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第1卷第6期

1950年11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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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稅收方面的報告

李十中


  關於稅收工作中,在廣東與廣州這兩個大範圍內,的確還存在着一些問題,現在我把幾個最主要的問題講一下,在此次大會提案的問題,一般不再複講。

  負担公平與否和如何才能做到公平合理,這個問題是稅收政策原則與工作中最主要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存在有以下幾點:

  1.在工商業的營業稅方面,在統一規定三種方法:(甲)査賬征收,(乙)民主評議,(丙)定期定額。這三種方法雖有不同,但它的基本做法是一個——調査材料與典型調查相結合,尤以二、三種方法典型調査與民主評議更爲主要,所以在目前主要的方法還是第二種——民主評議。其次是行業劃分問題,如稅法規定營業稅率分五類五級即百分之一,百分之一.五、百分之二、百分之二.五、百分之三,可是在第三類內,基本上是商業,但也有其他製造業一項規定,這就在商業與工業劃分上,不但有了困難,而且也易於在負担上發生缺點,例如:米麵粮業與碾米業之間的分別上講,在行業上有分別,可是在稅率上講就無分別(均得百分之二的稅率)再:第五類內,基本上也是商業,可是還有其他販賣業的規定,這個「其他」又易於發生毛病了,例如廣州有古玩字畫業,而外縣城鎭有販賣農具業,按規定都屬於其他販賣業,均爲百分之三的稅率,可是我們嚴格的區別下,販賣農具業應該輕於賣古玩字畫業的負担,這均是在稅法本身上有缺點,正因爲如此,六月全國二屆稅務會議上,大致上修改了,但新的稅法至今未公佈。

  當然全國各省市應該根據具體情况不同,做具體的規定,以免在執行上做不到統一,所以廣州市根據規定的範圍幷針對着實際情形,做了更具體的規定了,幷經中南區批准施行。廣東省因工作建立與統一稅收晚半年,而且又是相當的分散,在業務熟習上,又比不上廣州,所以在十月份也指示各地稅局根據廣州的辦法實行,盡量求得廣東與廣州取得一致,估計外縣還會有些行業,廣州市沒有的,所以指示下邊,具體調査分析,當報省局硏究後再决定。

  2.所得稅的問題,在全面來講,除個別行業——銀行,大公司等之外,基本上是採用標準所得,這個標準所得的求出,是以典型材料,分行分業採用民主評議的方法,評議各行各業的所得額,這與營業稅方面評議營業額一樣,然後再以所得額依率計征,在今天只有如此做,但要嚴格的講,由於地區與地區之間,行業與行業之間,同行同業之間,均有不同的利潤,所以在這點上,也易於發生偏差,或輕或重,畸輕畸重,又目前各種情况,尤以廣東新區情况,更有困難,更易發生毛病。

  3.評價問題:是稅價不是稅額,因爲物價各地有各地的不同,所以稅價也不同,稅額也隨着有所不同,更不是以全省一個價格,但也不能以絕對的分類計值,如此會生許多毛病,例如從化縣、花縣、淸遠縣,三縣毗隣,二月份烟絲稅額,花縣每百司斤四五〇、〇〇〇元,有從化淸遠兩縣均只得八O、OOO元,以至花縣商人到從化縣上稅,影响了物資交流,商人反映很壊,故評價工作有全國統一的規定原則,也有省内規定具體原則。

  評定完稅價格的原則,以不超過第一次批價爲標準,其次由省級稅務機關,以經濟情况劃分評價區,指定專區稅務局,或中心縣局辦理,本省針對現有經濟情况,共分爲五個評價區,(一、爲潮汕區,包括興梅、汕頭,二、爲東江、珠江、西江、北江、由省局掌握,三、爲高雷、由湛江掌握,四、爲欽廉、由合浦掌握,五、爲海南、由海口掌握)除了個別局所不遵照規定辦理是不對的以外,主要的一個問題,因爲在中央的規定中,原則上一月調整一次,如物價升降超過10%時,也可調整,但有一些行業,售價變動時,只差9%,那麽就取了10%的巧,廣州市的某個烟廠經理會直接向我講過這一問題,因此不能完全達到公平合理。

  4.關於征收屠宰稅大小猪稅額相等問題:在中央的條例規定是從價征收百分之十,但除大城市有屠宰塲外,其餘城鎭鄕村因管理不易,所以以從價征收百分之十的原則作基礎從量征收,正因爲是屠宰稅,猪的屠殺是有一定的相當重量,廣東的屠殺小猪只是一個特殊的情形,這個情况在我們到廣東後就已經知道。今後必須要分別征收,我們可好好硏究一下提出具體方案請上級決定。

  5.關於走私偷稅問題:由於走私偷税的原因,使得負稅有許多不平衡的現象發生,如貨物稅中的酒稅,過去順德、中山、東莞等地是以自報的方式征收,自七月份施行「點飯封甑」的辦法以來,稅額增加了三倍,在工商業稅中由於假脹的存在,也使得負担的不平,這說明走私偷稅對於稅負不平衡的影响很大。

  (二)工作作風與作法

  廣東省的稅收工作,過去是存在着一些較爲嚴重的官僚作風與命令主義作風,但在七月份省二屆稅務會議上,嚴格的指出這些毛病,幷採取一些有效辦法後,到現在雖有一些程度的改正,但還是非常不够,同時廣東稅務機關分散及有一些情况關係:如匪特擾亂,聯系困難,業務不熟悉,及留用幹部在思想上還提髙的不够,因此,在工作作法與工作作風上發生很多錯誤、缺點,除上述情况外,還有由於上級某些規定不具體,使下級執行困難,如出口退稅手續,原規定是在原納稅機關退稅,新規定由出口地稅務機關向指定金庫退稅,由出口地稅局核准,出具証明,同時電知區稅務管理局轉中南財政部核定,以付欵通知,通知區庫以撥欵電報付欵,這様往返,由申請到批准,至少須一禮拜,有些由於社會秩序不寧,貫澈困難,如此在手續上,不可能簡化,時間也不可能縮短,可是納稅人必然要怪罪稅局手續多,有碍營業,但實際上是存在一些困難,必須講明白,我們雖然如此,我們一定從主客觀方面,盡力想法克服,例如在深圳建立了聯合檢査站,减少商人麻煩,同時和鹽務局,海關共同規定了違章貨物委託處理辦法,以達便商利民。在幹部敎育方面。我們在下半年有以下幾種措施,正在努力進行中。

  1.各級稅局幹部均參加了當地整風,使在政治上提高一步,改變官僚主義與命令主義作風。

  2.省稅局編印稅工手册,出版廣東稅務及快報,以加强業務學習,提商業務水平,幷實行業務測驗。

  3.在反貪汚問題上,於二屆稅務會議即提起了高度的注意,在幹部學習資料上,以廣州市拒賄的吳書容爲方向,發動大家學習,提高品質,同時以羅家寳爲壞的典型,提高大家警惕,對反映眞實走私偷稅材料證據及對稅局幹部貪汚材料的工商業者商人予以鼓励。

  (三)今後怎樣改進工作和幾點希望

  1.貫澈收稅人與納稅人共同負責精神,加强內外宣傳解釋工作。

  根據這次提案卅四件中,屬於稅法解釋的共十五件,由此可見在稅法方面的宣傳解釋是很重要的,甚至有的稅務工作同志也不瞭解稅法精神,除稅務機關主動宣傳外,希望各級政府及各社會團體以及工商業界多多帮助宣傳解釋,使全省稅收工作順利完成任務。

  2.稅收工作是政權工作的一部份,因此要求各級政府認眞負責加强對稅務工作的領導,帮助他們解决問題,並加强幹部的管理敎育,改變工作作風,糾正工作缺點。

  3.省稅局今後擬以四分之三的力量經常到各地檢查政策貫澈,聽取工商界意見,並與當地政府取得密切配合,改造工作。

  4.最後爲了貫澈中央稅法精神,達到公平合理,除稅務局本身應努力外,並望各地代表協助貫澈政策,共同完成任務,並隨時給他們提出意見.,這是我們對工商業者最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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