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軍政委員會發佈
關於今年農業稅貫澈合理負担完成秋征任務指示
一、中央人民政府已頒佈「新解放區農業稅暫行條例」。此條例爲貫澈合理負担政策的準繩。必須在幹部中羣衆中進行宣傳敎育、貫澈執行。各省(市)應根據具體情况,擬定施行細則,報由本會核准轉報政務院備案,中南區今年農業稅任務,遵照中央稅法稅率,根據各省(市)田畝、產量災情、匪情與工作基礎,分配各省(市)任務爲五十六億五千七百萬斤,(分配數另行電吿),除由省酌加佈置數外,省以下專縣區鄕絶對不准層層加派,酌加佈置數由省掌握調劑。以保證完成上述總任務,徵糧一律以市秤計算,不得用大秤進小秤出。違者以犯法論。
二、今年農業稅稅率與任務雖較去年爲輕,但仍是今年中南人民繁重負担,完成這一任務,就是正確執行國家財經政策的具體内容,使今後一年工作取得主動,因此各級政府必須配合黨羣爭取時機,動員全部力量,保證這一艱巨任務的完成,必須掌握政策與完成任務密切結合,防止空談政策,使任務陷於自流,與祇談任務,不顧政策的兩種偏向,必須防止以爲今年任務輕了,因而疏忽大意,或者以爲今年任務比去年輕不了多少,因而產生懷疑悲觀的心理,而不去積極組織動員幹部與羣衆來爭取任務的完成。
去年秋徴由於任務過重,沒有頒佈具體徵糧辦法,以及戰爭形勢緊迫,需糧孔亟,造成强迫命令,畸重畸輕的嚴重現象,今年必須克服糾正,萬不能重複過去錯誤。
三、在徵糧中完成任務,與掌握政策的基本關鍵,在於適當掌握材料,較公平合理的按級分配任務,如果任務分配畸重畸輕,則任務完成與政策掌握要受到極大障礙,因此任務分配必須十分愼重,應由各級政府直接同時通過各級人代會討論,區鄕則務須通過農代會討論,並多徴求下級與各階層人士的意見,開誠佈公,民主討論,力求避免主觀獨斷,以期減少畸重崎輕現象。
我們尙未掌握全面的可靠材料以前,一般應以國民黨反動政府原有田畝材料作依據,再以去年秋徵田畝材料作參考。全國共同經驗,國民黨反動收府的田畝數,都比實際田畝數少,據老區查田經驗均證明這點(例如河南兩年來即在出黑地一千三百餘萬畝)。因此擠黑地反瞞田運動,是實現合理負担的中心環節,向廣大羣衆宣傅「一人瞒田,全村吃虧,地富瞒田,農民吃虧」的道理,爲使這一運動開展起來,當任務分配到村以後,即應宣佈執行査出黑地决不增派負担,允許在本村適當調整負担,以推動禁衆的稍極性,但須防止包辦代替,脫離羣衆的派黑田的偏向。
四、必須正確評定常年應產量,一般以區或以幾個鄕爲單位,把田畝分作幾等,規定每等每畝常年應産量,然後將各戶所有田畝按等按畝所定産量核算,這是在縣區徵粮時掌握政策與完成任務的中心環節。要做到公平評定產量,必須縣區政府負責人親自掌握,善於作調査硏究,並通過人代會農代會討論通過,査黑地評産量是一個羣衆運動,必須走羣衆路綫,又須有領導有組織的進行,防止用强迫命令,代替包辦,官僚主義的辦法。
五、根據中央新解放區農業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欵之規定,執行時困難很多,因地主出租地不都在本村本鄕,有分散在他區他縣甚至有外省者,就無法計算累進,佃戶代繳公粮亦漫無標準,這是一個新問題,必須加以注意。爲適當解决這一困難,求得簡便易行,比較公平合理,凡農民代業戶繳納公粮,一般可按二五減租後,將應交租額抽出百分之四十代繳公粗,將來在交租時扣除之。這樣使公糧任務能以完成,地主負担又未溢出稅法。
六、各級政府對倉庫之設置與公糧保管,須有計劃的做好準備工作,徵收公糧時過秤給據入倉等手續,須力求敏捷,便利農民,同時廣泛深入向羣衆宣傳號召繳納好糧(乾燥潔淨),在村內組織糧質檢査小組,執行檢査,發起競賽,以免雜質水份過多,以致公糧不易保存,發生霉爛,使國家財產蒙受損失,反覆進行宣傳敎育,樹立人民對國家的負責精神。
七、去年所有中貧農尾欠一律豁免,地主富農尾欠一般不再追收,但確係有力繳納應負担額而故意拖欠之刁戶,應予補徴,補徴尾欠收入,以百分之二十撥歸省縣作補助經費,其餘百分之八十均撥作本鄉村收入,以補郷村經費之不足,但縣可以從中調劑。
八、中南區在九、十、十一三個月中心任務是徴糧,其他各種工作應有機的配合,各級政府應緊緊掌握,大力組織,把一切可利用的力量,都組織到徵糧工作中去,保証全部任務,及時完成。
(一九五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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