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執行中央宣傳網的决定的指示
中共中央華南分局
一
黨中央於一月一日發佈的關於在全黨建立對人民羣衆的宣傳網的决定,對於密切黨和羣衆的聯系,保証人民革命事業和國家建設工作的勝利,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華南各級黨委和全體黨員必須把堅决執行中央這個决定,當成自己的光榮的和責無旁貸的義務。
二
黨中央關於在全黨建立對人民羣衆的宣傳網的决定,是完全符合於華南地區的情况和實際需要的。華南地區人民長期處在帝國主義與國民黨反動派的反動宣傳與欺騙蒙蔽下,部份人民對世界大勢、黨的政策,以至本身的力量和前途,都存有很多不正確的認識與糊塗的觀點,因此特別需要以黨的宣傳工作來消除反動派在人民羣衆中的反動影响,樹立人民羣衆的正確的認識,從而在這個基礎上進行有系統的思想上政治上政策上的宣傳教育,鞏固華南人民思想陣地。但是根據目前各地的情况看來,我們在對人民羣衆的宣傳上雖然做了不少工作,有了一定的成績,可是它離開客觀的要求還很遠,我們全體黨員以至各級黨的負責幹部,顯然還不是都能深刻認識黨的宣傳工作的重要性,還沒有建立必要的制度,使它成爲全體共產黨員的經常性的工作,並由各級黨的委員會給以有系統的領導和管理,以致相當普遍地存在着如下的現象:黨員不能經常自覺地向周圍羣衆作宣傳,黨的負責幹部不和廣大羣衆直接見面,進行報吿,黨委沒有或很少着重地去討論對羣衆的宣傳工作,而把這種工作僅僅放在少數宣傳幹部的身上。由於這種現象的存在,就使得許多錯誤的和反動的宣傳和謡言在人民羣衆中仍有其市塲,使得人民羣衆對當前形勢的發展,對黨的政策與主張常常發生不正確的認識或誤會,致大大妨碍了黨和羣衆的聯系,使得一部份黨員在人民羣衆中進行工作時容易以簡單的行政命令方法來代替說服解釋方法,這種現象是和我們黨的傳統不相符合的,是和形勢的需要不相符合的,它對於人民事業的損害,是顯而易見的。爲了堅决消滅這種現象,加强對人民羣衆的宣傳工作,就必須堅决執行中央的决定,這就是有系統地建立對人民羣衆的經常性的宣傳網,即在黨的每個支部設立宣傳員,在黨的各級領導機關設立報吿員,並建立關於宣傳員、報吿員工作的一定制度。
三
黨中央在决定中對於宣傳員的任務,宣傳員的對象及其應具有的條件,宣傳員的工作方法,宣傳員的任命,各級黨委對於宣傳工作和宣傳員工作的領導和帮助,對於報吿員的任務、工作方法及其領導關係,對於非黨宣傳網的建立,都作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根據黨中央的决定,聯系到我華南地區的實際情况,我們以爲在建立宣傳網的工作上,應採取如下的一些辦法:
(一)必須結合當前工作(如結合抗美援朝保家衞國運動,結合土改,結合工人生產競賽運動等)來建立宣傳網。這就是說應該在佈置各種運動與任務時一起佈置宣傳員、報吿員和非黨宣傳網的工作,並把它看成是完成任務所必須依靠的方法,同時把這項工作的建立與發展,作爲檢查各項任務的成績的標誌之一。
(二)重點實施,點面結合,全面舖開,應該是建立宣傳網的基本方法,這裏必須指出:不看主客觀條件,毫無分別與步驟,採取「全面出擊」「齊頭並進」的方法固然是不對的;但强調沒有經驗,長期拘守一點,不敢推開一步,也是不正確的。各地委、縣委、市委應即一面選擇一二個重點親自掌握和實施,藉以吸取經驗,指導其他;一面應同時採取有效辦法如辦短期輪訓班或開宣傳員工作會議等來帮助其他地區展開工作。一般來說,目前建立宣傳員的重點,在城市應放在已有黨的組織或已有團及工會的組織的工廠,已有黨或團的組織的學校,和黨、政機關及工、靑、婦、學、敎等團體中,在農村應放在進行土改的地區和已有黨的組織或團的組織的地方。而在地委、專署、縣委、縣府和區委、區政府所在地的市鎭,更應成爲建立宣傳員工作的重點,由地、縣、區的黨委來直接掌握。
(三)在還沒有大量吸取黨員建立支部組織的地方,區委以至縣委應在黨員、團員和非黨積極份子中吸收一部份宣傳員,直接加以領導,不能因爲沒有支部組織就擱置不顧。同時應着重組織適當形式的非黨宣傳網。關於非黨宣傳網,過去很多地方已有若干工作,應即加以總結,並按照中央的規定,重加整理、鞏固和提高,使能成爲有組織的和經常起作用的宣傳力量。
(四)中央規定報吿員由省、市、地方、縣和區的黨的委員會的書記和委員,在省市、地方、縣相區的人民政府中担任負責工作的黨員,以及其他由上述各級黨的委的會所指定的黨員担任。各級黨委應切實負起責來,並即挑選足以担任這項工作的黨員幹部,分配此項任務,對所有報吿員應明確規定其工作範圍,經常予以領導和定期予以檢査總結。
(五)爲了保證在半年內實施中央的决定,除了廣西由省委另行規定外,我們規定在今年五月以前,着重在廣州、汕頭、湛江、佛山、江門、北海、肇慶、曲江、石歧、惠州等城市和各專區的重點縣、土改縣以及其他主要城鎭,海南區的海口市及重點縣份,先行建立宣傳員;在五月以後至七月以前,除上述地區的宣傳員應繼續加以鞏固和發展外,並在其他地區和城鎭普遍的建立宣傳員。應該指出這是大體上的要求,在一月至五月這期間,除了指定必須着重建立的地區外,其他地區亦應盡可能着手試辦,以準備普遍建立的條件。
四
爲了保證黨中央這個决定在華南地區的順利實施,需要各級黨委對遣個工作加以應有的重視,並親自負起責來。爲此必須澈底克服如下的思想顧慮:認爲任務緊,工作忙,幹部缺乏,多搞一套工作即多一重負担。這種思想顧慮是不必要的,也是不正確的。應該看到正是有了上述的宣傳網,才能密切黨和羣衆的聯系,才能依靠發動羣衆而不是依靠强迫命令來完成任務,才能克服因幹部不足所引起的困難,才能無限量的打開幹部的泉源。這是早就爲聯共的先進經驗所表明,而又爲東北、華北等地區的經驗所證實了的眞理,是絲毫用不着懷疑的。我們責成各地方和城市的黨委,責成工、靑、婦委,以及政府中的黨組迅即討論中央這個决定,並按照本身的實際情況,定出在半年內實施這個决定的具體計劃,立即施行並報吿我們。以後則須按月把關於宣傳員工作的情况作一次總結報吿。
(一九五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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