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教育部頒發
各級學校師生參加土改工作指示
關於高等學校師生參加土地改革工作的指示
中南區將在今冬明春有步驟地開始實行土地改革。這是中國歷史上幾千年來一次最大規模最澈底階級鬥爭。最近本區各高等學校均轉陳師生的意見,紛紛要求參加。爲此,本部特規定中南區高等學校師生參加土改的辦法如下:
(一)參加土改的目的:土改是一塲有系統的複雜的尖銳的階級鬥爭。由於高等學校的師生多出身於封建剝削階級或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所以去參加土改的主要目的是去學習去鍛煉。應在這個大規模而富於多様性的鬥爭中,給自己以實際的敎育和鍛鍊,從而聯繫政治理論學習,作進一步的思想改造,加强認識無產階級的領導與人民大衆的利益的—致性,建立並鞏固爲人民服務的人生觀。同時,亦可考慮如何運用自己的文化知識,使其成爲帮助土改順利進行的助力。
(二)領導關係與組織原則:各校參加土改的師生均應在當地土地改革委員會或其所屬土改機構的統一領等之下,去參加土改工作,堅决服從各省土改委員會及其所屬各級土改機構的領導,切實防止無組職無紀律的自由行動。
(三)報名原則:各校師生在迫切要求自我改造的原則下,自覺自動報名參加。事前也應有適當的動員,但必須避免强迫命令或放任自流。至於參加土改的具體人數,參加時的組織形式以及參加的具體方式方法和參加後所做的工作,都應由各校直接向當地土改委員會接洽,由土委會根據實際情况來决定。
(四)準備工作:在出發前有相當的時間取得各地土改委員會的帮助和領導,反覆進行有關土改問題的學習。應當吸取老區知識份子參加土改的經驗,在思想上更應有充分準備,抱定爲農民服務,向農民學習的態度和决心,並力求生活習慣的農村化和語言文字的大衆化。
(五)參加土改的時間:最好能利用寒假,在工作上有必要時,文法財經社會科學等院系科也可酌量佔用上課時間,但最多以不超過一個月爲原則,至於理工農醫等院系科,則應力求不影響上課時間。
(六)囘校後的工作:各校參加土改的師生囘校後,應採取各種方式,如出壁報召開座談會或全校大會等,向留校師生報吿參加土改的經過和收穫。
(七)費用:參加土改工作的師生,其生活費用屬於敎員或領有助學金的學生者,仍由學校按照原薪或原待遇供給。屬於自費學生者,由其本人負責。
以上各節由各校按照當地具體情况,考慮執行辦法,並須於出發後一星期內向本部書面報吿參加人數及學習動員出發的經過,囘校三星期以内呈報總結。
關於中小學校師生參加土地改革工作的指示
中南區各級學校師生如何爲土改服務的問題,本部六月二十五日指示各級敎育部門佈置土改敎育時已曾說明:主要是使他們自己受到敎育,進而敎育別人,儘可能參加城鄕的土改政策宣傳敎育工作,化阻力爲助力,對土改工作的順利進行,關係很大。這一宣傳敎育工作,目前各地仍須根據前次指示,積極進行。
最近有些地區曾請示中小學校師生是否直接參加土改工作問題。茲指示原則如下:
一、參加土改工作對知識分子的敎育改造十分實際而有效。劉副主席關於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吿中,曾經明確指示:「城市的敎職員。「願意參加土地改革工作者,應吸收他們參加」因此,中小學校師生凡自願參加土改工作者,應吸收他們參加。但這種參加,必須是眞正自覺自願的,避免任何形式的强迫,如自願參加的人數過多時,也要適當掌握,分批、分期參加,以不妨凝正常敎學的進行爲原則。如果有些學校師生,對土改漠不關心,也是不對的。對於這種情呪,應加强土改的敎育。
二、參加土改工作的時機與辦法,根據學校所在地的不同情况(城市與鄉村)與學校本身的不同情况,規定如下:
(一)省會及省轄市以上城市中的學校,目前只可吸收少數師生參加土改工作。一般地應儘量利用寒假的期間,組織一部分師生到鄰近地區參加短期土改工作。若時間不够(因事先要經過訓練)可視需要,酌量移動和延長寒假(祇對參加者而言)。初中的年幼學生和小學學生,一般不須參加土改工作。
(二)師範畢業後絶大多數要到農村服務,他們應該了解農村情况,也應該在政治思想水平上更高地要求自己,能有機會參加土改工作對他們是有益的。特别是農業班學生,可以發動他們去參加土改工作,但我們只可把這些道理向他們交代淸楚,而在實際參加土改工作時,仍應堅決執行自願原則。
(三)鄕村小學敎師事實上需要參加當地的土改工作。他們應在土改工作中注意向農民學習,尤其是在農民翻身運動中去學習組織工作和政治工作,再用來敎育農民的子女。但在土改時期,要儘量做到不荒廢正常課業。
(四)中、小城市的學校,除組織一部分師生參加土改外,其他師生在不妨碍或很少妨碍正課的情況下,可參加一定的土改服務工作,如宣傳土改政策,帮助農民寫寫算算,丈量田畝等。
(五)非土改地區學校師生,一般不參加土改工作。但寒假時應組織與領導土改政策的學習。
三、凡自願參加土改的師生,應在吸收他們參加前,說淸土改工作是一塲嚴重鬥爭,不能懑一時熱情提熱鬧。决定參加土改的師生,統由各地敎育行政機關與土改委員會聯繫,徴得土改曾會同意後,給以相當訓練。自訓練至參加土改工作結束,均應受當地土改委員會的領導,不得單獨組織工作團下鄕。
四、參加土改工作的師生,其生活費用屬於敎職員與助學金學生者,仍由學校按原薪和原待遇供給。屬於自費學生者,由其本人負責。
五、參加土改工作師生返校後,應好好組織他們向留校師生報吿參加工作經過和收穫。各省(市)文敎廳(局)應就此項材料寫成總結寄呈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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