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第3卷第8期

1952年10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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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徹底整理地方財政

一九五二年九月一日南方日報社論


  廣東省地方財政違法亂紀,亂收亂支的情况,過去十分嚴重而且普遍地存在,經過廣東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整理,這種情况,近一年來已有了很大的改進。從今天本報發表的消息來看,這個成績約可歸納爲三點:第一,廣東省的非法捐稅是有歷史性的,國民黨反動派統治時期,各種苛捐雜稅,五花八門,沉重地壓在人民的身上。解放後一時還來不及整理,因此曾經嚴重地影響國家正税收入和農民極積生產的熱情,並直接阻礙了城鄕物資交流,增加基層財政的混亂。現在這一歷史遺毒已大部暴露在我們的眼前,部分地區做了初步的整理工作,被減輕了負擔的人民都歡欣鼓舞;第二,隨着亂收亂支而來的,是貪汚腐化,鋪張浪費的現象。但經過徹底整理的地區,已初步精簡了機構,淸洗了壞分子,樹立了廉潔樸素的作風;第三,過去地方財政的收支,許多應收的未收,不應收的亂收,並且收了就用,用了就算了事。現在組織了正當的財政收入,保證鄕村政權和文敎事業的經費開支,確定了制度和開支標準。把現在已經徹底整理的地區和過去的或未經整理的地區比對一下,可以看到,人民政府爲人民做了一件很大的好事。這個工作,不僅減輕了人民的負擔,而且成爲樽節開支,制止貪汚浪費,貫徹增產節約的重要環節。事實證明巳經徹底整理的地區所以能夠取得上述成績,是與各級黨政領導貫徹政策和發動羣衆分不開的。只有各級黨政領導親自動手,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政策方針,充分發動羣衆,才能保證整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勝利完成;反之,有些地區對這一工作重視不夠,摸了點未推廣到面,或只廢除了非法的捐稅,沒有組織正當收入,或僅强調組織收入,沒有結合建立新制度,這便產生了不同的結果。這是此次整理地方財政的一個很重要的經驗敎訓,我們必須接受這個經驗敎訓,學習好的,批評壊的;尤其是那種工作飄浮、形式主義、馬虎了事,甚至把整頓地方財政工作擱置起來的做法,今後決不容再度發生。

  徹底整理地方財政,是農村廣大羣衆多年來的願望,人民政府也早有決心將這工作做好。但由於有些地區整理得不徹底,亂收亂支、舖張浪費的現象依然存在,有人就因此失掉信心,說整不下去了,便抱着不管不理的態度,企圖拖延了事。這種態度是錯誤的。應該指出,個別地區沒有把地方財政整理好,主要的原因是工作飄浮,沒有貫徹政策,沒有發動羣衆,而不是「事不可爲」。一個長期遺留下來的毒害,不經過艱苦深入地工作,「開刀下藥」,確實是不容易得到成效的。比如爲什麼樂捐會代替攤派的形式出現呢?主要是:必需的開支沒有給予保證;合法的收入沒有好好組織,不能說「原來是整不下去」的。在這上面,過去成功的經驗,對於今後的整理工作有很大的幫助。我們應當重視過去成功的經驗,堅決與各式各樣的錯誤思想作鬥爭。又有人認爲;「整理地方財政,會妨礙羣衆運動,會影響中心工作」,「怕亂,怕分散羣衆鬥爭目標」;有人認爲「取消非法捐稅是好事,但學校垮了怎麼辦?」「怕影響文敎事業」;有人又說:「我們的幹部有些在『三反』運動中垮了,怕無法掌握。這些想法,其實都是一些抵抗的情緒在作祟。過去的事實雄辯地說明:整理地方財政與當前各種中心工作,特別是與土地改革、增產節約運動是可以緊密地結合進行的。因爲各種中心工作,如能結合整理地方財政來進行,它更能有效地提高農民的階級覺悟,在經濟上防止人民財產被貪汚浪費掉,為農民增加無數勝利果實;在政治上更能徹底打垮封建勢力,消滅反革命特務分子。通過整理地方財政的工作發動羣衆,對中心工作祗有好處,沒有壊處。問題是在於去不去結合,怎樣結合,而不是能不能結合。對這一點,各級領導應該要有充分的認識。

  地方財政繼續進行整理時,擴大宣傳,從上而下的貫徹政策,是非當必要的。特別是縣以下的單位,情况複雜,需要充分發動羣衆,發揚正氣,這樣有關人民生活的重大問題,羣衆是很容易發動的。對整理地方財政認識不足、信心不强、決心不大的人,更應在這方面有充分的估計。但發動羣衆,不是空口說白話可以解决問題,而必須以政策去發動他們,必須將政策交給羣衆,根據政策來組織羣衆的力量,讓羣衆監督和執行。廣東省人民政府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頒佈的「廣東省鄕(村)鎭地方」財政管理辦法」,是徹底整理地方財政的一個很好的依據。遵照這一辦法,各地必須抓緊時間,在不是與中心工作相抵觸而是與『中心工作密切結合的原則下,進一步對地方財政工作加以檢查和整理。地方收支範圍及標準,必須依照這一規定,在收入方面不超過已規定的項目和辦法徵收,並應明確鄕(村)鎭地方財政的徵收機關爲縣(市)人民政府,非經縣(市)人民政府的委託,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均不得向人民徵收任何捐稅或變相攤派;支出方面,應依據中央對地方財政「包」、「准」、「禁」的三個原則,將應「包」的堅決「包」起來,預算中應開支的項目,不得截留不用或挪作別用,以致各地濫行攤派,如是羣衆自願集資舉辦的一地方事業,應依一定的合法手續獲得一定的機關批准施行,除「包」及「准」以外的一切可辦可不辦的事,堅決不辦,不必要或不合理的開支,應嚴禁開支。中央和省的規定是正確的,在規定科目和核定預算數之外,任何機關不得動用支取或挪用地方款;至於鄕村小學經費,本年度由縣(市)統籌,省及專署調劑,有關的開支,廣東省人民政府於一九五二年五月十四日頒佈的「關於整頓地方財政統籌鄕村小學經費以發展鄕村文敎事業的決定」,已有明確的規定,應特別注意禁止利用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攤派。文敎管理部門對整理地方財政工作,應從合理解決學校經費、純潔敎師隊伍、整頓學校班次上面,作有效的配合,還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整理工作的具體做法上,各級領導應分別不同情况,堅決克服一切抵抗情緖。已經徹底整理過的地區,要檢查統收統支是否解決問題,各項制度是否有缺點,是否執行得好,並應防止貪汚浪費及一切違法亂紀的事情復活,進一步將整理地方財政工作的成績鞏固起來;整理未徹底的地區,應重新補上一課,要求貫徹財政制度,解決存在的問題;違反財政紀律明知故犯者,按情節輕重給予法紀處理,也是必要的;對未經嚴格整理的地區,應吸取過去成功的經驗,首先要求迅速停止一切非法捐稅,組織合法收入,確定開支標準,加强管理。政權和政策掌握在人民手裏,祗要我們加强領導組織,重視羣衆的力量,發揮行政效率,大張旗鼓宣傳敎育,堅決與壞分子做鬥爭,是可以得到徹底整理的最後勝利的。

  整理地方財政工作是當前重要工作之一,任務繁重。過去不少地區在這方面執行得好,獲得了人民的擁護和愛戴;今天,各地更應抓緊「三反」運動以後,和土地改革運動中羣衆的高漲情緒,充分利用各種有利條件,將這一工作徹底做好。時間迫促,各級領導必須切實加以注意,儘快地爭取完成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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