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做和怎樣做好代耕工作
南方日報社論
廣東省代耕工作實施辦法,已於三月七日在本報公佈,各級政權機構應當重視這件工作,仔細研究這個辦法,並督促下級政權貫徹實行。代耕工作對於新解放區來說是一件比較生疏的工作,經驗很少有的幹部可能會感到麻煩,不曉得該怎樣做才好。因此我們特提出幾個問題,供各地注意:
第一,是要認識代耕工作是我黨和人民革命政府自土地革命以來所創立的一種行之有效的社會互濟政策和生産政策,這個政策,接關係到我們軍事力量的發展與鞏固,因此也就是我們整個革命戰爭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在土地革命時期、抗日戰爭時期、人民解放戰争時期,成千百萬的壯丁參加了人民革命武裝,在這様的情形下,要使革命軍屬的生活不感困難,使農業生產不致荒廢,使革命戰士能在部隊中安心進行戰鬥,就必須把農村的代耕工作做好。農村中的烈軍屬是一個不小的數字,而且今後還會增加,如果不很好的解决他們生活和生產上的困難,那就不僅會造成社會的嚴重問題,而且會直接影响現有部隊的鞏固和今後新戰士的動員。因此,各級幹部對於優屬代耕問題,要予以足够的重視。
第二,要認識擁軍優屬工作的中心問題,就是做好代耕工作。對烈軍屬的照顧方式當然很多,如慰問、救濟、政治上的尊敬表揚……等均是。但這些都是臨時性的,對於烈軍屬長期的生活問題仍不能解决。因此,必須帮助烈軍屬解決生産問題,才是根本的擁軍優屬辦法。代耕工作做好了,其他的問題也自然會做好,如果不重視代耕工作,而僅僅滿足於某些形式上的擁軍優屬工作,那就不對了。
第三,要使代耕辦法得以貫澈,還必須到群衆進行不斷的思想敎育。老解放區代耕辦法已行之十幾年,代耕已成爲區鄕村各級政權的中心工作之一,群衆也已充分懂得這個道理,踴躍參加代耕。但在新區,我們還要對群衆多做敎育解釋工作,使他們懂得這個工作的重要性,眞正自願地去進行代耕。要使他們懂得,他們的代耕固然帮助了烈軍屬的家庭,但烈軍屬的家庭對於他們的帮助更大,烈軍屬家庭貢献出了他們的子弟來保衞祖國、保爲家鄕,保衞農民的翻身果實,因此在家鄕得以安居樂業的農民,就應當自願的積極的幫助烈軍屬家庭進行代耕生產才合道理。
第四,在組織代耕工作中,要注意克服下面幾種偏向。這幾種偏向過去在老解放區一般都是發生過的,我們應當及早注意,及早提防,以免走彎路。有那些偏向要克服呢?一、要克服所謂『優生不優死』的偏向。這就是說,在農村中常常不大注意優待烈屬,這是受了舊社會的所謂『人在人情在』的影響,是十分錯誤的。應當首先優待烈屬、帮助烈屬;沒有烈士,我們就沒有今天國家的獨立和人民的解放,也不會有減租和土地改革,我們應當首先感激他們,積極幫助他們的家屬。二、要克服所謂『優近不優遠』的偏向。就是説,只注意優待駐在附近地區的戰士,而忽畧了遠離本地的戰士的家庭的照顧。產生這一偏向的原因,也是一種封建的人情關係在作怪。近的,戰士可以囘家看,可以質問,因此就注意些;遠的,人不在,就不大注意。我們應當督促下面更多注意遠離家鄕的戰士家屬的優待工作,以使他們在外更加安心。三、要克服所謂『優工不優軍』的偏向。所謂優工不優軍,就是只注意優待脫離生產的地方工作人員的家庭,而不注意優待部隊戰士的家庭。因爲地方工作幹部多半在本縣本區本鄕,經常可以回家看望,地方幹部容易互相照顧,因而就强調了優待工屬。這是完全不對的。現在的條例已明白規定是優待烈軍屬家庭,工屬家庭只有個別特殊困難並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的才得享受代耕優待,各地要特別注意這一條,不可歪曲。尤其要注意的,是嚴防在基層不純的地方,被那些鑽進政權來的地主霸惡的代理人和流氓地痞分子的亂幹,這些人最會利用這些條例來作威作福,眞正的烈軍屬他不優待,却利用這些條例來强迫農民替他作工。因此,代耕工作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嚴格糾正上述這些偏向和可能產生的毛病。
代耕制度如果不能立刻普遍的實行,那就可以把較老的地區和已經經過了土地改革的地區作為重點,取得經驗,再去指導其他地區,但一定要開始做起來,不要等明年再動手。
各級幹部要充分懂得,烈軍屬的生産與生活問題,决不能靠政府救濟來解决;必須發動羣衆互相帮助,特別是把代耕工作做好後才能解决;這個問題圓滿解决了,對於加强我軍的戰鬥力是有重大關係的,因此,必須用力把這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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