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第1期

1953年01月12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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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目前各地土改覆查工作的指示

廣東省土地改革委員會 一九五三年一月四日


  一、根據最近各地土改覆查試點工作情况的報吿及省土委會所得到的若干典型鄕的彙報材料看來,一個月的覆查試點工作,雖然在一些地區已開始取得了一些好的經驗,工作進行得比較順利,但還有不少地區的鄕村,由於未有切實掌握住當前農村的階級情况及羣衆的迫切要求,入手工作大都走了彎路。在這些地區,羣衆情緖不高,幹部苦悶彷徨,工作遲滯不前或形成「走過場」。上述現象如不迅速改變,這些地區的試點工作大有失敗的危險。

  當前農村顯著的情况是:由於過去土改運動中地主階級特別是地主階級的當權派已經受到了嚴重的打擊,而且土改運動又剛結束不久,敵人公開的破壞活動就較少;但另一方面,由於土改中團結多數羣衆的工作做得很不夠,遺留問題較多,加上分配時粗糙從事等原因,以致農民內部問題都很突出。鄕村幹部雖大部純潔,個人作風雖無大問題,但因執行政策過程中曾存在某些偏差,羣衆中仍有不少不滿意見;幹部方面,在上述情况下,則又普遍表現怕工作困難,對羣衆不滿意見感到「寃枉」,甚而想到退坡不幹。因此,密切幹部和羣衆關係仍是一個重要問題。事實上,進村之後羣衆往往不是要求打擊敵人,而是要求解決內部團結及民主問題。根據這一情况,除少數鄕敵情比較突出和農民內部問題較少的鄕村仍應强調打擊敵人,並首先從打擊敵人入手,而後解決農民內部民主團結問題外,一般的鄕村,必須把加强內部團結發動多數羣衆作爲覆查運動的主要方面,並應首先從解決農民內部團結問題入手,然後再在這個基礎上進入分別發落敵人。

  根據覆查試點彙報的材料,上述情况不僅存在於一、二類型鄕,同樣亦存在於三類型鄕和二類型鄕中較差的鄕。在這些鄕村,敵人雖然打得不夠徹底,但自上而下的打擊還是嚴重的;目前雖有破壞活動,也多是隱蔽的,暫時未爲羣衆所注視。而農民內部的遺留問題旣多,民主團結問題又是首先突出出來的問題。不首先解決這個問題,就不能把羣衆的思想集中起來對付敵人。而且目前敵人主要是在因錯劃錯傷而不滿的羣衆中進行破壞活動,如不首先發動與團結不滿的或後進的羣衆,就不能孤立與暴露敵人,不可能打中敵人。過去這一個時期,我們不少的覆查試點之所以走了彎路,其主要的原因就在於沒有針對這一情况去進行工作。他們祗記住了在這些鄕村由於對敵打擊不夠徹底,必須把主要的問題放到繼續打擊敵人方面,而忽視了當前羣衆首先要求解決內部團結問題,不了解祗有解決了羣衆這一突出要求,才能更好的團結對敵,因而機械的硬要從打擊敵人入手,結果脫離了羣衆,運動遲滯不前。也有些覆查試點,在這種作法碰壁之後,又走上了另一極端,作出不需要打擊敵人的錯誤結論,企圖單純的解決一下遺留問題,即宣佈覆查結束,結果覆查工作走了過場,以致組織上政治上提高羣衆的問題流於空談。在解決羣衆內部民主團結的問題上,不少幹部祗記住了堅決依靠與保護原有鄕村幹部的一面,但却把依靠幹部與發揚民主,密切幹部羣衆關係和提高幹部等對立起來。雖然鄕村幹部多數純潔可靠,作風一般無大問題,是應當與必須依靠的。但由於他們工作能力很差,工作中發生不少缺點與錯誤(其中不少是工作隊造成的),羣衆對他們確懷有一些不滿的意見,並有不少誤解。這些不滿與誤解,大大增加了幹部帶領羣衆進行工作的困難,大大傷害了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如果不去認眞發揚民主,克服幹部中某些缺點,淸除羣衆對幹部的某些誤解,密切幹部羣衆關係,幹部就不可能取得羣衆的信任,就不能使他們帶領羣衆進行工作。而且不這樣做,也就不能眞正更好的達到提高幹部的目的。因而覆查試點中,普遍因怕傷害幹部的積極性,不敢發揚民主、解決幹羣關係的想法,事實證明是完全不對的。正由於存在着上述兩個問題,致使不少的覆查試點鄕的運動不是遲滯不前,就是把覆查完全變爲技術工作,形成走過場。

  我們應該吸取這些敎訓,改進目前的覆查工作。爲此特提出如下意見:

  進入覆查,首先第一個關鍵是做好提高原有骨幹的工作,這是不可踰越的第一步。其辦法是召開骨幹訓練班(或叫整風會議),除講解覆查政策與對鄕村幹部的態度,使土改隊與骨幹通氣,解除骨幹的顧慮外,必須切實幫助他們硏究與解決其工作上的困難,這也是克服退坡思想的關鍵。爲此,先要動員他們擺出困難,加以分析、找出原因與解決辦法,使之放下「包袱」。除了解決其工作與生產的矛盾外,特別要就因羣衆中存在着不滿或誤解而使他們感到工作上困難的問題,逐漸引導他們懂得發揚民主,密切幹部羣衆關係,加强農民內部團結的重要,提高他們當好幹部的覺悟和實行民主的自覺。如果在骨幹間有宗派不團結現象者,亦應在此首先求得解決。做好了這一工作,對目前的幹部就是一個很大的提高,對解決農民內部的民主團結問題就是做了最重要的準備工作。

  在骨幹會議之後,一般應即抓住羣衆解決內部團結的要求,開展民主團結運動。先由鄕村幹部主動在貧雇農中,在農協內部講解覆查政策,進行串連,發動貧雇農與農協會員醖釀意見,並採用適當形式,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對於正確意見,鄕村幹部應進行檢討,對於錯誤意見,鄕村幹部應進行耐心解釋,以便分淸是非,旣能淸除羣衆對幹部的誤解,使之全面認識幹部,又能改正幹部的缺點。在此基礎上,對貧雇農與農協內部的突出問題加以適當解決,一般問題留待解決遺留中一併解決,有些問題說通了事。爲此,首先使鄕村幹部與貧雇農、農協委員團結起來,然後再依靠他們,進一步團結與發動後進與存有不滿意見的羣衆。爲使這一工作不致發生偏差,必須加強領導,愼重進行,切實掌握如下數點:(甲)堅決依靠幹部,使之主動的自覺的進行團結工作;(乙)不在大會上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宜採用小組會與代表會的形式;(丙)不能把一切問題都加在鄕村幹部以上,羣衆的誤解,准許鄕村幹部解釋與申辯,工作隊造成的錯誤,應由工作隊主動帶頭檢討,勇敢的分擔責任;(丁)由內而外,逐步開展。

  在農民內部的突出問題初步得到解決,幹部取得了羣衆的信任,團結了多數之後,即應迅速轉向分別發落敵人。一面繼續深入串連,發動羣衆,繼續團結多數羣衆,暴露敵人;一面召開地主訓示會,動員地主互評誰守法誰違法,使之相互揭露,指明守法從寬,違法從嚴,並動員逃亡地主家屬爭取逃亡者返鄕。經過上述工作,將地主分別排隊,守法者准予過關,違法者開展鬥爭,依法懲辦,着重打擊其政治罪惡與違法破壞行爲,不宜過分强調追要財物。在鬥爭與發落地主中,必須特別强調分化敵人,要注意穩定多數孤立少數、要寛嚴分明。同時,切實對羣衆進行深入的政治敎育,樹立羣衆長期對敵專政的思想,硏究管制地主的辦法,確立農村人民民主專政的秩序。

  最後即可轉入解決尙未解決的遺留問題,查田發證,組織建設。

  二、一個月來的土改覆查試點,證明了土改後羣衆迫切要求生產,「覆查應從生產入手,並要結合生產,最後歸結於生產」的經驗是完全正確的。這些經驗雖爲不少領導與幹部所採用,切實做到覆查結合生產,覆查生產兩不誤。但仍有部分領導與幹部,對此尙無切身體會,仍抱懐疑或抵抗的態度。這不僅不利於組織羣衆、進行覆查,而且大大影響冬春生產與今年農業增產任務的完成。爲此,除再次提出要求覆查地區已完成覆查與尙未進入覆查的鄕,應以生產爲中心,切實抓緊生產外,對正在進行覆查的鄕,爲了好好結合生產,首先,落鄕即應組織領導羣衆進行羣衆最迫切要求的生產工作;村幹部應分兩套人馬,分別領導覆查與生產,進村即應建立鄕級生產委員會,專司組織動員羣衆生產,幫助解決生產困難,進行督促檢查之責;其次,應妥善的安排覆查與生產的時間,一般應是夜間覆查,白天生產;最後,應結合覆查,進行生產政策的宣傳,打破羣衆生產顧慮,提高羣衆的生產積極性,並注意在解決遺留,調整分配中,着重解決貧雇農的生產困難。

  三、關於覆查的部署,有些縣試點過多,有多達五十餘鄕者,實際上是取消了試點。有些縣試點尙未取得經驗,即擬鋪開覆查,這些都是不對的,其結果不是先鋪後收,便是在領導與幹部無經驗的情况下,一直貿然前進,使覆查失敗。因此,希各級切實掌握,凡試點未取得經驗者,不應鋪開,已鋪開者應收縮。今後能否完成覆查計劃,主要決定於試點能否取得經驗和訓練幹部。祗要試點做好,幹部取得經驗,下一步即可多鋪,這樣做實際上是爭取時間的最主要辦法。顧慮覆查計劃完成不了,而多設試點、早鋪附點的做法是不對的,應予糾正。

  此指示希各級土委與全體覆查幹部硏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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