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廣東災區工作的中心環節
安平生同志的這個報告很好,很重要。請各地予以注意。
生產救災工作和其他運動一樣,必須根據不同情況,不同時間,抓任當前帶有關鍵性的問題,切實地認真的予以徹底解决,以推動整個工作的前進。如果不分輕重緩急,以一般化的空喊和平均主義的亂抓等做法用之於生產救災,正如用之於其他運動一様,其結果只會使工作失敗,不會成功。
鑿於目前夏收夏種的緊張季節已經來到,災區工作必須以集中力量準備與進行夏收夏種為當前最中心環節,以達到爭取尾造豐收,上造不减產或少减產的目的。所有生產救災工作的各種活動,均應圍繞與服務於這一中心。在上造已全部或大部失收的重災地區,當前更應以準備和進行夏種,爭取尾造豐收為中心。在這些地區如果已潰堤圍尚未修復,積水尚未排出,因而不能進行夏季耕種者,當前尤須突出地抓住復堤堵口、迅速排水這一環節。
中共中央華南分局
六月廿五日
分局幷省府:
茲將我最近一周在東莞縣所了解的東莞災區情況和目前該縣在災區所進行的兩項主要工作——堵塞東江幹堤決口和發放救濟款的情形報吿如下:
一、東莞災情確實嚴重。由於東莞地勢低,洪水排不出去,再加東江洪水從幾個決口繼績奔流進來,至今災區仍然爲水所淹,上造受災的禾田大部因被水浸的時間過長而無法挽救(據農民說禾浸過七天便不能再活);魚塘的魚也絕大部分跑光了。因此搶救上造的任務已經結束,目前最中心的任務就是爭取種上尾造,爲尾造整收而鬥爭。這是當前災區羣衆最迫切的要求。據農民反映:被水淹過上造失收的田,尾造有可能豐收,每畝可多產一百斤左右(因上造秧苗翻在下面可作綠肥;上造基肥的力量沒有用完;洪水又帶來一層肥士等)。但必須抓緊時間。尾造一般是夏至(陽曆六月廿二日)後六、七日下種,立秋(陽曆八月二日)前後挿秧,下種和挿秧最遅不得超過夏至或立秋後十天至十五天(穀種下到秧田要長一個月始能移植),如超過這個時間,便要減產或失收。從今日(六月十九日)起到夏至僅有四天,到立秋僅有四十四天,下種在水退前還可以想些辦法解決(如幾戶農民在本村未受災的高田下種或和輕災區村子的農民訂立合同借田或代下種而付以一定代價等),而挿秧如誤了時間則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解決。因此,或者爭取得尾造有收成,或者尾造失收,決定於這四十多天的時間。
從東莞目前災區工作進行的情况來看,這兩種可能性——或者争取得尾造有收成,或者尾造失收——均存在。因此,對於爭取尾造有收成,決不可過分抱着樂觀態度。但這四十天,如果我們的黨(首先是東莞縣委)能用大力(首先是幹部力量)領導災區農民奠定爭取尾造收成的基礎,則分局所提出災區的「生產救災」工作就等於完成了多一半;如果在此四十天不能完成這一任務,即不能奠定爭取尾造收成的基礎,則我們黨在災區工作上就算犯了一大錯誤。而沒有尾造收成,其後果是不可設想的。沒有尾造收成,組織任何副業生產也不能解決廣大災民的生活問題。因此,我認爲爭取尾造收成是當前災區的一個戰鬥性的政治任務。我黨在災區必須動員一切可能動員的力量,想盡辦法,以戰鬥的姿態,領導災區農民完成這一爭取尾造收成的任務。能否爭取到尾造有收成,關鍵在於能否迅速地把東江幹堤決口堵住。決口不堵住,東江的水還在日夜向各處流,到處爲水所淹,其他任何工作均不可能進行。東江幹堤的決口堵住了,其他支堤決口的修補以及犁田、下種、揷秧等,才有可能進行。因此,堵塞東江幹堤決口是當前刻不容緩的工作。也只有堵住東江幹堤決口,才能扭轉羣衆和鄕村幹部的悲觀失望的情緖(此種情緖至今仍未在基本上扭轉過來)。堵塞東江幹堤決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存在着許多複雜困難的問題。要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堵塞東江幹堤決口的工作,必須切實而有效地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一)在最近半月二十天內,必須把堵塞東江幹堤決口的工作當作一件最重要或最有決定意義的工作。爭取尾造收成的任務能否實現,完全取決於此半月廿天內能否堵住東江幹堤的決口。前面所謂以戰鬥的姿態領導災區羣衆完成爭取尾造收成的政治任務,其戰鬥性主要即表現在堵塞東江幹堤決口的工作上。只有把這一工作突出起來,災區的其他工作(包括其他生產救災工作)完全服從於這一工作,才有可能依時完成堵塞東江幹堤決口的工作。
(二)是工地的組織領導問題。必須以一個大的決口或幾個相近的小的決口爲一個作戰單位,組織一個堵口復堤指揮部,抽調强有力的幹部駐在該地専門負責,把各方面的力量統一起來,無論工程計劃、器材、運輸、民工的動員組織等,均屬指揮部掌握与調動。主要工作人員均須住在決口工地上(附近沒有房子的可搭草棚或想其他辦法解決)。該指揮部並要吸收鄕級幹部和有經驗的老農參加。沒有這樣一個强有力的、有專責的戰鬥性的指揮部,就不可能以最快的時間完成東江幹堤的堵口工作。爲此,東莞縣委於六月十六日晚的縣委會議上決定首先成立四個大決口的指揮部,抽調了三個强的縣委委員和縣府一個强的科長去擔任四個大決口的總指揮。而縣書張鴻遠同志則負責東江幹堤在該縣境內所有決口的總指揮。
(三)是堵口的器材供應問題。這也是一個大問題。據初步計算,東莞四大決口需要沙六萬七千方,沙主要在河底去取,需要沙艇。現珠江水利局在廣州僅有沙艇一艘,每日只能挖沙五百方,需要一百三十多天,故沙艇應迅速設法解決。同時此間還要想其他辦法解決。其次需要大批草包、麻袋、石頭、竹和杉樁等。據珠江水利局駐石龍的第三工程隊負責同志談杉椿他們有竹沒有,但容易買到。器材供應必須及時而切實地予以解決,否則堵口工程亦無法完成。前面所說器材中的草包、麻袋和調沙艇的問題,請分局、省府指示和督促有關方面迅速設法解決。
(四)是災區群衆、特別是民工的動員和組織問題。災區農民的生產情緖受到了很大的打擊。今年——土改後的第一年,農民把自己所能拿出的錢和力量都用在土地上了,上造禾眼看着已經揚花了,黄蔴即要收割了,魚塘的魚也相當大了,一場洪水,所有這些都完了。農民的確是痛心的。這種痛苦的心情決非一般非災區的人所能想像得到的。災區的迷信、謠言流傳之多之廣,是與災區羣衆的此種情緖分不開的。又據張鴻遠同志談:東莞去年公糧較重,引起一些農民不滿;土改覆査中的民主運動,又在不少鄕村損傷了鄕村幹部的積極性;土改中的其他遺留問題以及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建築矛盾,與此次水災搞在一起,農村的正氣下降,邪氣上昇,故在動員與組織羣衆生產救災中碰到許多困難。再加水災後堵口復堤中,村與村的利害衝突(如二區的南社村羣衆即不願堵塞與該村相鄰的京山鄕的一個決口,因爲堵住此決口反而與他村不利)。因此,如何把災區羣衆動員和組織起來,爲堵口復堤,爲爭取尾造收成而奮鬥,仍然是一件複雜而艱苦的工作。沒有災區羣衆的充分動員和組織工作,要想實現我黨在災區所提出的生產救災的工作方針,是肯定不可能的。最近組織起來的民工,如二區水南鄕工地,我和縣書張鴻遠同志等去過二次,看見民工勞動情緖不高,草包到處亂放,無人保管,抬石頭的民工沒有繩子以及工資不合理等,存在很多問題。要克服這些困難,均必須首先做好民工的動員和組織工作。
以上四個問題,我認爲在十六日晚東莞縣委會議以後,第一、二兩個問題是解決了,第三、四兩個問題,僅解決了一部分或開始在解決。要切實而有效地解決後面兩個問題,還需要幾天的時間,並需要作很大的努力。
二、關於發放救濟款的問題。目前羣衆中怨言和流言很多,十五區低涌鄕(三類鄕)壊分子曾企圖煽動群眾搶奪我們送去的救濟米(未搶成)。羣衆與羣衆之間也有很多埋怨。小偷也增多,社會秩序和人心仍不安定。因此,迅速而及時地把救濟款發放到鄕是非常必要的和有重要政治意義的。根據東莞二區情况來看,當農民代表會議的代表們知道有這樣多的救濟款時,情緖即有顯著的轉變,代表們感到興奮,感到他們受了災害,不是孤立無援,而是有人民政府和非災區的人民的支援和關懷的。但救濟款發到鄕以後,就要抓緊由鄕到村和由村到戶這兩個步驟,時間可稍長一些(一般可用一星期至十天),盡量做到分配得公平合關。根據十六日晚縣委會議和十五日上午二區農民代表會對發放救濟欵的硏究和規定,我認爲有以下幾條很好:
(一)必須重點發放,不能平均主義,但也不能過於集中,致使小部分人滿意,而大部分人不滿。
(二)救濟款一般只以一部分發給在此次洪水中受災嚴重、傾家蕩產的人(必須迅速及時),而以較多的款實行以工代賑。這樣旣可以減少羣衆在發款中的爭吵,而更重要的是它旣與堵口復堤的生產工作相結合,又在當前堵塞東江幹堤決口中不牽動許多幹部的力量,羣衆與鄕村幹部又多贊成此種作法。
(三)鄕村幹部和農民積極分子等應和羣衆一樣,要實事求是地根據他們所受災害的情况和家庭困難情况,該得多少就得多少,不應多得也不應少得。經驗證明:幹部比羣衆多得,必然引起羣衆不滿,脫離了羣衆;而幹部爲了起模範作用,連該得的也不敢要,也往往引起幹部家庭不和,同時也影響到一部分羣衆不願當幹部。目前就有些幹部怕領了救濟款被羣衆罵。如二區石碣鄕婦女代表說:「我自己有一對耳環,我可以賣掉也不要救濟款」。因此規定此條是很有必要的。
(四)應提倡農民之間的階級友愛、互讓精神。自己沒有困難的,不要喊困難,應把救濟款分給最困難的人;大家都有困難,救濟款又不多,大家都應少要一點,不要在很小的差別上爭吵不休。强調這一點,將使發放救濟款的工作更加順利,各方面的人也容易滿意。
謹此報吿。
安平生
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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