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級學校員生請求參加土改學習的指示
(廣東省人民政府文教廳一九五〇年十二月廿八日中內字第四五一號發佈)
我省土改學習最近經過了必要的佈置,學習熱潮已在各級學校廣泛地展開,在學習中幷湧現了不少積極員生提出要求實地參加土改工作,甚至某些學校整班學生請求參加。這固是擁護土改政策的一種良好表現,但是,學校究竟有其本身的工作任務,如果因此而影响到整個教學的完成,我們就不能不加以注意,爲此,特作如下指示:
一、各校師生熱心請求參加土改工作,使在實際鬥爭中得到學習和鍛鍊的機會,進一步改造自己的思想作風,這一基本精神是正確的,但是,我們不要忽視了學校敎育的本身任務,同時要考慮到當前農村鬥爭的複什情況和新區的條件,對於廣大師生參加土改工作,不宜當作一般的普遍的政治動員。
二、一般性的敎職員及高中程度以上學生參加土改工作(包括大規模的宣傳敎育工作)均宜利用寒假或暑假時間進行,不應佔用正課敎學時間,某些土改敎育宣傳工作,可在課外活動及其他課餘假日時間進行。
三、上課時間在不影响學校整個敎學計劃進行的情况下,個別敎職員或高中程度以上學生,如確實自動自願堅决參加土改工作,幷經過執行土改機構的考核手續,確實認爲可以參加土改工作者,得根據具體情况個別給予參加的一切方便,幷鼓勵其積極工作。
四、初中程度及高小學生,在不妨碍學業的條件下,作某些宣傳、訪問工作,及參加一些具有敎育意義的羣衆大會是適當的。但因他們年幼識淺,缺乏工作鬥爭經驗,不宜直接參加土改工作。
五、所有經决定許可參加土改工作的員生,事先必須參加必要的學習和訓練,在工作進行中必須服從當地政府的領導和土改機構的指導及上級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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