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第3卷第4期

1951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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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縣人民代表會議工作中的幾個思想偏向

人民日報社論


  華北各地爲準備召開縣長會議,目前正在學習有關民主政權建設的文件,聯系實際,檢査工作。全國其他地方,也有同樣進行學習和檢討的,有的正在準備這様做。這是十分必需的。

  我們新民主主義的政權,在過去時期,由於歷史條件和戰爭環境的限制,它的組織形式和民主制度雖然還不很完備,但在民主實質上,它從來就是中國歷史上最先進最民主的政權。全國解放後,我們的政權建設有了新的發展,特別是召開各級人民代表會議,已有豐富的經驗:人民羣衆在行使國家政權中也有了偉大的創造和成就,這些都是不能忽視的。

  但是,我們在工作前進的過程中,對於任何缺點和錯誤,必須隨時加以檢査和批評。因爲我們深深懂得正確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是我們工作前進的動力;而政治上的麻痺自滿情緖和庸俗的自由主義傾向是會窒息革命事業的前進的。目前,華北的一些沒有開好縣人民代表會議的地方,有的已經總結了經驗,初歩地進行了檢討,開始認識自己的缺點。這是好的。另件有一些縣的人民代表會議是開得好的。可是、還有些地方,人民,代表會議旣開得不好,又還沒有認真檢討,這是不對的。這些地方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往往籍口某些客觀的困難,來原諒自己;往往只在表面現象與枝節問題上兜圈子,有的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障礙着對於主要缺點的本質的認識和檢討,這種現象必須繼續加以糾正。

  究竟有那些主要的思想障礙,使一些縣的人民代表會議沒有開好呢?

  『中心工作太多,壓的太緊,使我們顧不上建政(指開好人民代表會議)。』這是一種說法。這是把人民代表會議和其他各種中心工作對立的錯誤的說法。的確,各種工作是十分緊張的。正因爲這樣就更需要通過人民代表會議,來討論、佈置、推動與完成各種中心工作。誰要是設想人民代表會議可以不着重去處理中心工作,而是『爲了開人民代表會議而開人民代表會議』,那末這就是脫離實際的與政府工作對立的一種錯誤想法,這種想法從來是我們堅決反對的。劉少奇副主席指示我們:各級人民代表會議『應按期召開,「工作太多」更應召開,以便動員更多的人民和團結人民中的積極分子把這些所謂太多的工作分頭地去做好。』『要使各級人民代表會議成各級人民政府一切工作和一切活動的中心環節。』(在北京市第三屆人民代表會議上的講話)。這不是極明白地指出中心工作多,就更需要加强政權的作用;中心工作越多,人民代表會議的內容應當更充實,應當開得更好嗎?最近本報先後發表的平原省濟源、朝城,山西省榆社、晉城等縣的良好經騐,都證明通過中心工作完全能够開好人民代表會議,而人民代表會議開得好,中心工作便可以完成得更加順利,難道這不是鐵的事實嗎?

  劉少奇副主席還吿訴過我們:『有些政府工作人員是不大願意召開人民代表會議的,他們習慣於少數人包辦一切,而不習慣於和人民的代表商量辦事。』這就是目前問題的所在。我們有些同志實際上是不願意召開或不按期召開人民代表會議,不肯認真去建立國家的基本制度。他們不了解人民代表會議是一種特別有利於有領導地發揚民主而不利於實行包辦的組織形式和工作方式;『包辦』了它就一定開不好,就『一次不如一次』。

  『開幹部會一樣能完成任務,人民代表會議不如幹部會簡便。』這句話是有部分的『真理』的。我們的幹部是人民的忠實的勤務員。他們無論在其對革命的貢獻或覺悟的程度,特別是他們的忘我工作精神等方面,比起人民代表來,都是毫無愧色的。幹部和人民代表都是光榮的,不應該對他們有所歧視。當着戰爭處在最困難的階段,我們所處的環境難以經常召開人民代表會議的時候,我們曾用幹部會的形式完成過各種任務,在那樣情况下,它是比較簡便的。就是在今天這樣情況下,幹部會也還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一種形式。不應籠統地說幹部會議和人民代表會議那一個重要那一個不重要。幹部會議永遠是必需的,有了人民代表會議同樣還需要有幹部會。但是,不論從那一方面來說,認爲開了幹部會就不需要開人民代表會議的意見却是完全錯誤的。毛主席說:『人民政府的一切重要工作都應交人民代表會議討論,並作出决定。』我們必須這樣做才對,不然就是錯誤的。那末,我們有些同志爲什麽特別强調幹部會而不强調人民代表會議呢?他們爲什麼把有些人民代表會議實際上開成了普通的幹部會呢?爲什麼把有些人民代表會議實際上改變了它的權力機關的性質呢?在這裡,固然有很多客觀原因,但最主要的是主觀原因,即有一部分領導同志,習慣於在長期殘酷的戰爭環境中所養成的簡單化的工作方式,老一套,並習慣於『我說你服』,『决而不議』。這些同志雖然忠心耿耿地給人民當『長工』,然而他們却不喜歡『主人』對他們『發號施令』,『批評監督』,加以『約束』。他們要把人民代表會議在實際上變成普通的幹部會,這就說明他們在思想上實際認爲國家政權屬於人民是有條件的,不是政府幹部聽命於人民的代表機關即權力機關,不尊重人民代表會議所代行的代表大會職權,而是將人民的民主權力降低到『領導賜予』的地位。不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會議,兩者是人民民主政權不可分割的整體;人民的代表也是國家的和人民的幹部,人民的政府完全有理由要求人民的代表協助政府進行工作,而人民的代表也有接受政府領導的義務。但是,問題却在於單純給任務而不尊重它的權力,遇到重大問題,不讓它來鄭重討論與决定,而只讓它來執行被給予的任務;甚至於單純『使用』人民代表,而不注意發揚他們的政治積極性,因此便削弱了人民代表的主人翁感覺,因此人民的代表機關便單純地變成了政府的助手,忽視了它應有的職權。這就是我們所應該堅決反對的。

  『國家的事務也就是人民的事務;要東西也是爲了人民。』這又是一種說法。不錯!我們的國家是人民的國家,政府所有『取之於民』的都仍『用之於民』,即爲了人民。但是我們的領導必須是也只能是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人民代表會議討論國家事務,討論生產、稅收等與全體人民切身利益有關的重要事項,是十分必需的,任何人都沒有理由加以反對。但是旣然如此,我們是否就可以一切用命令行事呢?不能!在佈置國家的任務時,必須和人民代表充分地討論協商,使國家事務眞正變成人民自己的事務,採取民主的羣衆路綫的領導方式,這是絶對必要的。可是,有些同志却說『時間不够用,來不及協商』。試問眞有那麽多的緊急的事務而都來不及協商嗎?試問在會議上就不可以少作些長篇的報吿而讓大家有更多時間來進行協商與醞釀嗎?有些領導同志處理國家事務,缺乏充分的思想領導和政治領導,沒有採取羣衆路綫,他們不關心人民日常生活的共同要求和具體要求,將國家的事務與人民的事務對立起來。這顯然是不對的。目前許多縣人民代表會議的主要缺點之一,就是不關心人民的日常生活,對於處理人民自已的事務表示冷淡,以致不少縣份來自人民羣衆的提案,日益減少。這種減少,有的是有合理的原因的。如村、區人民代表會議健全了,縣人民代表會議上細小問題自然減少;有些突出的問題已經解决了,有些羣衆的要求和意見,已被領導上正確地集中起來了,因而提案就自然減少了,或者鎭壓反革命等中心工作特別突出,其他事項就被冲淡了。但是,目前有很多地方,提案的減少並不是由於這些原故,其主要原因仍在於領導上對於提案處理不負責任,敷衍了事,致使人民和他們的代表感到『說話不頂事』,因而嚴重地影响他們對於人民代表會議的積極性和責任心。這是不能坐視的嚴重缺陷。

  『只怕上邊批評,不怕下邊埋怨。』這種想法固然有其客觀的歷史的原因,但主要的是幹部不瞭解對領導機關負責和直接對人民羣衆負責的統一性。並有一部分同志驕傲居功,認爲『天下是我們打的』,『沒有我們辦不了事』。因而,他們不尊重人民代表。有些村莊,幹部和代表比資格、比功劳。有些幹部很不滿地說:『誰帶紅條,誰吃饃饃,誰去作工作。』這種思想反映在人民代表會議工作中,就往往會把人民代表的條件提得過高,對於代表選舉的結果因爲『害怕不純潔』而包辦代替;不善於團結各界人民共同進行工作。至於在人民代表中,如果發現有不稱職的,人民隨時加以撤換,則是完全應該的。

  目前思想偏向的存在,是很多縣的人民代表會議所以開不好的眞實原因。因此,要加强人民民主政權的建設,要健全人民代表會議並改進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工作,就必須和這些錯誤的思想偏向進行不調和的鬥爭,使人民代表會議眞正成為我們國家的根本制度。


(一九五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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