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執行勞動保險條例
工人日報社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正式公佈了!這是我們的中央人民政府在工會法頒佈以後,又一個保護工人階級利益的偉大法令!這個勞動保險條例就是以國家法律作保障,來切實解决廣大工人、職員生活中從來最感痛苦的生、老、病、死、傷、殘的困難和顧慮。因此,勞動保險條例的頒佈,又是中國工人階級的一件最大的喜事,也是全國人民具有重大政治意義的一件喜事。我們特為勞動保險條例的頒佈,表示熱烈的慶祝與衷心的擁護!
這個勞動保險條例,也與工會法一樣,是中國工人階級在自己政黨——中國共產黨和毛主席的領導下,經過了長期的英勇鬥爭,所獲得的重大的革命勝利果實之一。早在一九二二年,中國共產黨直接領導的勞動組合書記部,就領導着中國工人進行勞動立法的鬥爭。而勞動保險就是勞動立法的一條重要綱領。將近三十年來,中國工人階級的無數先烈,會經拋頭顱,洒熱血、前赴後繼、奮不顧身,為實現工人階級所理想的這一綱領而奮鬥。但是,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反動統治下,我們所得到的答覆,只是血腥的鎮壓和屠殺。只有現在,建立了由工人階級領導的新民主主義的政權,才實現了我們幾十年來奮鬥爭取的勞動保險綱領。目前我們國家的財政經濟狀況,剛剛開始好轉,各種困難還未完全克服,人民解放戰爭尚未完全結朿,就來舉辦勞動保險了,這就證明只有我們自己的國家,才能這樣的關心和愛護我們工人。當我們祝賀勞動保險條例頒佈的時候,應當感謝我們的中央人民政府!感謝我們工人階級自己的政黨——中國共產黨!感謝我們偉大英明的領袖毛主席!
我們知道:還在一九四九年,東北人民政府就在各主要公營企業中,實行了勞動保險制度。從一九四九年四月到一九五零年三月,第一年中,東北各公營企業就支出了各項補助金、救濟金、撫恤金五百多萬東北工分;到一九五零年六月止,共支出了勞動保險總基金一千四百餘萬東北工分。除按照條例支付工人、職員應得的各項保險費外,還利用這些基金,舉辦了職工養老院、療養院、休養院、殘廢院和保育院等等集體的勞動保險事業。全東北有六十多萬職工,全部享受了勞動保險待,還有一百五十萬職工家屬,也得到了勞動保險的照顧。鶴崗煤礦刨煤工紀米田,因工受傷,左腿鋸掉,按勞動保險條例,住到休養所裡去了。當他談起他的生活時說:『受傷的時候,眞不想活了,我尋思只有一條腿,要飯吃也趕不上大門,誰知國家對我們這樣好,到什麼時候吃什麼飯,到什麼季節換什麼衣裳,眞是比家還强。』許多得到養老金的老年工人,認爲:「有勞動保險比有兒子還好!」好多女工們,撫摸着睡在保育院裏的孩,常常高興的感嘆着:「孩子們眞幸福啊!想想我們小的時候……」這種感嘆是容易理解的。每一個中國工人都很淸楚地知道:在國民黨反動政權的統治下, 我們工人不但所得的工資很低,待遇很壞,而且在物價不斷高漲的情況下,更是一天不如一天,每日所得只能換得一個半飽;遇到生、老、病、死 、傷、殘這一類的困難,就根本沒有辦法解决。某些企業雖曾有過一些撫卹、退休辦法,但那實際上是分化工人階級團結、麻痺工人的一種手段。所以,他們給職員的多,給工人的少;對生活最苦、傷亡最多的煤礦工人,根本沒有任何這類辦法。而且,國民黨那時的撫卹辦法,也和其他資本主義國家一樣,本着商業買賣的原則:軋死一個工人,一次給你幾個錢;斷一個胳膊或一隻腿,一次給你幾個錢;根本不照顧工人的生活。病了幾天或一兩個月後就解僱,送出廠外,死活不管。工人發生疾病、傷、殘就無法生活,只好等死或沿門乞討,死了買不起棺材。家屬哭到經理廠長那裡叩頭求吿。舊社會流傳一句悲慘的話:「工廠養少不養老!」我們工人有氣力幹活的時候,他剝削你的勞動,一旦幹不動了,或幹得少了,就趕你出廠。工廠裡不收容有孩子的女工,瀋陽橡膠七廠女工韓雅琴做了五年工,曾四度出廠進廠,生了孩子滾蛋,孩子死了再來,我們想一想:工人們在反動政權統治下這些痛苦是多麽難受啊!
在資本主義國家裏的所謂「勞動保險制度」,也完全是欺蝙工人階級的把戲。他們勞動保險的經費,全部或大部是工人繳納的,但是工人實際上却享受不到什麼勞動保險待遇。例如美國從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四六年,從工人身上抽去了四十三萬萬美元的保險金,而實際支付給工人的保險費不過八萬萬多元,剩下那幾十萬萬美元,都成了銀行週轉謀利的資金。再如英國規定,退休養老金不僅要繳過三年,而且要每年繳够五十次(每週一次)的人,才有資格領取。這顯然是對於極少數收入較高的工人的待遇,廣大工人羣衆的生话痛苦問題,絕未因此而得到解决。
我們的勞動保險條例,真正是保護工人階級利益的制度,是眞正按照對廣大工人羣衆負責的精神來規定的。我們勞動保險的各項費用,「全部由實行勞動保險的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担」(條例第七條),不要工人繳納分文。而且,勞動保險金以及勞動保險的業務,完全由工人自己的組纖——工會,負責管理與經營,並由我們的政府來負監督的責任,以保證勞動保險條例的全部正確實施。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對於工人、職員的疾病,不但負責治療,而且發給工資補助金和救濟金,直到病好能恢復工作時爲止。對於因工負傷的工人、職員,不但「其全部治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担」(條例第十二條),而且「在醫療期間,工資照發」(同上。)對於因工負傷致成殘廢不能 工作的工人和職員,發給卹金至老死爲止;對於喪失部分勞動力尙能工作者,除發給一定的殘廢補助費外,還由行政方面或資方分配以適當的工作。工人、職員老了,有養老金或者住養老院。死亡時,由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親屬撫卹費。對於像煤礦、化學等重勞動和有害健康的勞動,更縮短養老的工齡和提早養老的年齡。對於女工人和女職員的養老和生育問題,更有特殊的優待。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女職工「産前產後共給假,五十六日。産假期間工資照發」(條例第十六條)。此外,對於職工家屬的疾病與死亡,也有一定的照顧。我們的勞動保險條例,對於「凡對本企業有特殊貢献的勞動模範、及轉入本企業工作的戰鬥英雄」,還有特殊優異的待遇規定。這充分說明了我們國家對勞動模範和人民功臣的尊重與熱愛。像這樣體贴工人生活要求的勞動保險條例,眞是無微不至啊!
我們的中央人民政府,已經爲我們頒佈了這樣好的勞動保險條例。但是要把這個條例貫澈實行,把勞動保險事業辩好,認眞運用這個條例中的各項規定,「保護僱傭勞動者的健康,减輕其生活中的特殊困雖」,就是各企業管理機關與各級工會組織應該負起的責任了。因此,各級工會組識,尤其是工會基層組織,就必須切實注意,認眞作好實施勞動保險的準備工作。各企業行政方面與資方,也應該給以一切可能的帮助和便利。實行勞動保險,是國家頒佈的法令,是關係到我們全國幾百萬男女職工切身利益的大事,所以各企業行政方面與資方及各級工會組織,都要把這當做當前的一個重大任務來辦。爲此,各公私企業的管理人員,各級工會組織的幹部,要加强關於條例的學習和硏究,領會與掌握條例的基本精神,熟悉條例的每一具體規定及實施辦法,幷吸取東北的經驗,來充實我們對勞動保險工作的必要的知識。
其次,我們要廣泛展開關於條例的宣傳鼓動工作,向所有的工人和職員,採用大會、座談會、講演會、廣播、牆報等多種多樣的方法與形式,反覆地、細緻地解釋勞動保險的意義和作用,解釋勞動保險條例的每一項規定與辦法,讓廣大工人、職員,都了解這個制度和自己的切身關係,使每個工人和職員,都關心和參加這一條例的實施,帮助與監督條例的正確執行,和檢查其執行的結果。
第三、必須建立與健全各級工會組維的勞動保險機構,尤其要注意建立與健全工會基層組織中的勞動保險委員會。凡是要實施勞動保險的各公 、私企業,都應立即進行檢查和整頓工廠與車間的工會委員會,幷即着手建立勞動保險委員會,建立工會小組中的勞動保險幹事,開辦訓練班,培養執行勞動保險的幹部。這一系列的組織工作,將是决定勞動保險能否順利實施的中心環節。
第四、工會基層組織要切實作好有關勞動保險的登記、統計和會計的準備工作,把每個職工與實施勞動保險有關的事項,都登記的十分確實、淸楚,同時對所屬企業一定時期的職工生、老、病、死、傷、殘、作出統計,製訂勞動保險業務計割,擬定勞動保險費用的預算,才能使職工迅速合理地享受到勞動保險的待遇。工會基層組織在進行登記工作時,一方面要結合宣傳鼓動工作,向職工羣衆進行詳細的解釋,才能使登記工作做得 正確;另一方面,要把那些被剝奪了政治權利,不應享受勞動保險的分子,如逃亡地主,及作過反革命罪惡尙未悔過的國民黨軍隊、警察、憲兵中的軍官、特務分子,淸查出來,才能保證劳動保險工作的順利推行。
最後,各地工會組織對於百人以下的企業,也應耐心的向職工羣衆解 :由於國家的經濟條件,和對這種重大複雜工作缺乏經驗的情况,因此暫時還不能在分散的小企業中,普遍實行勞動保險。過一時期以後,等到生產發展,社會財富增加了,同時,工會組織有了舉辦勞動保險的經驗,那時,我們就可逐步求得勞動保險的逐漸推廣了。因此,百人以下的企業中的工會組織,絕不能因此便放鬆了對職工勞動保險問題的關切。而應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三條的規定和本企業的實際情况,領導職工羣衆,進行討論,並與本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商討,本着「公私兼顧,勞資兩利」的原則,求得有關勞動保險問題的適當解决,和爲將來全面實施勞動保險打下基礎。
全國男女工人職員們!全國各級工會組織和工會工作的同志們!讓我們把辦好勞動保險這一重大任務,與當前抗美援朝保家衞國的鬥爭緊密結合起來,發揚愛國主義的精神,提高工人階級主人翁的責任感,努力勞動,增加生產,爲鞏固祖國的國防、爲恢復與發展祖國的經済事業而鬥爭!
一九五一年二月廿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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