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軍政委員會發佈
關於整頓稅政淸理欠稅的指示
中南區各地工商業者,自解放以來,一般均能體認國家財政困難遵照規定,踴躍納稅,担負起納稅之義務,支持人民政府。今年四五六月間因物價趨於穩定,虛假購買力的消失,一時貨物滯銷,資金週轉困難,各地稅務機關執行上級的指示,爲照顧一部份工商業戶的困難,關於營業稅所得稅酌予延期繳納,這種照顧在當時是必要的。入秋以來,市塲交易已趨正常,且秋收季節,營業轉旺,工商業情况,已日趨好轉,仍有少數工商業者,不明政府當時的意旨,有意延擱,存心拖欠,不僅妨碍税政推行,影響國家財政收支計劃,而且違反合理負担政策,助長延玩納稅的陋習。本會頃奉中央財政經済委員會電示,「各地政府應責成各地稅務機關,一律着手淸理欠稅,定期催繳入庫,限於十月十五日前彙報中央。」為此特作如下的指示:
一、各級政府督同各地稅務機關,澈底淸理欠稅,限期淸繳,(在限期內淸繳者免加滯納罰金)如有違玩頑抗,應依法處理。
二、如有個別納稅戶,經査明碓有困難者,亦應根據實際情况,酌予分期繳納。
三、除責成各級政府及稅務機關務須將所有欠稅戶一律限於十月底前淸理完畢逐級上報外,以後所有各種稅收,務須定期征收,依限完成。
四、各級政府暨稅務機關,應召集工商聯合會及各業公會進行討論,貫澈執行,並負責向所有納稅戶進行宣傳敎育,使其自覺的依限繳納,掃除稅收中疲塌現象,務使做到按期征收,按時繳納入庫。
(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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