1953年第21期

1953年08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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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各級政機關、學校、企業、公安部隊訂閱南方日報的補充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 一九五三年七月廿一日(53)粵祕字第八四號


  省府去年關於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公安部隊增訂南方日報的通知(刊載於廣東政報第三卷第十三期),自今年一月份執行以來,收到一定效果,各級幹部已加强對報紙的重視,發揮了報紙對工作和政策、業務學習的指導作用。但由於該通知發出後不久,中央郵電部和出版總署頒佈了關於報刊計劃發行的聯合決定,規定了南方日報每期最高發行數爲十一萬份,而該報在當時已超過了十一萬份,致使報紙不能滿足各地需要。據廣東郵電管理局反映最近各地機關、學校、團體因訂不到南方日報而對郵電局不滿的情况也很普遍,且形成某些混亂狀態。爲此,特作如下補充通知:

  一、鑒於本省地區遼闊,各地的政治、經濟、文化敎育、交通等情况各有不同,所以對執行去年關於增訂南方日報的通知的要求不能完全一致。今後各級政府機關、學校、企業、公安部隊、團體可根據該通知的精神按各地實際情况(如幾個科長可合看一份,一般幹部不一定五人至七人訂一份等等),在訂閱南方日報時,做到旣不浪費,又能照顧實際需要。

  二、各縣人民政府可按合理需要的原則,適當調整訂報數量。如份數確實不夠時,可商請當地郵電局轉報廣東郵電局再作適當調整與增訂。

  以上兩點,希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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