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推行「組織療法」的指示
(中央人民政府衛生部一九五一年三月三日發佈)
自一九三三年蘇聯醫藥科學院院士費拉托夫提倡臨床應用「組織療法」以來,經過硏究改進已獲得了顯著的良好醫療效果。蘇聯保健部曾號召全國採用。
我國自一九四八年起首先在東北中國醫科大學試用;此後,哈爾濱、瀋陽、北京、天津、上海、西安等地前後相繼硏究應用,亦獲得不少的效果與經驗,證明『組織療法』確是近代醫學界中的一種偉大發明,適合於廣大人民的需要,在我國目前的技術條件下是可能推廣的。因此,爲了認眞推行此一治療方法,中央衛生部特發佈以下的指示,希望各級衛生行政機關及其所屬醫療機構,切實組織硏究執行。
第一、全國各大、中城市各級衞生行政機關,應召開關於「組織療法」的座談會,邀請對「組織療法」有硏究與有實際臨床經驗的醫務人員進行報吿及討論推行辦法。並要經常督促檢査其所屬單位的執代情况,總結經驗,廣爲介紹,成績優良的單位或個人,應予以表揚。
第二、中央衛生硏究院,全國各醫學院校,以及敎學醫院,(或有條件的醫院)應作爲「組織療法」的硏究中心與推廣中心,要負責在理論學習上,技術訓練上,與組織材料的製造供應上,指導協助其他醫院,廣泛採用;在已具有相當的工作經驗而條件可能時,應舉辦短期訓練班以培養人才。中小醫院門診部、療養院可先成立研究會或研究推廣小組,逐步地實驗應用;並與各硏究中心取得聯繫。
第三、各級醫務工作者協會、中華醫學會、醫藥界聯合會等醫學團體應舉辦『組織療法』的學術報吿會,廣泛宣傳,可能時應組織專門委員會,負賢推廣督導。
第四、各種衛生醫藥雜誌、刊物應有重點地刊載『組織療法』的理論著作,臨床報吿,以及繹述蘇聯關於『組織療法』繼續發表的新理論、新方法,同時各種醫院採用此一療法應詳確記錄採用過程中實際操作方法、效果、經驗、創造與新發見,及時總結統計,層報上級衛生機關,並在刊物上介紹。
認眞組織與推行『組織療法』應視爲學習蘇聯醫學的開端,也是衞生行政機關有組織地、有領導地改進瞥療方法的開端,要注意克服某些醫務人員思想上保守觀點,獎勵吸收新學術與發明創造。各大行政區衞生部、省市衛生機關,必須大力組織支持與推行這一工作,並將執行情况按季報部。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