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第3卷第4期

1951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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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决與危害工人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現象作鬥爭

長江日報短評


  從最近讀者來信來稿看,各地某些公私營廠礦中忽視保安工作的現象還很多很嚴重,沒有儘可能地改善工人們的生產條件,因而疾病傷亡事件日有所聞。

  過去我們對於這種現象曾經多次的揭發和批評,因爲各地人民政府與廠礦領導方面的重視,很多地方作了許多重大的改進,得到顯著的成就。但仍有少數廠礦還沒有真正重視起來,某些廠礦的行政上或資方對於工人們的疾病死亡事件甚至是熟視無睹的。很多錯誤的思想,很多錯誤的理論,今天還依然存在。工人有了建議而置之不理,出了事故也不改進,甚至說什麽:「事故是不可免的,若不死亡就不能生產!」對於已經發覺了的危險,却說:「歷來都是這樣,工人搞慣不要緊!」有的藉口「節約」連一些必要的東西也不添置,有的把廠房出租,讓工人在沒有天窗和通風設備的棚子裏做工。於忽視保安敎育的情况更是普遍的。少數人中還存在着迷信思想和忽視安全生產的現象,特別是一些私營廠礦中最嚴重,這些現象也應該採取積極的辦法加以敎育和改進。我們認爲忽視保安工作的思想,實質上就是不重視工人生命,不懂得依靠工人比依靠機器重要。從這個思想出發,就會不願依靠工人發動工人,開展羣衆性的保安運動,就會單純追求節約盈利,不管工人死活,在保安設備上處處因陋就簡。我們再度提出這種危害工人生命安全的行爲是違法的,須要迅速糾正。

  改進保安工作的最好辦法,就是要堅决依靠工人和發動工人貫澈中央關於保護勞動的法令。因此,我們認爲各地工廠應由工會領導同志,應當領導工人和這種違法的行爲作鬥爭。凡是必需和可能改進的,一定要爭取改進。每次事故發生後,一定要領導工人進行羣衆性的總結,進行安全敎育,和明確分析責任,提出改進辦法,對於事故負責人該批評的批評,該法辦的要請政府依法懲辦。平時更應隨時在報紙上揭露這種行爲,以引起大家警惕,而有所改善。


(一九五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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