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第3卷第6期

1952年09月27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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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一九五二年九至十二月民政工作要點

廣東省人民政府民政廳一九五二年九月九日以(52)民資創字第四四號發出


  一、民主建政

  民主建政是民政部門今後的工作中心,各地必須結合土改、覆查、査田定産、分發土地證、生產互助等羣衆運動以及在城市民主改革和三反五反運動勝利的基礎上進行人民民主政權的建設工作,建立與充實市縣區鄕各級政權組織和內容,爭取今冬明春打好基礎,爲迎接明年經濟建設運動到來所必須配合發展的民主建政運動準備好各種前提條件。

  (一)按期召開各級人民代表會議,分期分批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

  1. 汕頭湛江兩市應於今年十二月底前召開全市和各區的人民代表會議,市一級首先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區則選擇重點代行職權,爭取明春普遍代行,其餘海口等四市,應於年底前召開一至兩次(上半年未召開的應召開兩次),並必須於明春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其他各區級鎭的人民代表會議亦應於今冬普遍召開一至兩次,爭取明春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

  2. 土改未完成縣份,縣人民代表會議迄今尙未定期召開的番禺、東莞、三水,普寧、高要、雲浮、封川、開建等八縣,應於九月份補開一次,十二月底前繼續召開一次。土改完成縣份,應由各專區於今冬選擇一至二個重點縣召開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取得經驗以準備明年全面推開。下列八個縣份擬指定爲各區的重點縣:中山、揭陽、豐順、龍川、曲江、英德、台山、廉江(或海康)。又興寧已於去年代行,今年應改選。土改完成的鄕(特別是老根據地)應在鄕農民代表會議基礎上擴大代表名額與民主性,召開鄕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選舉鄕人民政府。

  3. 海南黎苗族自治區各縣(樂東白沙已成立自治區政府)及北江的連南縣應於今冬召開各縣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成立各該縣的自治區人民政府。崖縣、陵水應於今冬人民代表會議宣傳醞釀,自下而上建立區鄕民族民主聯合政府,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並爭取明春成立縣一級民族民主聯合政府。其他少數民族雜居縣份應按其雜居地區情况,重點召開區鄕人民代表會議,成立區級或鄕級人民政府或民族民主聯合政府。

  4. 沿海集鎭經過民主改革漁民羣衆有了組織並已樹立了優勢的若干地區:如陽江的閘波,可重點召開以漁民爲主體的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成立鎭人民政府。

  5. 市協商委員會,縣常務委員會應按編制,把專職幹部在年底前配齊,切實加强工作,同時必須照組織通則規定時間開會。

  6. 市縣人民政府委員會已產生的每月開會一次,未產生而又未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應在今冬由協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協商,提出委員名單,經人民代表會議討論,報請上級政府批准任命履行職務。

  (二)完成行政區劃調整及劃小區鄕工作

  1. 調整和確定行署、專、市、縣的區域範圍界址與協商解決省界問題懸案。

  2. 結合土改運動完成劃小區鄕區域的工作,第一批及夏收前已完成土改的縣,應在十月前將小區小鄕劃建完成。秋收前完成土改的縣,則最遅應於年底前劃建完成,以上各縣今冬均應大量開設農幹訓練班,輪訓區鄕幹部,其餘秋收後舖開的四十一個土改縣,則應密切結合土改進行劃小區鄕,争取明年春耕前全部完成劃建工作,以後不再變更,現各縣對劃建區鄕尙未有擬送計劃或將情况報吿的,應立卽上報。

  二、優撫工作

  切實加强農村代耕和城市烈軍屬優撫工作,展開烈軍屬革命殘廢軍人,擁軍優屬的評模運動,總結經驗,改進業務,對老根據地的恢復和建設工作及各項優撫糧欵的使用,應迅速及時準確發放,徹底檢査。克服積壓挪用平均發放的現象,並做好明年的恢復建設計劃。此外是貫徹依靠大軍思想做好轉業建設工作。

  (一)加强農村代耕和城市烈軍屬優撫工作

  1. 結合各種羣衆運動廣泛宣傳代耕意義和辦法,克服「亂點兵」的代耕辦法,與代耕對象太濫現象。進一步做好今年秋收和冬耕的代耕工作,土改完成地區並應試點取得經驗,要求逐漸做到固定代耕制。

  2. 城市烈軍屬優撫工作:(1)準備於十月底前由廳派員配合中南工作同志到韶關作重點檢査取得經驗;(2)要求汕頭、湛江等市及其他市鎭將組織烈軍屬生產及介紹職業情形建議意見等,於十月中旬報廳彙同硏究。

  3. 秋收後各地應展開評模評產運動,選出烈軍屬革命殘廢軍人及擁優模範,豐順經本廳指定爲重點區,應預早準備進行,取得經驗,藉以指導全面,獎勵費由廳擬具預算報請中南撥發。

  (二)貫徹中央政務院關於加强老根據地工作的指示做好建設工作各種準備

  1. 由民政、財政、農林、商業、文敎、衛生、工業、合作、銀行、軍區等各有關部門於九月間組織成立本省老根據地建設委員會統一指導老根據地建設工作。

  2. 分區召開老根據地代表會議,收集意見,商定建設計劃,除興梅巳召開外,海南、東江、北江、潮汕等地應於本年國慶節分別召開。

  3. 編擬全省老根據地生產建設計劃,和造具經費預算報請中央中南核定。

  (三)貫徹依靠大軍思想做好轉業建設工作

  (1)榮校應轉業建設的榮軍,應於九月份辦理完畢,願返原籍學習的外籍榮軍亦應於九月份轉送囘籍。

  (2)各地對復員轉業建設人員應注重政治安置,儘量吸收參加政權,農會、民兵、

  土改等工作,發揮其優點和積極性,增强農村骨幹力量。

  (3)省榮校改爲工農速成學校性質,並要求年底前完成校舍建築和各項建設工作。

  三、社會工作

  以城市失業救濟爲中心,結合土改安置失業工人和城市貧民囘鄕生產,配合人事、文敎、工會、勞動、公安等部門,進行失業總登記,作好全面就業的準備,同時應整頓救濟機構擴大游民收容改造,和準備安置老弱孤殘,貫徹敎養與生產結合和生產自救方針。在農村方面則應注意防止海南、東江等重點災區的秋荒和沿海風災以及山區旱蟲災等新災發生,準備冬耕,提倡節約儲蓄,試建義倉以大力防止和戰勝明年春荒。結合法院、婦聯、靑年團、農協、土委會和宣傳文敎部門,開展宣傳貫徹執行婚姻法的運動。

  (一)安置城市失業工人、貧民囘鄕生產,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總登記。

  1. 各專縣五萬人口以下市鎭失業工人及汕頭、湛江等六個市的失業貧苦難民,凡有家可歸或在農村尙有生活依據自願囘鄕的,均應動員組織其囘鄕參加土改分田,並由廳重點撥發糧款補助,無家可歸的應就地設法適當救濟安置。

  2. 調査社會失業情況,根據中央政務院勞動就業委員會關於失業人員統一登記辦法,配合勞動、公安等有關部門進行失業工人總登記,並於十月中旬前提出初步解決方案意見。

  (二)整頓救濟機構,擴大游民收容改造,貫澈敎養與生產結合方針。

  1. 關於本廳直屬救濟機構調整充實和工作開展方面:

  (1)增派幹部加强對番禺、石牌兩個農場的領導,並預撥石牌農場明年投資一億五千萬元,要求兩個農場於明年在自給基礎上增加收容人一 〇〇名至一五〇名。

  (2)充實博羅農場各項建設:甲、完成糖廠建設;乙、增開荒地一〇〇〇至一五〇〇畝,擴展冬耕,做到五百人及一百條牛五十條猪的糧食飼料半自給和蔬菜肉類的完全自給;丙、準備好能容七百至一千人的草房及其他必要設備;丁、在本年十至十一月內展開三個農場的增產節約,選模競賽運動,並利用冬閒展開工人政治敎育。

  (3)緊縮救濟院編制,健全該院火柴廠及養兎場經營管理爭取菜金自給六分之一,並做好明春遷移博羅農場準備工作。

  (4)合併保育一二兩院,採収敎養生產結合方針,規定高年級勞動時間佔敎育時間三分之一,爭取菜金自給六分之一,提高管敎方法,加强敎職員學習,創造和推廣新經驗,可轉業的應盡量安置轉業。

  2. 關於各專市縣救濟機構調整和工作方面:

  各專、市,縣現有生產教養機構,應根據當地實際需要與其所具備的條件,進行調整充實或予撤消,或予合併加强管敎,沿公路幹線市鎭應盡可能收容游民乞丐予以訓練改造,養成勞動習慣,以備今冬或明春參加大生產建設工程,此外並應注意孤老弱殘的安置。又江門、韶關兩市應於今冬進行妓女改造的試點工作。

  3. 關於美津救濟機構等的調整充實和接管:

  (1)對原已接管的美津機構應進一步加以調整充實。

  (2)未接管的其他外津機構於今年年底前完成接管工作。

  4. 關於冬令救濟工作:

  冬令救濟糧款,應提前於十月底重點撥發做好準備,並於十二月中旬開始救濟收容,與游民改造工作結合進行。

  (三)防止海南、東江、陽江等重點災區的秋荒和各地風、蟲、旱等新災,並做好冬耕工作,準備戰勝明年春荒。

  1. 根據各地災情需要於九月半前先發放一批救濟糧到災區並由民政廳組織工作督導組前往海南,配合行署深入災區了解掌握災情展開救災防災工作。

  2. 建立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檢査和修復被冲壞堤圍、山塘、水井、土壩、水坡等。並加技術指導和組織管理。同時加强沿海風訊傳播設備,並在沿海鄕村墟鎮展開防汛宣傳敎育,組織搶險看護巡邏隊等,以有效防止風災襲擊。

  3. 提倡節約儲蓄,借貸互助,各専區應卽着手整理舊義倉,並於秋收後,在有條件的區鄕試點建立新的積谷義倉,以便取得經驗,逐步推廣。

  4. 準備冬耕,配合農林廳的儲備冬耕種籽,於十月前適當分配各專區,並多量分配老災區。

  5. 配合衛生廳發放奎寧丸防治山區災區羣衆瘧疾流行。

  (四)積極處理安置香港入境難胞

  1. 聯繫公安、邊防等部門抽調得力幹部,設置專門處理機構,負責收容、救濟、安置、審査、敎育入境難民。

  2. 擬具處理安置計劃辦法,編造從本年九月份起至明年底止的經費預算,報請上級審批。

  3. 收集有關英帝偸運難民入境材料和總結處理情况經驗於十一月底前專案報告中央中南。

  (五)貫徹執行婚姻法

  1. 聯繫法院、婦聯、靑年、農協、土委、宣傳、文教等有關部門於十一月間成立辦公室,具體策劃,有關貫徹執行婚姻法的各項工作,並積極準備於十一、二月間大張旗鼓地展開婚姻法宣傳敎育工作。

  2. 組織檢査小組,結合建政試點工作,深入區鄕檢査婚姻法執行情况並協助當地政府做好關於婚姻法的宣傳敎育和健全婚姻登記機構,總結經驗,推廣全面。

  四、地政工作

  (一)結合査田定産,進行頒發士地證工作,以曲江縣爲試點,從八月上旬開始,計劃於秋收前結束;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揭陽等十三個第一批土改縣的發證工作,並將經驗總結出來(包括統計出各種基本數字)分別通報各專、縣和報吿中南。

  (二)總結汕頭管理房地產經驗,推動和協助湛江、佛山、韶關、江門、海口等五市舉辦房地產權登記。

  五、其他工作

  (一)檢査各項事業費使用情况,督促及時發放正確使用,克服積壓挪用貪汚平均發放的現象,建立會計制度。

  (二)聯繫財經等有關部門結合土改覆査、查田定產、秋征等工作進行調査統計,硏究審定作爲大體準確而又爲全省各單位統一使用的各項基礎數字,並彙編有關民政基木情况和工作統計等各項資料。爭取十月底前印刷出版。

  (三)收集整理革命歷史文物及有關民政建設的各項圖片準備巡廻展覧。

  (四)十二月召開本廳第二屆機關代表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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