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今冬明春的農村工作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日在中共中央華南分局擴大會議上的報吿
趙紫陽
廣東全省的鄕村社會改革工作,到今年秋季,已在二千一百萬人口地區完成了土改,其中近三百萬人口的地區已完成了覆查,尙有七百餘萬人口地區的土改工作,須在今冬明春繼續完成。根據分局今冬明春的工作方針和任務的安排,農村工作的方針是要在今冬明春基本結束改革,爲系統開展農村大生產運動做好準備。爲此,今冬明春必須做好改革、生產、整黨建黨三件大事。完成和結束農村改革仍是今冬明春的中心任務,其中完成一千八百萬人口地區的覆查是第一位的任務,完成七百萬人口地區的土改是第二位的任務。農村生產除了結束改革卽實際準備生產外,一些主要的生產工作亦須在今冬明春開始行動,已完成覆查的近三百萬人口的地區,在秋後必須立卽把中心任務轉向生產。至於結束縣區「三反」、整黨建黨計劃則必須結合上述改革、生產任務去按期完成。
覆查
一、對土改完成情况的基本估計:
今春以來的土改運動,逐步貫徹了深入、放手和正確執行政策的正確方針。春前試點在運動的指導上着重强調了深入,春夏間的運動中,在堅持深入的基礎上,强調了放手開展鬥争;夏季以前及以後的運動中,在劃階級、追餘糧等政策上曾出現了一些左的偏向:如對地主不加區別對待、對工商業的保護不夠和劃階級中擴大打擊面等的現象,因而在夏季以後的運動中,除繼續貫徹深入外,突出的强調了正確執行政策的問題,糾正了左的偏向,保證了運動的健康發展,由此將運動進一歩引向深入,使秋前的運動獲得基本的勝利。自春季以來,對運動的做法上,始終强調了解決運動的主要問題,强調了徹底打倒當權派、滿足貧雇農、抓緊培養鄕村骨幹等三個重點問題,因此運動的時間雖然短促,但主要問題一般解決的比較徹底。因之春季以來全省約一千七百萬人口地區的土改工作發展是正常的、健康的,取得的成績很大。估計農村中貧雇、中農及其他勞動人民已有百分之六十以上被組織和發動起來了(據卅二個縣卅四個鄕調查材料:平均組織到全鄕人口的百分之卅二,其中最多的組織到人口的百分之四十四,少者組織到人口的百分之二十;農民積極分子一般佔到農村人口的百分之四左右(據十七縣卄四個鄕的調查材料:一類型積極分子平均佔人口百分之五以上,二類型鄕佔人口百分之四,三類型鄕佔人口百分之三);大部分鄕均已湧現出三、五個骨幹分子(據六個縣十二個鄕調查:三個一類鄕均有八人左右,其他七個鄕三人以上,一個鄕沒有,一個鄕一人)。地主階級中約有百分之八十政治上已被打倒(據五縣六鄕調查材料),而佔地主戶數百分之卄五到卅的當權派和大地主的當權人物中,政治上打倒者佔百分之六十,有百分之三十逃亡在外,在家未被鬥倒約百分之十(十三縣卄一個鄕調查)。地主階級佔有土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佔有房屋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佔有耕畜的百分之九十以上,佔有農具的百分之九十左右,已被沒收分給農民(據四十一個鄕調查材料:其中一類鄕九個,二類鄕十四個,三類鄕二個,類型不詳者十六個)。地主階級中已有百分之五十交淸和超過一年租糧的餘糧,有百分之二十是無力交納,百分之十五是逃亡或其他原因未予追要,在家頑抗者佔百分之十(十一個鄕調查材料)。無地少地農民已有百分之八十左右在土地上基本得到滿足,已有百分之七十左右在生產資料上得到適當滿足。在已完成土改的鄕村,估計已有百分之五十的鄕村農民基本取得了優勢,有百分之三十左右的鄕村已初步取得優勢(中山縣基本取得優勢與初步取得優勢的鄕村約佔百分之九十以上)。由此證明,春天以來的土改運動基本上是徹底的。
但在另一方面,由於運動是在農事間隙中進行,任務緊、時間短,約有三分之二左右的鄕村的第一階段的運動做得很不好,或完全沒有做,原來的基礎極爲薄弱,幹部一直忙於運動,很少休整學習的時間,加以夏季以來運動面寬、幹部分散、深入和貫徹政策的方針執行的不平衡等原因,運動不充分和不平衡仍是主要特點,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從各種類型鄕的比例上去看,農民仍然處於劣勢的所謂三類鄕雖爲數不大,據中山縣的估計僅佔百分之五左右,估計全省亦不超過百分之二十。但眞正做得充分的一類鄕亦很少,估計一般約佔百分之十左右(中山縣此種鄕佔百分之二十),處於中間狀態的約有百分之七十左右的鄕,其中約有一半左右是僅取得初步優勢,仍極不鞏固的(亦可列爲二類三類之間)。所以出現這種情况的原因:一是運動中强調反霸、追餘糧,結合貫徹鎭反,鬥爭的發展很猛,大地主當權派受到了較爲嚴重的打擊,並自始至終强調了扎根串連純潔隊伍的問題,基層基本做得純潔,因此不易出現完全夾生。另一方面是運動時間短,原來基礎差,幹部仍然弱,故要做得很充分亦有困難。
第二、羣衆發動的不夠充分,是運動不充分的主要標誌,也是形成不同類型鄕的主要原因。發動不充分的主要表現:一是骨幹不强。雖然純潔基層的問題基本解決了,但培養鄕村强的領導核心則未解決,在鄕幹中雖壞的不足百分之五,積極狀態的已近百分之七十,但覺悟太低,不起作用或作用不大的尙有百分之三十左右(根據六縣十二個鄕的調查材料估計),估計大約尙有百分之五十左右的鄕,沒有或很少眞正的領袖入物,其他百分之五十的鄕,雖每鄕已湧現了三、五個以上的骨幹幹部,初步形成了一個鄕範圍的羣衆自己的領袖,但其獨立工作能力和政治經驗仍然薄弱,他們在土改運動時有工作隊幫助的情况下,雖然初步可起核心作用,但土改結束工作隊調離,工作遇到困難時,其能力和作用就很顯得薄弱。鄕村骨幹之所以仍然不强,客觀上是運動時間短促,缺乏更多的鍛鍊,主觀上是幹部在運動中包辦代替和忽視培養鄕村骨幹的結果。發動不充分的另一表現是發動和團結面不廣。土改以來我們一直强調了依靠和發動貧雇農,過份地忽畧了發動和組織大多數。羣衆中僅發動和組織了百分之六十,應當發動和組織起來的中農和其他勞動人民很多尙未發動和組織起來。特別由於在執行政策上對某些中農和鄕村貧民,採取打擊和歧視態度,未適當照顧他們的利益和要求,對某些有汚點或落後農民採取了錯誤的亂管制、亂扣「帽子」的打擊態度,以及因錯劃階級等原因大大擴大了打擊面,把許多應該保護的人錯誤的傷害了,增加了不滿情緖,有些地區已因此顯出貧雇農孤立的徵象。此問題如不加以解決,要肅淸殘餘敵人的活動,鞏固土改勝利是不可能的。最後是落後村和貧雇中後進層仍然存在,在村莊分散的地區落後村的問題更屬嚴重,卽在農會組織內部,不覺悟的尙佔百分之四十以上(根據三個縣六個鄕調查材料:發動充分的鄕後進層佔百分之二十左右,一般的佔百分之四十左右,發動差的佔百分之五十左右)。
第三、對地主階級的打擊一般是比較徹底的,但仍存在着以下問題:一是對敵鬥爭不策畧,對中小地主打得徹底,有的打得過重,對大地主和當權派打得却不夠徹底,表現在:地主階級中政治上打擊不徹底的百分之廿的戶當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大地主當權派(據五個縣六個鄕調查材料),佔地主人口百分之五的因逃亡未受打擊的人當中,百分之六十是大地主當權派;另據廿一鄕的調查,大地主當權派中有百分之四十政治上尙未打倒(百分之卅左右因逃亡未受嚴重打擊);在餘糧沒收上據十一個鄕調查,大地主當權派中僅有百分之五十基本徹底(餘糧交淸者百分之三十五),有百分之五十頑抗不交或逃亡未予追交。全部地主中共有百分之卄五的戶頑抗不交,而屬於大地主當權派者即佔其中的百分之五五,地主階級百分之七十的戶餘糧徹底,其中百分之八十爲中小地主。由此說明對大地主當權派的打擊遠是不夠徹底的。二是政治打擊不徹底。在殺、關、管上敵人雖確已受到嚴重的打擊,但由於羣衆發動不充分,有不少的鄕是更多的靠自上而下的力量與簡單的方式去打擊敵人,在政治上的揭露極不充分,其反動的封建組織仍未徹底瓦解,因之敵人政治仍未孤立,仍未徹底向人民低頭,仍然有可能進行不法活動。政治打擊不徹底的另一表現,是地主中有百分之六左右、大地主當權派中有百分之卅左右逃亡在外未受到打擊,其中還有些是可以緝捕歸案的(據三十五個鄕調查材料)。至於對敵經濟上的打擊,則一般比較政治上的打擊徹底,土地、房屋、農具的沒收是徹底的,餘糧除去確無力交納者,頑抗不交者僅佔百分之二十五左右。其中有一半以上的逃亡地主未追交餘糧,也都計入此項。
第四、由於運動時間的短促,大多是前細後粗,前寬後緊,加以執行政策有偏差,因此土改遺留問題較多,組織建設大多做得粗糙。遺留問題一是錯劃階級的現象比較嚴重,把一些富農及小土地出租者錯劃爲地主,把不少的貧雇農錯割爲中農或貧民。二是積壓果實,分配粗糙,機動田留得較多;不少山林、魚塘、房屋、農具未分或未分配完畢、分配不公的現象仍較普遍,約有百分之十左右的貧雇農土地未滿足,百分之卄左右的貧雇農在生產資料上未滿足,部分地區對囘鄕工人、佃中農及鄕村貧民分得太少,照顧不夠。有些地主分的土地太少或質量太差,增加勞動改造的困難。三是土改中的積案未處理,管制面寬及對有汚點農民、游民的亂管制、亂扣「帽子」的現象尙未糾正,上述問題必須在覆查中一一加以解決,以貫徹全面政策。
第五、土地後地主反攻破壞、農民組織渙散、幹部退坡的情况仍是大量的,一般說基礎較差的鄕比基礎好的鄕嚴重,土改結束早的鄕比剛剛結束的鄕嚴重。反攻破壞主要還是大地主當權派,他們除了一般性質的亂說亂動外,比較嚴重的是收買、軟化和利用羣衆落後思想及政策上的某些偏差所產生的空子去拉攏後進羣衆及不滿分子,聚集力量,孤立、打擊幹部等陰謀。幹部產生退坡思想的主要原因:一是發動培養不夠,覺悟低,缺乏能力,缺乏自信,因而怕困難,怕敵人報復;一是土改後缺乏領導,迷失方向以及鄕村的組織領導問題、生產與工作矛盾問題等未獲解決所致。由於大部分鄕村的土改是剛剛完成,幹部對已完成的鄕村尙未系統過問,因此對上述問題的暴露與了解的均還很不夠,實際存在的問題一定比現在已發覺的估計要更嚴重些。
二、覆查運動的方針和必須解决的重點問題:
今冬明春一千七百萬人口地區的覆查運動,必須採取要快要好的方針,所以要快是基於建設的要求,土地改革須要及早地結束下來,否則將會更加被動,同時這些地區的土改基本是徹底的,和過去十三個縣不同,不需要也不應該慢慢的去拖長時間;要好就是要把土改中必須解決而未解決或解決不徹底的問題予以徹底解決,以打下今後專政和生產的基礎。要達到要快要好的目的,仍應像土改一樣,必須去抓緊解決主要問題,在總的方面,必須把覆查運動作爲土改的結束工作去進行,而不應作爲土改的主力戰。要特別注意分析情况,從實際出發,按照土改的基本要求和政策,未解決者解決之,已解決者不節外生枝,透底者糾正彌補。在指導上旣要反對鬆氧自滿情緖,把覆查認爲可有可無的思想,又要防止糾纏細節問題、拖長時間或盲目擴大土改的不徹底性而擴大打擊面的偏向。對於土改中的遺留問題,必須認眞的處理淸楚,不留尾巴,以免在覆查之後再來覆查,引起羣衆顧慮,妨礙生產。
根據上述精神和土改完成的情况,覆查中應予解決的主要問題及其內容如下:
第一、繼續打擊殘餘敵人。根據土改完成情况要注意有重點有策畧的打擊敵人,要集中打擊尙未打倒的敵人、特別是大地主當權派,要强調政治上打擊,不要過份强調經濟,不要過份强調土改的不徹底,以防止不講策畧擴大打擊面,爲此必須:
甲、控制打擊面:根據前面對敵人打擊情况的調查加上漏網的地主,覆查中打擊面一般應控制在地主戶數的百分之卄以內,比較徹底的鄕應少於此數。
乙、强調政治上打擊敵人:强調反不法、反破壞、打擊敵人現形破壞活動,對於土改後繼續不法活動的大地主當權派,必須集中力量進行嚴重的政治鬥爭,進一步提高羣衆的階級覺悟,以打擊敵入氣燄,鞏固專政。在上述鬥爭中必須注意更探入發動羣衆,更充分揭露敵人罪惡,使其達到政治孤立及組織瓦解之目的。其次是要强調追捕逃亡,地主階級中約有百分之六,大地主當權派中有百分之三十逃亡未受到應有的打擊,覆查運動必須發動羣衆,結合公安部門,城鄕協同動作進行緝捕。
覆查中不應强調查霸反霸口號,以免查來查去,把一般地主甚至有汚點的農民、游民等昇級作爲悪霸分子而擴大了打擊面。
丙、經濟上打擊敵人的問題已不宜强調,據上述調查材料,除個別漏網者外,地主階級的土地、房屋、農具、耕畜沒收已基本徹底。在餘糧問題上,只應作重點的追要,追要面估計只佔地主戶數的百分之十左右(加上漏網和可能抓囘的逃亡地主),且主要是打擊大地主當權派。
在追要餘糧的政策上應是:凡已交淸原要數目的不得再要,超過一年租糧者不退,不及一年租糧者不增;對於未交淸之小地主一律免予追要;凡原要數字超過一年租額而未交淸的大中地主,一律按一年租糧淸理,確無力繳納者,酌情減免,頑抗者堅決鬥爭追要。
丁、爲了準確地打擊敵人,而又分別對待,應在覆查開始,摸淸地主情况,而後分別加以處埋,卽首先對守法地主予以寬大,而後集中力量打擊有嚴重破壞活動的大地主當權派,同時迫使一些半守法地主(卽某些僅有輕微破壊或鬥爭不甚徹底的中地主)投降,以防止擴大打擊面。
戊、嚴密控制查階級,因土改中地主漏網是個別的,抬高劃錯是主要的(十縣十五個鄕調查料材,其他成份錯劃爲地主者佔已劃地主戶數的百分之十三),防止在查漏網的鬥爭中繼續提高成份,整個地主的戶數,以區爲單位在山地一般不超過百分之四,平地不超過百分之五,超過者須經縣檢查批准。
第二、有重點的發動羣衆。根據土改運動中發動情况,覆查中發動的重點應放在培養提高骨幹和發動團結多數的問題上,在貧雇農發動較差的鄕村,仍應繼續强調依靠發動貧雇農,並在這一基礎上去培養骨幹,發動多數。
培養提高骨幹的問題,是克服土改後幹部鬆氣、運動囘生、鞏固勝利和開展今後農村經濟建設的關鍵問題,關係至大,必須引起高度注意。經過覆查,要求每個鄕能培養出五個以上的鄕村骨幹幹部和領袖,其基本之點:一是要放手使用,克服工作幹部的包辦代替;一是加强鄕村幹部的基本敎育,除邊做邊敎,通過會議總結工作等方式外,應採取鄕幹部輪訓班的方式系統的進行敎育;一是建立合理的鄕村組織領導和工作制度,解決工作與生產矛盾,建立正常的民主制度和鄕村幹部之間的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制度,最後對於具備入黨條件者,應吸收入黨,以培養進入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鄕村工作者。
爲了培養提高鄕村骨幹幹部,對目前已有的鄕村幹部必須有正確的政策,目前鄕村幹部基本是純潔的。據調查材料:不純者僅佔百分之二左右,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有初步覺悟和工作積極的,百分之卅是成份好,但缺乏覺悟的,因此在覆查運動中對鄕村幹部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應採取堅決依靠與提高的方針,切忌再來一次大換班。對於個別的壞分子和經過敎育仍缺乏覺悟而不稱職的分子,應個別予以淸除或選掉,但不可一開始卽去扎根查根,旣浪費時日,又使多數幹部懐疑不安,應首先肯定原來鄕村幹部基本是好的,一開始即應明確的依靠與通過原有組織去進行工作,然後在運動中暴露情况,辨別好壊,依靠提高好的,淸除個別壊分子,並發現培養新的積極分子。運動末期,再通過評選模範,羣衆選舉,有領導地由羣衆挑選。如此既可以去掉不純和落後部分,又可以保護提高多數。估計只要按照上述方針及辦法進行,現任鄕村幹部中,被換掉的一般不會超過三分之一。
發動組織與團結多數問題,主要一環是端正對中農、有汚點農民、後進羣衆、鄕村貧民、舊幹部的政策問題。政治上糾正對他們歧視打擊的錯誤態度,經濟上適當照顧他們的利益,組織上克服關門主義的傾向,以達團結面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組織面百分之四十到五十。爲此應執行如下政策:
甲、加强對中農的團結和發動,凡因錯劃階級而傷害者應堅決予以改正其階級,補償其損失,對佃中農按原耕基礎分配土地照顧不夠或在質量數量未分夠同樣一分者,應予補償。對待中農要講民主,重大問題應徵求中農的意見,使之有說話的機會。
在組織上應吸收中農入會,在代表會及委員會的成員中應有三分之一的中農。
乙、對有汚點農民必須採取團結敎育的方針,除確爲反革命分子、地主忠實爪牙、僞軍官、舊官吏應分別處理外,對於一般當過僞軍、土匪、甲長及有過一些不良嗜好或不正當行爲的農民,一律不得歧視。過去錯傷害、亂管制、亂戴帽子者,應迅速糾正。對於他們過去所做過的壞事或不正當行爲,應採取訴苦歸隊、自覺檢討的辦法,予以改造和爭取。在經濟上應與一般農民同樣看待。至於和地主同宗同族、有親朋關係或代藏地主財物的後進農民,更應耐心敎育發動,不得打擊歧視,過去錯傷者應予檢討糾正。
丙、對鄕村貧民及其他勞動人民的發動工作應加强,在組織上應吸收入會,其原來職業不能全部維持生活者,應按照規定分給土地和生產資料,過去應分、未分或少分者應予補給。
丁、對已撤掉或改選掉的鄕村舊幹部,只要不是地主、富農及反革命分子,仍應採取團結敎育的方針,應鼓勵其繼續參加運動,凡可作農會會員者,仍應吸收入會。
戊、注意對婦女及老年的發動,對軍、工、烈屬以及工人店員、職員的小土地出租者亦作爲發動對象。
關於發動落後問題,上述團結多數的政策問題,實際卽是發動後進的問題。此外,發動落後村的問題應予注意,以扎根串連的方法,首先去發動貧雇農,仍是發動落後村的首要環節。對農會內部約百分四十左右的尙不覺悟的羣衆,仍繼績依靠先進發動之。
關於幹羣關係和民主團結問題,一般不應作爲一個單獨的運動或單獨的問題去進行。目前鄕村幹部中大量的問題是能力差,腰不硬,缺乏自信。作風不好不是一個突出問題,不須來一次羣衆批評幹部的運動,尤其在開始不應如此。幹部作風問題應着重從建立健全農會的民主制度中去解決。在運動中加强代表會、委員會制度的運用,從實際活動中,樹立有事大家商量、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民主習慣,在運動末期通過評選模範,有意識地引導幹部和羣衆進行自我檢討和互相檢討。至於羣衆中的不團結問題,目前主要的是由於執行政策上的偏向而使幹部、貧雇農和其他的勞動人民關係不正常,因此必須把運動中端正政策的問題作爲實際解決羣衆中間團結問題的主要環節。
第三、解決遺留、淸理未了事宜,是土改的結束工作,應本全面貫徹政策,加强團結,鞏固專政,有利生產的原則進行,其主要內容有四:
甲、改正錯劃階級。凡界線不淸可上可下者按原訂成份不予變動;凡明顯劃錯者必須改訂;對於中貧農及其他勞動人民,因錯劃而錯傷者,應摘去「帽子」,予以補償;凡富農小土地出租者,因劃爲地主而抽動者,應去掉「帽子」,生活有困難者酌予補償;對貧雇錯劃爲貧民或中農者應予以改正。
乙、淸理分配果實。所有山林、魚塘、土地、農具、耕畜、房屋、糧食、貨幣應一律分配下去,覆查之後不允再有積壓,分配中必須堅持重點補償(卽滿足過去未滿足貧雇及其他勞動人民),要說服多數照顧少數,堅決糾正平均主義,應首先滿足百分之十左右的貧雇中尙未滿足的土地要求,和適當滿足百分之二十左右的貧雇未滿足的生產資料。對於囘鄕工人,鄕村貧民中分得太少不能維持生活者,亦需酌情補給或補足。對於某些分田太少、太壞,勞動改造有困難的地主亦應酌情補給。
對於土地的分配,必須做到完全合理。地主多留好田要加調配,漏網地主及多留用地要予沒收分配,機動田除縣府指定者(根據鄕土地多少,逃亡多少決定留否,人少地多之鄉還可多留)外,一律加以分配,多佔土地者應加以調整。
丙、淸理積壓案犯,確定對地主管制制度。凡扣壓未決之案犯應依法依情正式分別判處。不應管制而管制的應經過羣衆討論予以解除,並按「中南區管制改造地主暫行規定」,將應管地主發動羣衆切實管制,以建立農村覆查後人民民主專政新秩序。
丁、查田定產發地證。覆查末期先以鄕爲單位,查田評產發地證,春耕後再以縣爲單位統一定產。查田一般可用普丈辦法,在普丈有困難的山區,仍可採自報抽丈方式進行。
第四、覆查運動中必須加强鄕村的組織建設,把改革的政治成果,從組織鞏固起來。搞好組織建設的基礎,是運動中進一步發動羣衆,特別是對鄕村骨幹幹部的培養提高。組織建設的重點是加强農協,並以之爲基礎建設好鄕村人民代表會制度和進行黨的敎育、發展黨整理黨的工作,其他建團、加强民兵亦極重要,應予重視。
土改覆查之後,羣衆迫切要求休養勞力,搞好生產。且運動培養出的骨幹人物,亦爲數有限(平均每鄉五人左右)。爲適應羣衆要求及鄕村骨幹生長的實際情况,在確定土改覆查後鄕村之組織形式和領導制度,必須本「政簡民勤」的原則,簡化各種組織,以克服領導要求和羣衆生產的矛盾、過早强調組織正規化和鄕村骨幹生長情况的矛盾,以免流於形式主義,脫離羣衆,有誤工作。爲此,鄕村基層組織形式和工作制度應是:
甲、覆查後應以農協爲基礎,吸收其他勞動人民的代表,建立固定的鄕人民代表會和鄕人民政府委員會。乙、鄕委員會下不設經常的專門委員會,日常政府事務設專門委員,並聘請若干幹事擔負工作,有緊急或中心任務,須組臨時委員會者,經批准建立,工作結束該組織卽行撤消。丙、建立與堅持値日與委員接頭制度,委員會設鄕長、鄕農協主席各一人,副主席兼副鄕長三至四人(三個人供給五六人用)輪流値日,日常事務由値日者處理,重要工作晚上與主席鄕長碰頭决定,委員每隔三、五日應集體接頭一次,緊急工作可召開臨時會議,全體委員會應定期召開,不可太多。丁、控制會議,代表會、羣衆大會應盡量減少,非有十分必要,不得召開。
上述覆查工作的四項主要內容,是按照一般情况和要求提出的,不同類型鄕應有其重點。已基本取得優勢的鄕應以解決遺留問題、加强組織建設爲重點,切實做好土改的結束工作。未有取得優勢或優勢極不鞏固的鄕,亦應以繼續打擊殘餘敵人、深入發動羣衆爲重點,並在此基礎上解決土改未了事宜,進行組織建設,以結束土改。
三、一個鄕的覆查,一般應分宣傳政策,查明情况(地主排隊);查田查階級鬥爭(從反違法開始);解決遺留,調整分配;組織建設,查田發證,轉入生產,四個步驟進行。
在已佔優勢的鄕查田查階級的鬥爭亦應進行,但時間不可過長,主要檢查和打擊一下地主不法活動,應較快地進入解決遺留、組織建設階段,其全部覆查時間不應超過一月。尙未佔優勢或優勢極不鞏固的鄕,查田查階級的鬥爭,必須用力做好,然後再轉入解決遺留、組織建設,其全部時間一般需要五十天左右。
四、事前做好準備工作:第一、開好幹部會議。秋季幹部整編會議應注意克服可能產生的鬆氣思想,對覆查工作應作周密的佈置,使幹部弄淸覆查運動的方針、要求、政策和做法。第二、做好覆查試點,訓練幹部。十二月集中單元組長以上的幹部,以縣爲單位進行試點。第三、覆查試點開始後,卽以區爲單位,分批輪訓鄕村幹部,動員覆查,查明鄕村情况,進行鄕村「站隊」,初步摸淸幹部面目,爲展開覆查進行準備。第四、全面佈置覆查之前,縣區應召開農代會,進行覆查動員,交代覆查政策,解除各種顧慮,爲覆查進行思想準備。
五、覆查運動必須結合生產:土改後羣衆迫切要求生產,只有重視羣衆這一要求,覆查與生產妥善安排,並積極領導羣衆生產,才能團結羣衆搞好覆查。有些鄕村還須從生產入手,首先以查生產困難發動羣衆。在運動中要結合生產,不違農時,注意安定生產情緖,解決生產困難,在生產季節或重大的生產工作到來時,必須積極領導羣衆生產,並應結合組織建設、頒發地證,認眞向農民進行生產敎育。以便覆查一經結束,卽能順利轉向生產。
六、在佈局上應以後進村和三類鄕爲重點,應先搞未佔優勢的鄕然後再搞已佔優勢的鄕。各縣應把土改完成鄕,劃分若干單元(每個單元三至四個鄕)並以未佔優勢的鄕爲單元的重點。十二月集中骨幹試點,明年一月中旬,鋪開各單元重點鄉,一月底結束,然後向附點鄕全面鋪開,爭取春耕前基本全部完成。
七、爲了切實做好覆查工作,以爭取全省工作的主動,準備明年春後迎接大生產,覆查地區必須堅持以覆查爲中心任務。領導和幹部的任何鬆氧思想都是極端有害的,必須切實防止和糾正。在土改任務還比較繁重的區黨委應分兩套人馬分抓覆查和土改,覆查地區的幹部一般不予大的抽動,原來機關部隊下鄕參加土改的人員,春前一般不予調囘。
土改
全省所剩下的約七百萬人口的地區,必須爭取在明年春耕前基本完成土改。
(一)要總結與運用一千七百萬人口地區的土改經驗,吸收提高其正確的方面,避免其錯誤的方面。要特別重視與採用「深入、放手、正確執行政策」的正確方針和抓緊解決主要問題的正確方法,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旣好且快,爭取在較短時間內基本解决問題。
(二)在佈局上,可以一次鋪開全部單元的重點鄕。重點鄕要切實做好做透,以便打下根基,培養生長幹部,然後再向附點鋪開。
(三)幹部力量不足的地區,應從土改完成地區抽調一些骨幹(單元組長、縣區幹部)支援,但不可抽調過多,以免過分削弱土改區的力量。除擬由粤東抽調一部幹部支援粤北、粤中抽調一部幹部支援粤西外,主要靠各區黨委從所屬縣中自行調整。
(四)粤東、粤中、粤北應由專人負責領導土改區工作,海南、粤西仍以土改爲中心任務。
生產
已完成覆查的近三百萬人口的地區,必須立即以生產爲中心任務。
(一)由於覆查剛結束,有系統的生產工作尙未開始,農民生産情緖未定,貧雇農中存在着很大的困難,故工作的重點,必須首先放在宣傳生產政策及扶植貧雇解決生產困難的兩個問題上。
宣傳生產政策,一方面要大力宣傳保護私有財權不受侵犯,宣佈僱傭、借貸自由,允許出租、出賣(地主流民除因特殊原因經過區批准外,五年內不得出租、出典、出賣土地,地主確係缺乏勞動,經農會允許始准僱工,今後買入土地均不得出租),以解除生產顧慮,鼓勵農民生產積極性。同時必須向農民進行新民主主義生產方向的宣傳,教育農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在生產方向和政策的宣傳上,尤其重要的是首先敎育鄕村幹部,各地在鄕村幹部的輪訓中要重視作好這一工作。
扶植貧雇解決生產困難,在現時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貧雇農土改後生產困難仍然很大,缺乏耕牛、農具,缺乏生產資料,解決這些困難除了政府貸款支持外,主要是要靠羣衆的互助合作。
(二)組織起來的問題。我區互助合作運動缺乏基礎,目前主要是在「組織起來克服困難」的口號下,去發展簡單的臨時的季節性的互助,特別是運用民間旣有的互助形式,並逐步加以提高改造。長年固定的互助組只能有重點的發展,生產互助合作社今冬明春暫不試辦。長年固定的互助組,一般應在簡單季節性的互助組的基礎上發展,並必須堅持「耐心說服,典型示範」的方針,領導和幹部對互助合作的發展方向必須有明確的肯定認識,但在具體工作上切忌冒進。至於供銷合作問題,則應在整理原有的基礎上積極的進行發展。
(三)在具體生產工作上,今冬明春應圍繞着做好冬耕、準備春耕的中心,去抓緊解決貧雇肥料、農具、種籽的困難,整修田間水利,進行副業生產等幾項工作。
對於已有的豐產小組,應加强領導,並總結與推廣其經驗。
(四)領導及幹部必須加强對生產知識的學習,旣要學習外地領導生產的經驗,更應深入下去,向農民去學,到生產中去學、只有放下架子眞正「鑽進去」才能學會。要加强調查硏究工作,今冬必須作有關生產基本情况的典型調查,要摸出自己地區農業生產上的特點和增產的主要關鍵,以作到心中有數。分局擬十一月即開始組織人下去進行這種調查,並擬舊曆年前開一次生產座談會,以便對農村生產作進一步的解決。
(五)加强生產的機構和領導。按照以生產爲中心的要求去重新調配幹部,對合作、建設銀行及農場等機構必須加强。
要解決鄕一級的組織領導,貫徹「以生產領導生產」的原則。縣委應吸收各有關部門,組織統一的生產辦公室,以加强生產的領導和協同動作。在已有一半左右地區完成覆查的縣份,縣委應分工領導覆查和生產。除海南、粤西外,區黨委亦應以一定力量指導上述地區的生產工作。這旣是爲了加强這些地區生產的領導,也是在領導經驗、生產工作上爲明春系統開展農村生產運動做好準備。
整黨建黨(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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