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海關的比較
中央人民政府海關總署副署長丁貴堂
我在舊海關中服務,至上海解放時已有三十四年之久;由於親身經歷和目睹耳聞,對於帝國主義統治舊海關的罪行,知之較爲詳細,如盡情揭露,即寫成一大本書亦恐寫不完說不盡。現値我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命令公佈我國海關有史以來第一部全國統一的暫行海關法,特願乘此機會對新舊海關主要的基本的不同,作一比較,藉以揭露帝國主義在舊海關顯著的罪惡,使我全國人民更淸楚地認識舊海關是帝國主義經濟侵畧的工具,是反動統治階級剝削人民的機關,是應當厭惡與堅决反對的,同時也明確地認識新海關是人民自己的海關,是爲人民利益服務的,是應當愛護與支持的。
第一、海關的行政權
自一八五四年起至一九四九年全國大陸解放時止,我國海關始終爲帝國主義的代表外籍總稅務司統治着。在一百年來的歷史中,雖經過多次革命和政治變遷,不但未能削弱帝國主義在舊海關的統治,反而逐漸增加和鞏固了它們的特權。如一八五八年的天津條約規定海關任用外人,鞏固了它們在舊海關的地位,一九〇一年的庚子和約規定關稅爲賠欵的担保,增加了它們在舊海關的掠奪;一九一二年滿淸允許『總稅務司』掌握外債賠欵的基金,取得了關稅及關餘的保管權;大革命失敗後一九二九年反動政府核准舊海關建立海上緝私艦隊及陸上關警隊,使帝國主義更侵佔了我國巡衞國境權。至於舊海關前一切行政主權,也無一不操於帝國主義集團和它們代理人『總稅務司』的手裡。如反動政府發佈的法令規章,各地海關未得『總稅務司』指示之前不能執行;『總稅務司』未得當時所謂外交團的同意,則對中國法令一槪置之不理。所以舊海關雖名爲我國的機關,實不啻帝國主義在我國內的獨立王國。以前反動政府的稅務處及僞財政部的關務署,對歷任『總稅務司』非僅不能監督指揮,反而諳媚奉承唯命是從。
解放後,帝國主義已由海關中根本的趕出去了,原在舊海關服務的洋員除極少數技術人員暫予留用外,均已解職。我們的新海關是眞正獨立自主的國家機構,依據共同綱領及國家對外貿易政策辦理海關業務,澈底執行中央人民政府的法令,負起了保護國家生產的責任,改變了舊海關爲帝國主義及官僚資本主義服務的本質,變成了爲廣大人民利益服務的新海關。在舊海關時代,『總稅務司』經常宣傳並再三警吿:海關如無外人參加不會辦好;迭次向反動政府建議廣招外國靑年進關,以繼承它們夢想的萬世之業。但一年來的新海關是完全由我們中國人民自己辦的,非止辦得不壞,且比外人統治時代辦得好,這就粉碎了帝國主義無恥的謠言和陰謀。
第二、海關的法規
舊海關雖有百年歷史,但向無成文的海關法,一切業務完全依照不平等條約或片面協定條欵辦理,所有法令規章亦均是『總稅務司』按照自己的意思發出的『手諭』和『通令』,且均用英文。這些『手諭』『通令』,一般的中國關員不得閱看。這是它們『只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鞏固統治的毒辣手段。至於一般進出口商民對於海關的規章更屬莫測高深,誤犯關章時祇有聽憑外人的任意處分。
新頒佈的暫行海關法,明確規定了海關的組織、職權和任務,海關與各方面的關係,人民應遵守的法令與規章以及人民的申訴權利;同時廢除了以往一切有益於洋商不利於國人的辦法;今後海關員工旣有所依據得按章辦事,而一般進出口商民也有所遵循。
第三、海關的任務
舊海關是大海關主義,許多不應管的事也包攬在自己手中。如在滿淸時代,『總稅務司』曾代辦學校(方言館、仕學館),代辦外交,代借外債,代辦國際展覽,代訂國際協定,代辦郵政,代辦償債賠欵,代辦海江港務,代辦氣象測量,代辦治港治河,代辦引水,並企圖代辦全國地畝稅。辛亥革命後『總稅務司』又代保管關稅及關餘,代管全國海關五十里以內的鈔關,代爲整理國內公債,代爲發放外交使領經費及軍警薪餉,並將關稅作爲一九一四年善後大借欵的抵押,企圖代管全國鹽務。一九二九年舊海關建立海上緝私艦隊及陸上關警隊,代我巡防國境。解放前夕,舊海關仍代管海港江務和代巡沿海邊疆。『總稅務司』代辦的以上職務,表面上似爲我國辦了許多事,而實質上是藉之以擴大帝國主義的侵畧勢力,加强他們在我國海關中的特權;使他們如帝國主義派駐在殖民地國家裡的欽差大臣一樣。
依據一九五〇年一月二十七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海關工作的决定,新海關的主要任務,爲監管進出口物品,徵收關稅,和查禁走私。至於與海關無關的職務如海務、江務、港務、巡衞國境海岸,及海關以外的查私工作等,分別的移交於交通或公安部門,以明職權而專責成。
第四、海關的稅則
舊海關的稅則稅率,自一八四三年滿淸被迫簽訂南京條約後完全失掉了自主;一九二九年前雖迭經協定式的修改,而稅率仍限制爲貨値的百分之五。一九二九年後名義上雖獲得自主,實際上仍有多少的限制,直至解放前夕尙存在着國際减讓的稅率。總之解放以前百餘年中,我國關稅始終未得到眞正的完全自主。資本主義國家利用我極低關稅大量輸入洋貨,掠奪我國原料;一九二九年起關稅稅率雖較提高,但完全以稅收爲目的,並未起保護本國生產的作用,洋貨仍得在我市塲上大量傾銷,國內工業產品不能與之競爭。解放前七十三年內,我國對外貿易每年都是大量的入超,且進口的貨物多屬奢侈品、消耗品、食粮,及非必需品,垮了我國的工業和農業,吸乾了我國人民的血液,以致我國人民經濟在解放前已瀕於破產了。
解放後我們雖暫採用一九四八年的舊稅則,而稅率已根據國家經濟情況和國內需要部分予以調整,使其較能適合於發展國內生產保護國內工業的要求;同時由於實行了對外貿易管制政策,凡我需要的准許並鼓勵它進口,凡我不需要的不准它進口。因此在一九五O年我國對外貿易統計的出超。進口貨物種類也有了根本的改變,其中多屬我國急需的機械,工業原料,工業器材,以及我國不能或極少生產的民生日用必需品,至食糧一項不但沒有進口而且已有了出口。
第五、設關的原則
舊海關的設關地點,都是爲便利帝國主義的經濟侵畧,根據不平等條約及片面協定,强迫我國開放對外貿易沿海沿江的口岸。抗日戰爭以前,全國共有四十五個獨立關和二百五十個分支機構所,內地如重慶、萬縣、沙市、宜昌等亦均設有海關,造成內地關卡林立沿海沿邊門戶洞開的現象。
新海關建立後,根據對外貿易政策及國家經濟情况需要,重行規定了設關原則,全國調整為二十六個獨立關及四十四個分支機構,凡爲我對外貿易及國家經濟情況不需要的口岸,均有封閉並撤銷海關機構,集中人力物力,在開放口岸加强對外貿易的管制,以鞏固我國經濟國防。
第六、海關的經費
舊海關的經費原爲包乾制,即每年由關稅收入中扣留一部分,連同所徴船鈔、規費、罰欵,暨沒收私貨變價等作爲海關經費。自一九二九年起雖已實行當時所謂的國庫法,每年編造預算,但因『總稅務司』有權隨時由關稅稅欵內扣支,以致决算時常超出預算的二三倍,反動政府亦祇得准予事後追加。解放前舊海關的經費約佔其稅收的百分之二十。解放後因實施精簡節約,一九五〇年全國新海關的經費僅佔關稅總收入百分之二.五。
第七、海關的人事
舊海關的人事管理制度,完全是帝國主義統治殖民地的一套兇惡狡猾毒辣的辦法。如劃分關員爲內外班:內班分稅務司、帮辦、稅務員等二十七級;外班分監察長、監察員、稽査員、騐估員、騐貨員等十六級,以分化關員。關員的考績全憑主管人員個人的密報,並規定按年資升級的制度,以奴化關員。因之就造成了我國關員除少數外一般地不團結、無朝氣、甚至養成了媚外風氣,缺乏民族意識和愛國思想。關員中雖有進步分子,但多遭受外人壓迫,不得發展。
舊海關外籍人員,最多時曾達一千四百四十八人的紀錄,至一九四八年全國海關尙有外籍職員二百三十四人,除『總稅務司』始終由外人充任外,其餘各關的稅務司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大半都是外人,我國關員僅能担任一般事務性甚至帶有奴役性的職務。至於外人的待遇,除規定特別優厚以外,每月薪資及退休時的養老金還均以英鎊或美金計算。舊海關每年經費的二分之一以上,都花費在外人的身上,僅就『總稅務司』一人而論,它所住的花園洋房,所用的汽車、傢具、傭人、及交際費等均由海關供給,另外每月支領薪金一千英鎊,按每鎊合銀元十六元再按當時銀元購買力計算,全年約合人民幣三十八億餘元,超過新的海關總署全體幹部一九五O年的全年工資約十六億餘元,或等於現時海關總署署長所支的年薪的一百六十多倍。
新海關的人事制度,已將舊海關時代許多不合理的辦法及特殊的高薪待遇予以廢除,任用幹部以德才爲標準,以期人盡其才,才盡其用。至於幹部薪津的評定,採取民主評議行政審查相結合的方式,以期通過羣衆達到正確公平的目的。現時全國海關員工較解放前夕已大爲精簡。經費支出方面,一九五O年海關總署共支出人民幣三十九億餘元,而『總稅務司』署過去全年支出(按一九三七年度支出的銀元數計算〕約合人民幣四百七十餘億元,兩相比較,天壤懸殊。
所有以上種種改革,使多年爲帝國主義統治、爲帝國主義及官僚資本主義服務,剝削人民大衆的舊海關,能於一年期間根本的扭轉過來,變爲獨立自主爲人民大衆服務的新海關,這完全是由於以毛主席爲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革命的偉大勝利得來的,不然的話,非止中國海關仍不能擺脫帝國主義的統治,且恐國家和民族亦將淪亡了。所以我們海關全體員工,應當衷心的感謝毛主席和中國共產黨,永遠的跟着他們走,並全心全意的在新海關努力工作爲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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