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眞作好勞動就業登記工作
(轉載)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一日長江日報社論
爲貫徹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逐步消滅目前存在着的失業和半失業現象,兩個多月來,中南全區各省、市都先後建立了勞動就業機構,並進行了宣傳教育和試點登記等各項準備工作。現在各地準備階段已經基本結束,即將展開全面登記各種失業人員。中南勞動就業委員會爲解決各地在準備階段中所發現的問題和總結試點登記中的經驗,日前召開了中南區第一屆勞動就業工作會議。會議根據政務院「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和中央勞動就業委員會「關於失業人員統一登記辦法」的精神,製定了在中南區有計劃有步驟地實現全面勞動就業的一系列的具體辦法。這個會議,對解決今後中南勞動就業問題將發生重大指導作用,尤其對已經或即將開展的全面登記工作有着更現實的意義。
按照國家建設需要,爲有計劃有步驟地實現全面的勞動就業,就具體的組織工作來說,作好各種失業人員的登記工作是一個重要環節。三年來,中南區各級人民政府在解決就業問題與救濟失業問題上,雖獲得了很大的成績,但由於舊中國遺留下來的失業現象極端嚴重和三年來社會經濟不斷進行改組以及其他原因,根據統計,中南區目前各種失業半失業和求業的人員尙有八十萬人,其中包括失業工人、失業知識分子、舊軍政人員和其他失業半失業及求業人員(城市貧民在內)。這一大批失業半失業及求業人員的政治思想狀况、文化技術水平和生活情形,我們還不大了解。通過登記工作,我們就能掌提各種失業人員的確實數字和
了解他們各方面的情况。只有如此,才能根據國家建設事業的發展和失業人員本身的條件,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就業或帮助他們創造就業、轉業的條件。
怎樣才算是作好登記工作呢?總的要求是各地必須根據中央勞動就業委員會「關於失業人員統一登記辦法」規定的精神,爭取把全部失業人員都登記下來,旣不要關門,也不要濫登記。就是說,不要漏掉一個合乎登記條件的失業人員,也不要錯登記一個不合乎條件的人。那種主觀限定一個固定数字的作法是不對的。在進行登記時,必須嚴格遵守登記手續,塡好各種表册。這就是要求被登記的失業人員老老實實的自報情况,並繳納證件,再經過居民小組討論評議、街道審查組審査和區登記站複查。至於登記工作的進程,各地可根據具體條件,一次或分批完成都可。
作好登記工作,還包括對失業人員進行分類、統計和組織工作等,這些不作好,就不能算是完成了登記工作任務。將失業人員進行很好的分領和統計,是我們今後組織就業的根據。要把失業人員按街道或里弄組織起來,和他們取得聯繫,以便進行敎育,帮助就業及了解失業人員的情况變化和思想要求。與此同時,還應儘可能的結合處理工作,主要是緊急救濟。失業人員對勞動就業是抱着很大熱望的,他們登記之後就想馬上就業,但事實上不可能一時完全解決問題。因此,對那些生活特別困難的,就要進行救濟,增强他們就業的信心和積極创造就業的條件。但在進行救濟時,要注意防止失業人員的依賴心理,向他們說明不能單純
依靠救濟,要積極爭取參加勞動。另外,在登記過程中,如發現某些用人機關需用的而業務條件又具備的失業人員時,就可不經轉業訓練介紹他們就業。
要作好勞動就業工作,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別是在目前這樣工作任務繁重、幹部不足、時间緊迫的情况下,任務更加艱巨。因此,爲了作好勞動就業工作,首先必須進行勞動就業的宣傳敎育工作,不僅使各級勞動就業委員會及各有關部門的幹部瞭解登記工作是做好勞動就業的重要環節,而且要使廣大羣衆瞭解勞動就業的方針政策,並針對失業人員各種不同的思想情况來進行宣傳,說明勞動就業的有利條件和困難,務使宣傳工作達到家喻戶晓。只有如此,才能充分發動城市各階層廣大羣衆幫助做好登記工作,並通過羣衆來審査評議各種失業人員。因爲失業人員的各方面情况,只有他們左隣右舍的人了解得最淸楚。羣衆在評議中,一定會按照失業人員登記條件舉手通過或否決那些人應該登記,而那些人又不應該登記。這樣就可避免登記不上或濫登記的偏差,同時也可使那些沒有登記上的人心服口服,安心原有工作或積極創造就業條件。在發動羣衆進行登記工作時,除勞動就業委員會應派出幹部掌握政策外,首先要依靠街道里弄的積極分子,組織他們學習政策,必要時可予以集中訓練,然後再以他們爲骨幹,建立街道或里弄的評議小組,去進行全面的登記工作。只要發動了群眾,就能解決登記工作中幹部不足的困難,就能在預定時間內完成任務並把工作作好。武漢、廣州及河南、廣西等省部分城市在試點登記中,在發動羣衆方面都取得了經驗,這些經驗都是很寶貴的,各地可按照具體情况吸取運用。
其次,需要各方面配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方針。目前的登記和今後組織就業都應該如此。因爲勞動就業是我們國家的一項重要工作,作好這一工作,各個部門都是有责任的。在過去的準備階段和目前的登記階段中,某些部門藉口工作忙或幹部缺乏,不願參加勞動就業工作。當勞動就業委員會開會硏究工作時,他們不出席,向他們抽調幹部時,他們不肯放,以致有些城市勞動就業機構還不十分健全,不能展開全面的登記工作。這種現象是不允許存在的,是應該受到批評的。應該認識:勞動就業登記工作,是我們目前緊迫的中心工作之一。因此,各城市勞動、人事、民政、公安、敎育、財委等有關部門及工會、婦聯、靑聯等人民團體,必須抽出一定幹部,協助當地勞動就業委員會作好這一工作。此外,各公私企業均須依照政務院「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第一條各項的規定,不得隨意解僱職工,以免影響目前的登記工作和今後的組織就業工作。
在登記階段中,我們還應批判某些從事勞動就業工作的人員和失業人員對勞動就業缺乏信心的思想。因爲對勞動就業缺乏信心,有些從事勞動就業工作的人員在準備階段中曾不敢進行廣泛的宣傳,現在又擔心登記過多無法組織就業,因而縮手縮脚。某些失業人員則抱着試一試的思想,怕落空。對勞動就業缺乏信心的思想是毫無根據的。存在着這種思想的人,是由於他們對我們國家過去、現在和將來的客觀條件和物質基礎一無所知。在過去三年中、國家的經濟還未恢復、舊社會遺留下來的貧困狀况還很嚴重的情况下,我們尙能在接管時期包下來所有舊公敎人員,並解決了二百二十餘萬人的失業問題,其中包括中南區的五十多萬
人。現在我們國家經濟已從恢復階段走向發展階段,工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已從十分之一增至近十分之三,而且大规模的國家經濟建設即將開始,所需人力將比以往更多,這是顯而易見的。加以我國之大、物產之富,在實現新民主主義建設並走向社會主義前途的過程中,人力愈多愈好。因此,對勞動就業缺乏信心的思想是毫無根據的。
當然,我們對中央的勞動就業方針政策必須有一個全面的正確的了解。政務院「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中指出:「處理城市的失業半失業人員的就業問題,必須根據國家建設的需要,從全局設想,從實際出發,從長遠打算着眼,從當前要辧能辦的事着手,才能逐步做到消滅失業」。根據中央的這個方針,我們不能設想失業人員今天登記了,明天就能全部就業。國家建設事業是逐步開展的,因此,解決失業問題也只能是逐步的,這是一方面的情况。另一方面是失業人員本身就業條件的問題。今天,各機關企業部門不是人員過多,而是不足,其所以不能最大限度地吸收失業人員,主要原因是失業人員就業條件不足,不能滿足各方面的需要。今後各部門在用人條件上當然不能要求太高,但失業人員爲取得就業機會,積極創造勞動條件也是必須的。
我們希望中南各級勞動就業委員會抓緊時間,在本月底能全面完成登記任務,以便中央勞動就業委員會進行統一的調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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