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全黨建立對人民羣衆的宣傳網的决定
中共中央委員會
一、目前我們黨的各級組織忽視對於人民羣衆進行經常的宣傳工作,以至有許多錯誤的和反動的宣傳和謠言經常在人民羣衆中流傳,遇不到我們黨及時的應有的和致命的打擊,黨的政策與主張,沒有及時地在人民羣衆中進行充分的宣傳解釋,因此,大大地損害了人民事業。目前黨對人民羣衆的宣傳工作的主要弱點之一,就是各級黨的組織往往把它當作一部分人的和臨時性的工作,而沒有建立必要的制度,使它成爲全體共產黨員的經常性的工作,並由各級黨的委員會給以有系統的領導和管理。共產黨員的天職之一,就是隨時隨地向人民羣衆進行宣傳,以革命精神不疲倦地去敎育人民羣衆,向一切反動的和錯誤的思想與主張進行不調和的鬥爭,啓發和提高人民羣衆的覺悟。對人民羣衆的宣傳工作缺乏經常性和組織性的現象,勢必妨碍共產黨員有效地履行自己的這種職責;放縱反革命分子的宣傳活動和錯誤思想的流傳,妨碍黨與人民羣衆聯系的加强,妨磚黨的克服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傾向的鬥爭,而使一部分黨員在人民羣衆中進行工作時容易醉心於以簡單的行政命令方法而不是以說服解釋方法來對待人民羣衆。黨必須堅决消滅這種現象,加强對人民羣衆的宣傳工作。爲此目的,就必須有系統地建立對人民羣衆的經常性的宣傳網,即在黨的每個支部設立宣傳員,在黨的各級領導機關設立報吿員,並建立關於宣傳員報吿員工作的一定制度。
二、宣傳員的任務,是在黨的組織的領導之下,經常向自己周圍的人民羣衆用簡單通俗的形式進行關於國內外時事、黨和人民政府的政策、人民羣衆的任務特別是當時當地的直接任務、以及人民羣衆在生產勞動和其他工作中的模範經驗的宣傳解釋,批駁各種反動謡言及在人民羣衆中流傳的錯誤思想,鼓動人民羣衆學習模範經驗,積極完成任務,並經常將人民羣衆中的情況向黨的組織報吿,以便帮助黨的組織决定各個時期的適當的宣傳內容和宣傳方法。
黨的每個支部應當挑選黨員,靑年團員和支部周圍的人民羣衆中自願在黨的領導下担任宣傳工作的勞動模範和其他革命積極分子担任宣傳員。宣傳員應當具有必要的政治覺悟,在生產勞動和其他工作中以身作則,聯系羣衆,並有担任宣傳工作的適當能力。宣傳員的工作方法包括談話、傳遞消息、讀報、收聽和傳佈人民廣播、書寫和繪製宜傳性的文字圖畫、編輯牆報等等,每個宣傳員可以按照工作需要和本人能力任擇一種或幾種。宣傳員的任命應當經過黨的支部委員會的審査通過和高一級黨組織的批准。黨和靑年團的每個支部書記、支部委員和與人民羣衆有經常工作聯系的黨員和靑年團員(例如工會幹部、合作社幹部、區村幹部、學校敎師、民衆敎育舘的職員、墻報編輯等),都應當担任宣傳員。
三、黨的各級委員會應當經常討論對於人民羣衆的宣傳工作,並且把宣傳員看作是聯系黨和人民羣衆的重要橋樑而加以經常的領導、幫助和敎育。
黨的支部委員會應當經常召集本支部所屬的全體宣傳員會議,按照上級指示和本支部的條件,討論本支部宣傳工作的具體任務和方法,檢查宣傳工作的狀况和經驗,聽取宣傳員關於羣衆情況的報吿,給宣傳員以工作的具體指示。爲了動員各種革命組織共同從事宣傳,支部宣傳員會議,應當規定黨、靑年團、工會、農民協會、合作社等組織之間的適當的分工。支部宣傳員會議的會期可以按工作需要和支部活動狀況而有所伸縮,但最少每月須開會一次,最多每週開會一次。
市和縣的黨的委員會應當毎月召集一次支部書記聯席會議員宣傅員代表會議或宣傳員大會,由市委書記和縣委書記作關於當前情况和任務的報吿,並主持檢查上月的宣傳工作和討論下月的宣傳工作。在交通困難的條件下,縣委員會可以分區召集這様的會議。區委員會可以分區召集這樣的會議。區委員會應當負責代表市委員會和縣委員會進行對於支部宣傳工作的經常領導並按照每個支部的條件,規定每個支部宣傳活動的經常的範圍、目標和方法。在農村中,區委員會應當建立宣傳員傳授站的制度,由區委委員經常分別召集幾個支部的宣傳員或宣傳員的代表,傳授宣傳內容和宣傅方法,分發和講解宣傳資料。
省、市、地方和縣的黨的委員會應當經常供給宣傳員以宣傳的指示和資料。各級黨報和黨刊應當經常發表討論宣傳工作和宣傳員工作的文字。各級黨校和黨的訓練班應當有討論宣傳員工作的課程,並且應當在可能條件下設立宣傳目的短期補訓班。
四、爲了使人民羣衆充分了解黨在一定時期的政治主張,僅僅依靠宣傳員的工作是不够的,必須由黨的各級負責人直接地經常地向人民羣衆作關於時事、政策、工作任務、工作經驗的有系統的執吿。爲此目的,省、市、地方、縣和區的黨的委員會都應當設立報吿員來担任向人民羣衆作政治報吿的任務。報吿員是一種高級的宣傳員,並且應當是宣傳員的領導者。
報吿員由省、市、地方、縣和區的黨的委員會的書記和委員,在省省、市、地方、縣和區的人民政府中担任負責工作的黨員,以及其他上述各級黨的委員會所指定的黨員担任。每個報吿員每兩個月必須向城鄕人民羣衆的集會和代表會議作至少一次政治報吿。這些報吿的題目和內容要點應當由報吿員所屬的黨的各級委員會書記規定或批准,報吿的結果應當向黨的各級委員會書記報吿。黨的各級委員會應當負責審查所屬報吿員的工作狀況,並給他們以各種帮助和指導,以保證他們的工作得以經常地正確地進行並不斷地改善。省和地方的黨委員會應當選擇適當的報吿員的辄吿在報紙上公佈。
五、建立宣傳員和報吿員的制度,是爲了使黨向人民羣衆進行宣傳的工作得到經常起作用的骨幹,而不是要把黨的宣傳工作限制於宣傳員和報吿員的範圍內。每個黨的組織的領導機關,以及每個宣傳員和報吿員,都必須善於團結人民羣衆中的積極分子以各種形式參加宣傳工作。在還沒有大量吸收黨員建立支部組織的新區,除由區委員會黨員靑年團員和非黨積極份子中直接吸收一部份宣傳員並加以領導外,應着重組織適當形式的非黨宣傳網。在一切全民性的宣傳運動中,黨的組織都應當善於和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協同動作,並組織人民政府人民解放軍、文化界、敎育界、藝術界的工作人員一致參加,以便在各種特定目標下形成最廣大的宣傳隊伍。
六、在全黨範圍內迅速建立宜傳員和報吿員制度,雖然不可避免地命遇到一些困難,但是解决這個問題却是必要的。幷且也是有條件的。一般地說,我們的黨有向人民羣衆作宣傳的傳統。一年以來,在東北、華北、中南等區的許多城市、工礦和少數農村中,在設立宣傳員的試驗中已有若干可以在全國推行的經驗。但是爲了確實有效地而不是形式主義地普遍建立宣傅員制度和報吿員制度,仍然要求全黨作嚴重的努力。各省、市的黨的委員會應當按照當地情況,定出在半年內實施本决定的具體計割,報吿所屬的各中央局批准,幷定期檢査執行狀況,以求如期實現。
(一九五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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