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夏征前結合土改重點進行査田訂產和整理田畝的指示
(廣東省人民政府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四日粤財行字第四六號發佈)
我省一九五O年農業稅工作,基本上貫澈了政策,但因不少地區還存有相當嚴重的畸輕畸重現象,致未能完全做到按照政策辦事。在减租、退押、反覇,特別是土地改革之後,廣大農民迫切要求發展生產,並進一步要求負担公平合理的新情况下,上述現象必須加以克服。因爲祗有負担公平合理,農民才能安心積極生產。而在査實田畝,確切訂定常年應產量的基礎上,實行依率計征,乃是貫澈合理負担的主要關鍵。因此,查田訂産,已成爲目前各種羣衆運動中極爲重要的一部份。
一九五一年,我省廣大農村,已經或正在土改,整個農村社會情况,有的已經變化,有的在變化中,而有的正在積極創造條件。全省地區,大體上可分爲三類:第一類、是農村經濟情况已起了根本變化的土改區;第二類、是正在進行土改的地區,因分配土地的時間先後不同(有春耕後、夏收後或秋收後),以及誰耕誰種、誰種誰收等政策的執行,農村經濟情况,在夏秋間,也發生着極其複雜的急劇的變化,其負担能力,夏秋間也隨之各異,這是過渡時期的特點,也是今年貫澈農業負担政策中所面臨的最突出的情况;第三類、是尙未進行土改的地區,各階層的經濟情况基本未變。爲使農樂負担政策,力求適應和推動農村經濟的變化,以滿足羣衆的要求,必須結合土地改革工作,掌握執行農業負担政策時所面臨的特殊複離的情况,大力發動羣衆,依靠優勢的羣衆條件,査實田畝,以便合理分配土地,確定地權,固定負担基礎,提高農民生産情緖;必須將已經或正在進行土改的地區作爲重點,大力實行査田訂產,幷結合硏究這些地區的特點,提出適當的征收實施辦法,爲此,本府根據政務院及中南軍政委員會的决定,特作如下指示:
一、已完成土改的地區,應根據「中南區査田訂產試行辦法草案」重點實行查田訂產,拝確定興梅、潮汕、東江、北江在夏征(六月)前做好一個區的重點查訂,創造經驗,再全面推開。務使目前已完成土改的縣份,至夏征時全部完成查田訂產工作。在方法上應與頒發土地証結合,大力發動和依靠羣衆,進行重點抽丈,經過査評後,切實弄淸能耕種之田地畝數、類別,幷劃片、分等,正確地訂定當年應産量,分別統計,重新編造地籍冊,逐級上報,把田畝、產量數基本固定下來,使農業稅工作走向正規化,爲發展生產打下眞實基礎。在田畝未査淸前,暫不頒發正式土地証。
二、正在進行土改和尙未進行土改的地區,應結合反霸、減租、土改等運動,有計割、有步驟地整理用畝、評定田地等級與等級之間的産量差額,暫不訂定產量,要求做到田畝數接近確實,掌握產量材料,待夏征時,再統一核定產量。茲確定珠江、粵中、西江、高雷、海南各選一個重點縣進行試整,取得經驗,夏征時全面展開。其具體辦法及步驟:
(1)區、鄕以現有財政幹部幷吸收一些臨時協助的人員組成統計小組,將一九五O年秋征所報田地材料,分別水、旱,沙田及土質等級,精密登記,統計造册。
(2)廣泛搜集舊田畝地籍、圖表等材料,認眞整理,吸收羣衆意見,精密研究,歸戶倂册,和秋征材料相互對比,得出較確實的材料後,張榜公佈,發動羣衆進行討論,檢舉,據實校正。目前擠黑田,應以舊材料爲基礎,依靠羣衆審議、舉報、校正,才不致給不法份子乘隙瞒田,造成比僞政府的田畝數還少的現象。
(3)經過上述辦法和歩驟後,如認為田畝數仍有懐疑或很不確實時,可根據當地工作條件與羣衆要求,發動羣衆有重點地進行抽丈。
三、査田訂產絶不是輕而易舉、行政包辦就可做好的,而是一個深入細緻的廣泛的羣衆運動,必須在各級代表會議中、在廣大農民中,進行「査實田畝、分田公道、負擔合理」、「確定地權、鞏固翻身果實」、「保障地權、發展生產」的宜傳動員,把廣大羣衆充份發動起來,去完成這一工作,必須指出:查田訂產運動,絕不可孤立進行,要密切結合淸匪、反霸、減租、退押、淸理舊債、賠償損失、割階級、分田等一系列的運動。在劃階級之前把地富之土地查淸;在分配土地中把中貧農之土地查淸。把査田貫串到整個社衡改革運動的各個階段中去,一直到土改最後階段,査清土地,頒發土地證,確定地權。祇有如此才能達到合理分田,徹底完成土改的目的。因此,就必須防止把査田和其他運動割裂開來進行的偏向。
正是由於查田是整個反封建鬥爭的一部份,而地主階級也就必然會千方百計地進行破壌。因此,就必須時刻警惕,及時揭露地主、惡霸一切破壊陰謀,發動廣大農民進行反隱瞞、反破壊鬥爭,對敢於進行破壞的不法地主應及時予以鎭壓。
四、訂定當年應產量,除按照中央財政部「關於農業稅上地的積及常年應產量訂定的規定」執行外,其常年標率應按當地近幾年的生產水平適當評定,不能以戦前生產水平或僅以當年年成作根據。
訂產中必須防止和反對草率從事、粗枝大葉、强迫命令、硬性派定的作法,要耐心對農民進行說服敎育,通過算細賬,說明産量評高評低農民都會吃虧的道理,幷深入調査研究,掌握充分材料,虛心傾聽羣衆意見,自下而上,通過各級農民代表會議,進行反覆討論,多次修正,提出訂產方案,由縣初核,層報省府統一核定。
另一方面,在幹部中必須進行反覆動員,從全局出發,糾正部份落後幹部的片面仁政觀點、地力觀念、帶頭瞒田瞞產等錯誤。此外,還應組織各區各鄕之間的聯合勘察,互相抽丈,互相評比,以滅少各地不平衡現象。
除在重點縣、區做好査訂工作,精確統計人口、地畝、産量之外,一般地區,夏征前亦應將秋征中各種基本數字確實加以査對和統計,幷逐級進行審査,簽名蓋章,以示負責,反對那些爲了减輕負擔而隨意變更數字的本位思想。
在進行和展開查議案訂產運動中,各專區應選擇各種不同類型的地區(已、未土改區,土地集中、分散與貧、富地區),做好農村各階層經済情况的典型調査,分析硏究各階層在土改前後,負擔能力的變化,以求得執行政策上的主動。
五、關於組織領導問題:查田訂産之重點縣的工作佈置,必須在統一領導下和各種工作密切結合進行。特別是已完成土改的縣份,縣人民政府應通過縣農協、縣土委會直接佈置到鄕,由鄕政府、鄕農協負責領導進行。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同志,得參加或列席土委會,使工作取得更密切的配合。
爲達成「查實田畝、分田公道、負推合理」這一艱巨任務,今年决定各專區以原有之征糧隊爲基礎,吸收農民積極份子和一部份政治上純潔、對地籍熟習的技術人員,組成一長期性之農業税工作隊,全力進行査田訂產工作。各區名額爲:珠江二百八十名、潮汕二百五十名、興梅二百名、東江二百五十名、粵中一百九十名、西江一百三十名、北江三百名、高雷一百三十名、海南區一百五十名、汕頭市八名、湛江市十二名。除長期工作隊之外,决定進行查田訂產和整理田畝的重點縣、區,准按農業人口萬分之五的名額增加臨時協助人員,每人每月由省發給米一百五十市斤,時間爲兩個月。上述工作隊及臨時協助人員,應由專、市、縣統一計劃,施以適當的訓練。其訓練內容:1.「廣東省一九五O年秋征工作總結」(結合檢査每個人的歴史、工作、思想)。2.如何査天訂產和整理地畝、產量。3.調査統計工作。4.土改政策問題。5.一九五一年新農業稅法。(材料除省供給外,應由各地自行解决)。
以上各點,希各地抓緊時間,根據實際情况,立即硏究佈置,並將佈置情况報吿本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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