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夏徵工作
人民日報社論
農業稅的夏徵工作就要到來了。本月二十五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佈了「一九五一年夏季徵收公糧工作的指示」。夏徵雖不如秋徵那樣普遍,却也是關係到幾萬萬農民和國家財政的一件大事。今年夏徵工作,是在廣大新區剛剛完成土地改革之後。這些地區的封建土地制度已經消滅了,農民再不用向地主交納地租了,但他們在生產上仍有許多困難。許多土地在土地改革過程中帶苗轉移,使夏收和負担上產生了許多複雜問題。同時,在土地改革完成的地區,還要在夏收後開始徵收土地證費。因此,今年夏徵工作,是一個艱鉅而複雜的任務。
爲了做好夏徵工作,應當注意那些問題呢?
第一、適當分配夏、秋徵比例。去年許多地區做到了依率計徴,但沒有適當確定夏秋分徵比例,以致發生『夏輕秋重」的缺點,造成農民秋季交納的困難。今年除各地無例外地進行査田訂產,嚴格依率計徵而外,還必須適當確定夏秋分徵比例。那麼,確定夏季和秋季分徵比例的原則是什麼呢?一般說,應大體按照夏秋產量佔全年總産量的比例來確定。比如,某地夏收秋收各佔一半,那麼,夏徵大體應佔全年應徴額的一半。另一地區,夏收佔全年産量三分之一,秋收佔三分之二,那麼,夏徵大體應佔全年應徵額的三分之一。但某些地區夏收較少,廣大農民賴此度荒,可以酌量減少徵收額。某些地區,夏收較多,農民吃用有餘,可以多徵一些。至於同一地區內,個別戶夏收比一般農戶特少,也應當加以照顧,分別少徵或不徴,待秋收後按稅法規定補徴。未種夏季作物的田地(包括種棉和種植菸葉的土地),都應當在秋收一次徵收,以免除農民對種植棉花和菸葉等經濟作物的顧慮。
在剛剛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區,今年夏徵中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因爲靑苗地的轉移而引起的負担問題。在土地改革中分配土地時,已種下作物的靑苗地或剛加工施肥的土地,可能不分給原來的佃戶,這就需要根據『誰種、誰收、誰負担』和『保護勞動所得』的原則來處理,才不致造成農民中的糾紛,影響夏徵工作。
第二、做好入倉和照顧送粮羣衆的工作。夏季天熱多雨,因此,做好夏徵入倉工作,不是一件容易事。各級幹部應在抗美援朝運動的基礎上,深入動員農民交納好粮,並認眞檢査粮質,特別要責成各鄕(村)幹部切實檢査。縣、區政府應當訂出詳細的送粮和收粮計劃,做好一切組織上和物質上的準備,注意解决送粮人畜茶水、食宿、醫療等問題,以防止人畜傷亡。去年徵收中,有的地區因急於轉入土地改革,限令農民於短期內掃數送粮入倉,穀子未及晒乾,水分過大;如要把水分降低到百分之十三安全標準,其差額等於公粮二十五萬噸,這是多麼驚人的損失。粮食過濕,容易霉爛生芽,損失更大。送粮人畜傷亡的現象,去年已較前大爲減少,但若干省份仍有此類事件發生。這一缺點,希望在今年夏徴中切實加以防止。
第三、適當地確定徵收物的種類。這裡應當考慮到這様幾個問題:一、爲了保証國家所必需的粮食,今年夏徵中應當在一切產麥區徵收小麥,在不能徵收小麥的地區,酌徵一部現欵、雜粮和經濟作物。對存棉戶可允許以棉花抵交夏季公粮,其比價不得低於政務院財政經済委員會關於今年棉粮比價的規定。經濟作物的徵收應由財政部門與貿易、合作部門訂好合同,共同辦理。二、有些地區,盛產蠶繭、春茶和菓木、並且在夏季大量出售,對這些地區,可考慮酌徵一部貨幣。三、在過去十餘年的戰爭環境中,我們的農業税以徵收粮食爲主,這在當時是完全必要的、正確的。但是,徵收經費因此也是很大的,一般佔百分之一左右。在交通閉塞的地區,徴收的粮食,處理尤感困難。現在物價已經穏定,人民幣已逐步流入農村,在保證徵收所需的小麥的原則下,可多徵一些現欵。但是這是一件十分複雜的工作,需要分區分期徴收,並與貿易收購、信貸、投放及合作社等密切配合。對於這個重要問題,應當及早對農民進行宣傳,使他們早作準備,切忌臨時短期突擊徵欵,造成粮賤傷農的危險。
各級人民政府對夏徵工作加强領專,是做好上述工作的關鍵。去年的徵收工作由於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視和努力,會獲得偉大的成績。但今年不能因此而稍有自滿。必須根據上述的工作要點,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加强領導,廣泛宣傳解釋,認真貫澈政策,以爭取夏徵工作的勝利。
(一九五一年五月廿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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