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緊掌握當前農村工作的中心環節
南方日報一九五三年六月四日社論
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爲穩定土地改革後農村中新的生產關係,安定農村生產,給各級黨委發出了一個指示。這個指示明確指出:要把目前由改革到生產這一轉變的工作做好,必須把穩定新的生產關係,安定農村生產作爲當前農村工作的中心環節。各級領導幹部,即應集中力量抓住這一中心環節,系統地做好宣傳與貫徹保護各階層人民土地財產私有權的政策;結合生產逐步解決土地改革中的遺留問題;繼續安定與鞏固農村的生產秩序;關心與逐步解決貧苦農民生產上的困難等項工作,以切實穩定農村新的生產關係,安定農民的生產。
從目前農村中的情况看來,我們不少幹部還沒有眞正認識當前障礙生產的主要問題,是農村中新的生產關係還未穩定,因而未能掌握解決這個問題的中心環節。幹部中較普遍地存在下列三種不同的認識和作法:一種是根本看不到土地改革後農村在生産上還有什麼問題,認爲農民自己會生產,而且「差不多都種下去了,禾苗綠油油的長得很好」,因而放棄或放鬆了生產的領導。一種是抓住生產這個中心任務,也知道生產中存在些問題,但却不知道其中必須集中力量解決的是些什麼,有的以爲好比領導土改必須組織農會一樣,領導生產就是組織互助組;他們很害怕資本主義,也認識到組織互助組是防止走向資本主義道路的具體辦法,因此就把組織互助組作爲當前領導農村生產的重點。最後一種以爲領導生產,就只是改良耕作技術,他們存在單純的業務觀點和技術觀點,脫離了生產關係來談發展生產。結果就是「如墮煙海,找不到中心」,而使由改革到生產的轉變流於形式成變成空談,農村中的某些不安和混亂沒有得到解決。這些顯然都是錯誤的。
土地改革以後,束縛農村生產力的封建生產關係已徹底廢除,農民分到了土地,他們對發展生產的要求是積極的迫切的。但在農民本身的目的來說,生產主要是爲了多打糧食、增加收入,來改善和提高自己的生活。如果多打糧食而不能增加收入,或收入增加了却不能歸自己所有,也就是說,如果他們的切身利益不能得到保護和發展,那末他們的生產積極性就會受到挫折,發展生產就必然遭到障礙。事實說明當土地改革結束,轉入生產以後,農民對他們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護和發展的問題,是有懷疑的,有一些羣衆還存在着「怕借」、「怕共」、「怕增加負擔」的顧慮。所以必須掌握穩定新的生產關係安定農村生產和强調貫徹保護各階層人民的土地、財產私有權利及其勞動所得的政策,才能完全合乎土地改革以後農民發展生產和保護切身利益階個要求,這樣才可以解除農民發展生產的顧慮,使農民在土地改革後的生產積極性得到應有的發揮。否則農民心裏疑慮重重,是不會眞正積極從事生產的。如果錯誤地認爲農民自己會生產,認爲農民在土地改革後的生產積極性會自流地發揚起來,可以不必躭心,不用領導,這種觀點是完全錯誤的。
農民在土地改革後,是作爲小私有者而存在的。這種小私有者的個體農民,一方面要求發展生產,另方面在生產上又有很多困難。爲了幫助農民解決目前生產困難,減少災害、改進技術,在現有基礎上使生產力提高一步;同時也是爲將來的農業集體化準備條件,黨的任務就是要領導農民走組織起來、互助合作的道路。互助合作是建立在個體經濟基礎上(農民私有財產的基礎上)的集體勞動組織。但是目前在土地改革中剛剛建立起的私有的個體經濟的生產關係還不夠穩定,也就是說,互助合作運動所由建立的基礎還是不鞏固的。在一個不鞏固的基礎上,決不能夠有一個眞正開展得好的互助合作運動。目前許多互助組之所以出現違反自願互利原則,强迫編組以至吃大鍋飯,强迫牲口農具歸公,侵犯私有財權等,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這些互助組所由建立的個體經濟基礎還不穩定的原故。這樣的互助組,非但難以提高勞動效率,增加生產,甚至還會旣影響了農民個體經濟的積極性,也影響了農民勞動互助的積極性,嚴重地影響生產。因而在新的生產關係還不穩定的時候,不積極去解決這個問題,而盲目地急躁地發展互助組,在工作上就不能不走彎路。相反,只有抓緊穩定新的生產關係這一個中心環節,安定農利的生產,才能有效地逐漸地發展互助合作運動。
至於那些單純地認爲要發展生產就是領導農民改良耕作法之所以是錯誤的,同樣也是認識問題的主觀和片面。當然,只有幫助農民逐步克服保守思想,灌輸科學的先進的耕作法,改造落後的工具,才能說得上戰勝自然,發展生產;同時,領導農民生產,必須關心和懂得農民的耕作方法,重點的推廣新耕作法,而決不是僅僅依靠一些政治工作和組織工作能夠解決問題的。因此,關心農民的耕作法的改良是應該的。但是目前農村當中的主要問題是新的生產關係還未穩定,農民躭心種出來的東西不是自己的,這個主要問題不加以解決,他們那裏會想到改良耕作法之類的問題?所以不把穩定新的生產關係作爲當急之務,過早和過高地把生產技術提到不適當的位置,就是「捨本逐末」的做法,自然不會收到效果。
分局在指示中特別强調指出不要以爲目前强調保護私有財權,穩定新的生產關係,就可以不去關心與扶植貧苦農民解決困難。土改前的貧雇農雖然分到土地了,但是,他們生產的困難還是很多的。不能設想廣大貧苦農民的嚴重困難得不到逐步解決,農村生產就可以安定下來。因此,關心與逐步扶植貧苦農民克服困難,是穩定新的生產關係,安定農村生產的基本措施。因爲穩定新的生產關係,安定農村生產,是爲了全體農民的利益,也就包括有困難的貧苦農民的利益在內。這是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目前有些生產關係不穩定的現象,又是由於一部分貧苦農民的困難得不到適當的解決而造成的。因此,在解決穩定新的生產關係這個問題時,必須注意從照顧貧苦農民的利益出發,領導他們以生產自救,發展副業,提倡節約,準確的有重點的發放農貸等辦法,切實幫助他們解決當前生產和生活上的困難,做到全體農民團結生產,這才能眞正把新的生產關係穩定下來。否則這部分貧苦農民生活和生產困難得不到解決,他們的切身利益將受到損害,這對發展生產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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