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郊區土地改革
的總結報吿
(一九五O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審核批准)
京郊土地改革於一九四九年十月半開始,經過五個半月,於一九五零年三月底勝利地結束了。郊區的土地改革是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來進行的,幷由於羣衆事先已有相當發動且又處在人民革命戰爭在全國大陸上已經取得基本勝利的情况下,所以進行的比較順利而偏差較少。
一、土地改革前的一般土地關係
郊區所屬七個區,共二百六十四個村子、十個關廂、六個鎭,共有人口六十四萬,共有耕地面積一百一十萬五千八百畝。
郊區土改前的一般土地情况和全國一般農村比較起來,大體是相同的。在土地佔有情况上:遠郊地主佔有的土地量比近郊更大。在遠郊,我們以槐房、巴溝、六郞莊、北塢、龍河、小紅門、集賢村七個村子爲例,這七個村子的人口爲一萬四千五百三十七人,土地爲二萬九千七百二十九畝,佔有這七個村子人口百分之七點八的地主,却佔有全部土地百分之四十四點一,佔有人口百分之四十四點四的貧僱農,僅佔有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九點三。在近郊,我們以百萬莊、五路居、三里河、羊坊店、大火車站、候莊、上園七個村子爲例,這七個村子的人口爲一萬二千二百人,土地爲九千七百零七畝,佔有這七個村子人口百分之二點一的地主,佔有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十九,佔有人口百分之五十七點四的貧農和中股,佔有土地百分之五十七點七。同時,不論在遠郊或近郊,地主佔有的多是好地。在上述遠郊七個村子,地主佔有稻地的百分之六十五點八。在上述近郊七個村子,地主佔有水澆地的百分之二十五點五園地的百分之三十三點二。地主剝削農民的主要方式是出租土地。在上述遠郊七個村子和近郊七個村子地主土地的百分之五十一點二是出租土地。在出租土地中,「上打租」很流行;租額一耕佔農民常年土地收入的一半以上。如遇到歉收年,農民土地收入常常不够交租子。
北京郊區農村的封建土地制度與北京曾長期是封建主義者和帝國主義者統治的中心這情況是分不開的。有些滿淸的貴族、太監,民國以來著名的軍閥、漢奸、官僚在郊區仍舊佔有大量的土地,這些顯貴們收租多靠他們的「管家」或「二地主」、「三地主」,所以農民所受的封建剝削往往是二層或三層的。有些封建貴族的「坟奴」制度仍殘存着。坟奴除交地租外,還要看守坟墓,栽培墳場樹木,按期給墳頭添土。
另一方面,北京郊區農村因靠近都市,故有一些情况是一般農村所沒有或者很少有的,如:(一)農村生產商品化的程度比較大。全郊區有茶園二萬四千二百畝,「三大季」土地「種一季莊稼一季莱蔬」十一萬零六千二百畝。北京郊匾農村蔬菜一向除供給北京市外,還要向天津、保定、張家口輸出。南郊的棉田四、五萬畝,西郊和南郊的稻田二萬三千畝,永定河西岸盛產的花生和白薯,西郊的水果、毛豆,葦齊等等,都是供給都市需要的商品生產。
與這種商品生產相隨而來的是有些土地已聞始採用簡單的機器或其他的技術設備。如南郊有队村的電力水井,西郊的自流井,稻田區普遍採用的落稻機和糾米機,豐台、西直門外菜園設備的玻璃暖室等等。
爲生產商品而採用機器或其他科學技術設備都需要有巨額的資本投在土地上。這些土地經營的方式一般都是比較集中的,需要有較高的技術,因而經營方式也比較進步。
(二)因城鄕聯系密切,所以有些大地主兼營商業或工業。全郊區地主共有四千九百零六戶。其中兼營商業或工業者佔百分之二十九以上。城內工商業資本家中,有四百零四戶在郊區佔有土地一萬一千七百五十畝。此外,市內一部分勞動人民在郊區也有少量土地(多爲坟地)且又出租的大約在五千五百戶以上。
(三)農村雜居有大批的非農業人口。全郊區六十四萬人口中非農業人口約佔百份之三十九一點五。這些非農業人口除大部住在關廂和鎭上外,混居在農村的也很多。上述遠郊七個村子非農業人口佔百分之十。上述近郊七個村子非農業人口佔百分之三十八點一。這些非農業人口中最多的是賣靑菜的及其他小商販、各種小手工業工人、三輪車夫及貧民等。他們中很多人是沒有固定職業的,生活經常處於半飢餓狀態。
(四)北京是人民的首都,隨着城市工業及其他建設事業的發展,將有大批的農業土地變爲市區土地。
(五)人多地少。全郊區每入平均一畝八分地;近郊更少,每人平均僅一畝二分地;遠郊約達三畝地。
因此在北京郊區雖也必須和一般農村一様廢除封建的土地制度,但在土地政策上,却不能不和一般農村有若干區別。
二、關於郊區土地改革的若干具體政策問題
北京郊區土地改革是根據一九四九年北京市軍管會所頒佈的「關於本市轄區農業土地問題的决定」執行的,這和一九五零年一月十三日政務院公佈的「關於處理老解放區市郊農業土地問題的指示」的精神是一致的。在這裏,我們僅就土地改革的若干具體政策問題分述如下:
(一)北京郊區在土地政策上和一般地區有一個原則的不同,即:沒收地主土地和徵收富農出租土地爲國家所有,並由國家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使用。
爲了城市工業及其他建設事業能自由合理地使用郊區土地,爲了適應郊區人多地少的特點,爲了照顧到用機器耕種和有進步設施的農田不應分配起見,將沒收來的封建土地歸國家所有,而由國家分配給農民使用或交由原經營者繼續經營,經驗證明是正確的。
因為農民使用國有土地不交租子,納農業稅,又和私有土地完全一樣,種國家土地和極自己土地差不多,若土地收囘修建工廠,只要能吸收其做工也是樂意的,因爲他們看到工人的生活比自已還要好,同時這還可以解决地少人多分配土地的困難而滿足了農民的土地要求,因爲土地旣是國家的,任何人不能買賣,這樣,非農業人口就不會爭着分地,而農民就可得到較多的土地使用了。因此,這様作法農民是能够接受的。幷且由於農民對共產黨及人民政府的信任,所以在國有土地上耕種幷沒有什麽大的顧慮。如:西郊雙槐樹農民在所耕種的國有土地上施肥普遍比土地在地主手中時多四成以上,把旱地改爲水地或園地的有六百六十五畝。南郊愧房村農民在所耕種的國有土地上打新井三眼,修舊井一眼。楡樹莊農民郭原在所耕種的國有土地上費工十五個,剷平了一個高坡,擴大耕地半畝。十八里店農民郭原在所耕種的國有土地上植樹四十株,幷蓋了幾間土房。
(二)北京郊區土地改革對待富農的政策是:只徵收了富農的出租土地,富農自耕及僱工耕種的土地及其他財產一概未動。
北京郊區富農的人口為一萬六千七百零一人,土改前佔有土地八萬八千七百畝,其中出租土地有二萬二千零五十畝,自耕土地六萬餘畝。
不動富農這六萬餘畝自耕和僱工耕種的土地及共他財產是有許多好處的:
甲、有利於早日恢復農村生產,首先是有利於穩定和刺激中農的生產情緒。雙槐樹村今年新買水車八輛,其中有七輛就是中農買的,正如中農石力元說:「富農都不動,我們還顧慮什麼?」穩定和刺激了中農的生產情緖,在實際上就等於鼓勵了貧農和僱農的生產情緖,因爲一般貧農和僱農在土地改革後必然會迅速地上昇爲中農。今天的貧農和僱農也就是明天的中農。同時,富農的生產工具、資金及其他生産條件的較一般農民優良。保存富農經濟是有利於經濟之恢復和發展及城市菜蔬之供給的。
乙、有利於孤立地主。土改前,富農和地主惶恐的心情是相同的。一般富農認爲自己一定是土改的對象;一般農民也是這様的看法。但當土改一劃淸階級界綫,富農一知道我們對他採取的政策和地主不一樣,富農就開始遠離地主,情緖趨向安定。
丙、堅决地保護了中農。過去在土改劃階級中最感困難的是區別剝削分量是否超過百分之二十五的問題,即富農和中農的界線問題。因在農業生產上計算剝削分量是有着許多技術上的困難。因而很容易把中農錯劃成了富農,而這次採取了保存富農經濟的政策,更保証了中農不受侵犯。
(政務院註:這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公佈以前實行的,今後郊區實行土地改革,對富農出租土地問題自應照中華人均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六條執行。)
(三)北京郊區土改只沒收了地主的土地、耕畜、農具和多餘的房屋、粮食,對於地主的底財及其他浮財一律未動。對於依靠土地爲生的地主,也分給了與農民相同的一份土地使用。由於對地主階級採用這些具體的政策,就使土改後絕大多數的地主開始參加了農業勞動,幷將其底財和浮財開始轉向展業生產或工商業的活動。在黑塔、雙槐樹兩村所調査的七十九戶地主,內除四戶地主搬至城內居住外,只有三戶未參加農業勞動,其他六十二戶地主有八十二人開始參加了農業勞動。在商業活動方面,太平橋地主胡連淸原有四頭牲口,兩輛火車,土改中將其與運輸業無闕而與封建土地相連的一頭牲口、一輛大車沒收了,他現在又買了一頭騾子,一輛膠皮輪車。古城村地主郝淸隆新近祐城內一家煤舖內入了好幾股。雙槐樹地主關洞天,土改後開始販賣牲口。這是一些很好的現象。一個過去完全是寄生的階級,現在開始了新的生活。
(四)土改中對工商業採取了保護的政策,因此對城市,街鎭及鄕村的大小工商業沒有引起任何波動。相反地,在沒收與徵收土地後,他們感到更安心了,而一心一意地更好地來經營自己的工商業了。
三、土地改革的一般過程
郊區土地改革大體上分以下三個步騷:醞釀準備、沒收土地和分配鬥爭果實。這些步驟是不能機械分開的。而每一步驟的具體工作和方法也不是完全一様的。
(一)土地工作組到村,首先是公開的向一切的人(包括地主在內)說明來意。公開的告訴地主人民政府對他們的政策是什麽,幷警吿地主要遵守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這様作,旣能迅速動員農民進行土地改革,又能迅速安定一般人及地主的恐懼心情。
在這一步驟中,最重要的是了解各階層的動態,發現積極分子,根據村中多數農民當前最迫切的要求進行第一個具體的鬥爭。有六十六個村子是從反惡霸鬥争開始的,其他有從退「上打租」、開始的,也有從組織生產救災開始的。事實證明:凡是根據村中多數農民當前最迫切的要求進行土地改革工作的村子,農民羣衆發動的都比較充分,以後工作也能此較順利的進行。
反惡霸鬥爭的方法,以羣衆當塲控訴與法庭受理相結合爲最好,旣能提高羣衆凤惡霸的勇氣和信心,密切人民政府和人民的關係。又能使鬥爭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不致發生亂打亂殺的現象。土改郊區中一共鬥爭了一百三十名惡覇,其中有四十名大惡霸交法院處理,其他小惡霸在其向羣衆低頭後,即不予追究。在四十名大惡霸中,判處死刑者七名,無期徒刑者一名,有期徒刑者二十六名,尙未處理者六名。這樣一來,一般地主都不敢明目張胆地輕視農民、抵抗土改了。
在取得了反惡霸或共他的鬥爭勝利之後,即成立村農民代表會議。工作組的幹部與村農民代表會結合是完成土地改革最好的組織形式。第一批多數村子和第二、三批村子我們是廣泛的運用了村農民代表會的方式,村農民代表會一般都作到貧僱農佔三分之二,中農佔三分之一;幷按地區把農民分編爲若干組,爲了工作組指導工作方便,往往把幾個組倂在一起開會,農民叫這爲「片兒會」;建立在這樣基礎上的村農民代表會,代表性是最廣泛的,工作組的意見就能很快的傳到羣衆中去,羣衆的意見也能迅速的反映上來。
(二)第二步驟包括劃分階級和沒收地主的、土地及其應沒收的房屋農具牲口、粮食等兩個工作。劃分階級是這一步驟中極爲重要與極應愼重的問題。這是分淸敵我,以便戰鬥的前提。因此:
(1)必須講明劃分階級的標準,務使家喩戶曉,連地主在內都應該了解階級的劃分。講階級時,多舉實例,講明人民政府對待每一個階級的具體政策是什麼,這樣,最容易爲農民所接受。只要農民羣衆懂得了劃分階級的標準和對待每一個階級的具體政策,在土地改革中就不易犯錯誤了。
(2)充分發揚民主,劃誰誰到塲,自報成份,由羣衆評定;本人如不同意,可以當塲辯論並可向政府提出控訴。這樣作,好處是:當场擺淸情况,找出根據,使被劃者口服心服,並且從和地主反覆辯論中,可以提高羣衆的階級覺悟。這是郊區土地改革中所普遍採用的成功的方法,有少數村子劃階級沒有掌握住這一精神,發生了偏差,竟把幾戶中農逼得承認是地主或富農了。
(3)要正確地區別主要勞動與附帶勞動。郊區劃階級中爭執最多的是主要勞動與附帶勞動的區別。要勞動與附帶勞動。因爲園藝需要多種勞動,有不少園主除僱用技術工人外,自己和家人則參加看水、拔草、割菜或到市上推銷產品等勞動,這些勞動是園藝生產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是常年操作的,因而,應把這些勞動算作主要勞動。有些村子,由於沒有掌握住這一精神,就把不少富農錯劃成了地主。
(4)不能單純以一般農村劃分階級的觀點來劃分大城市郊區農村的階級。因郊區農村夾雜着大量兼有一部分土地的非農業人口,此外,還有居住城區而在郊區佔有土地的人。如不從實際情況出發,就會發生把兼有少量土地的非農業麥動者及資本家劃成地主或富農的錯誤,把朋友變成敵人,增加土地改革的困難。在第一批土地改革中,很多村子都犯了這一錯誤。我們根據中共華北局一九四八年十二月關於陽泉市土改劃階級的指示,普遍地檢査了劃分階級的工作,才迅速糾正過來。
(5)爲正確劃分城區居民在郊區佔有土地者的成份,我們採用了:敎育和依靠佃戶提供材料(但應警惕有些佃戶故意提高非地主出租土地者的成份),由土地所在村通知本人前來自報參加民主評定成份的會議;或查明出租土地者在城區的住址,由該管區公所及公安派出所協助調査等方法
(6)富裕中農極討厭自己頭上有個「富」字。劃階級時,可以不再在中農中區分出富裕中農來,凡是這種作了的村子,富裕中農的生產情緒就更加安定。
在劃階級後,即開始沒收地主的土地、農具耕畜及多餘的粮食和房岸的工作。沒收地主的土地就是要地主交出紅契來。沒收地主農具、耕畜及多餘的粮食和房屋的工作中普遍採用了有組織、有秩序的接收辦法。即由農會命令地主對於應該沒收的東西安爲保管,造具淸冊,如有破壞盜運者,定予嚴處。之後,由農會或代表會根據淸洲加以調查審核,除應予留下者外,由羣衆選出代表組織登記、搬運、保管三個組到地主家中接收。這樣作,好處是:可以减少地主破壞現象,三組互相監督可以避免某些分子私自偷拏,並不致發生動一般浮財的混亂現象。
(三)第三步驟是分配鬥爭果實。一般的是先分配土地。因爲郊區人多地少,凡過去主要不依靠農業勞動爲生的人,可以不分配土地或少分配士地。分配土地的主要對象是無地與少地的農民,再次,才是願意種地的失業工人及其他貧苦的人民。一般的是把土地按產量分爲若干等級,照備土地的遠近,參照要地者的原有土地數量,以人口爲單位分配的,對於單身漢或只有二口人的農戶一般是按兩口人或三口人計算分配的。西郊各村把應該分配的土地劃成圖樣,解决了分配土地中許多複雜的技術問題,這是一種科學的工作方法。對於農具、耕畜、粮食和房屋的分配主要根據照顧農民的生產需要和統算統分、公平搭配兩個原則。
無論分配土地或分配耕畜、粮食和房屋,一般郡採用了自報公議的方法,自報的結果,往往是超過了實行鬥爭果實的數量,這時,即選擇要求分地或分其他果實最低的戶數作基礎,採取戶與戶比的方法,逐戶减捨,如此反覆幾遍,絕大多數人都感到公平合理了,然後經農民大會通過,出榜公佈作爲定案。這就使鬥爭果實分配比較公平、迅速,避免了因人多地少,人人感到土地使用不足或爲少量土地拖住的現象。最後是頒發土地使用証。區郊多數村子土地改革一結束,農民就領到土地使用証,對於安定農民的生產情緖有很大的作用。許多農民高興地說:「私憑交書官憑印,有了土地使用証種地就靠實了。」
土地改革是一個發動農民羣衆起來與地主階級進行鬥爭的過程。只有發動起農反羣衆,才能順利地解决這一偉大的歷史任務。發動羣衆,首先必須使羣衆眞正懂得人民政府的土地政策,才能使土地改革成爲羣衆自己的行動。因此,我們必須以各種方法,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工作必須把這一工作貫穿到土地改革運動全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與每一個具體工作中去,才能逐步地提高農民的覺悟及政策水平,而使土地改革成爲有領導、有秩序的一種革命行動。若不發動羣衆只單純依靠工作組的幹部去進行,必然使農民優勢樹立不起來,地主的氣燄打垮不了,封建消滅不澈底,果實分配不公平,而且會造成今後工作中許多困難。因此,有領導的發動農民羣衆自己起來解放自己,是土地改革工作中最重要的一條經驗。
四、土地改革的領導問題
郊區之所以能够「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土地改革工作」,在領導上有以下幾點經驗:
(1)必須於土地改革前在幹部中充分進行政策敎育。使幹部眞正了解了政策,打通思想,而不是僅僅在組織上服從。這次我們將郊區土地政策普遍地在幹部中醞釀了幾個月,並採用了學習文件與土地改革實驗村相結合的方法,去年曾在七個村進行了土地改革實驗工作,又着重檢査了當時幹部思想作風上的兩個主要偏向——無組織無紀律和命令主義。這是郊區土改執行政策中沒有發生大偏差的主要原因之一。
(2)正確組織幹部力量,分批進行土地改革工作。參加土地改革工作的四百六十九個幹部中,在老區作過土地改革的一百三十五人。因爲這些幹部缺乏大城市近郊的土地改革經驗和爲了穩步的進行土地改革,非採取集中使用幹部,分批進行工作不可。這種集中使用幹部的組織形式,即是土改工作組。每一個土改工作組由五至九人組成。每個工作組每批只許進行一個行政的土改工作。郊區的土改工作是分三批完成的:第一批七十三個村,一般費時兩個月,第二批一百零二個村,第三批八十八個村,一般費時一個半月。這樣分批進行土改最大的好處是便於領導上掌握,不致發生一下撤開無法領導、掌握的現象。
(3)充分利用現代交通工具,堅决執行請示報吿制度。每個工作組兩天或三天向區彙報工作一次。各區每隔三天向市電話彙報一次,每一週書面綜合報吿一次,有重大事情,叫隨時報吿請示。郊區工作委員會並配備有巡視員,經常到各村了解情況,檢查工作,基本上做到了領導上能及時了解下情,好的經驗能及時推廣,出了偏向也能及時得到改正。
(4)必須堅决防止土地改革中農民的自發鬥爭。在土地改革開始的浪潮下,劉各莊、馬房寺、福由寺三個村子農民自發的進行了土地改革。三個村子自發鬥爭的對象,只有四戶是地主(內一戶惡覇地主),其他爲四戶富農、十八戶中農。又多是首先以查封或沒收粮食爲目的,馬房寺還掴打了一戶地主。在發生這些事件後,我們立即指示各區召集未開始土改村的農會幹部開會,明確規定在土改工作組未到前,只許宣傳政策及進行淮備工作,而不許正式動手。同時,對於已發生自發行動的村子則派專人去處理善後工作。這就保證了土地改革能按照我們的計劃按照土地改革政策分批進行,並穩定了一些對土地改革懐有恐懼心理的人們的情緖。
最後,在領導思想上必須明確:領導的正確與否,不僅要看政策是否正確而且要看對旣已確定的政策貫澈如何。因此在領導上要掌握凡是遇到違犯政策的現象就必須糾正。同時,在糾偏時一定要及時,要堅决,只要認爲是眞正錯誤了,是和政策相違背的,那就要及時地堅决糾正。糾偏不等於不放手,潑冷水。經驗證明,在及時地糾正了偏向後,工作是更發展得順利了。有的認爲偏向尙非主要危險時,可以不去管他,這是不對的。
五、土地改革的成績及土改後農村的新變化
經過五個半月緊張熱烈的土改工作,郊區農村在根本上發生了新的變化。
全郊區在土地改革中共沒收封建土地四十萬零二千九百畝,大小農具六萬九千零八十三件,耕畜一千七百四十三頭,粮食一百一二十三萬二千斤,房屋二萬二千二百七十八間。得到土地的農民共計二十二萬九千八百九十二人。這就是說:幾千年來的封建土地制度在人民首都的郊區是澈底的被消滅了。
在土地改革中農民的政治覺悟顯著提高了一步。全郊區組織在農會的農民計十一萬六千五百人(郊區農業人口共三十五萬人)。由於農民在經濟上和政治上翻了身,舊社會染給農民的某些不良習慣和落後迷信思想也開始在發生變化。如西郊稻田區有許多單身漢的僱農從前喝酒、賭錢、嫖妓女,土地改革中分到土地了,他們自動的戒除了一切不宜嗜好,他們精打細算在一、二年內要爲自己成家立業。南郊南莊子農民郭老太太在得到土地以後,高興的說:「從前我們供着關公老爺,說他有靈應,靈應在那裏?依我看來,我們供誰呢?就是供我們的毛主席!」他們生產情緖很高,都在積極的爲完成增產任務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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