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第1卷第3期

1950年08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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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第二次秘書工作會議紀錄


  時間:一九五〇年七月廿一日下午二時半

  地點:本府會議廳

  出席人:(畧)

  主席:辦公廳秘書處侯甸處長、紀錄:李靖曾

  (一)報吿事項(畧)

  (二)辦公廳左洪濤兼主任講話:

  1.各廳辦公室的職權,各廳辦公室與廳內各處是平行的,辦公室是該單位首長的助手,協助首長處理公文及廳內日常事務,對府內各處應經常聯系,了解全廳工作狀況,發現問題,硏究處理辦法,反映給首長,辦公室主任對於非政策性或非原则性的東西,即一般公文和一般事務,可以代行,但代爲判行時,必須拿出嚴肅認眞和負責的態度來,要經常注意請示報告,不要亂批亂代,自作主張。一般說來,秘書科長是無權判行的,除廳長及辦公室主任授權在指定範圍者例外,但秘書科要看稿及修改稿件,提供意見,寫浮簽,以供辦公室主任及廳長參政。同時要擬稿,不屬於各處科業務範圍的稿件,要由辦公室或秘書科擬呈。至於雖用廳名義發出的文稿,但屬於各該處科業務範圍者,則要由各該處科自行擬稿,各該處科不要以爲用廳名義發表的便不擬稿,正如用省府名義發出但屬於各廳(會、局、院、署、處、)業務範圍的,須由各該廳自行擬呈一様。各處科的公文稿件,必須經過辦公室秘書科統一登記分辦,以便了解情況,利於檢查,幷免遺失。但特殊機密,指定親啓者,則只須登記呈核,不能拆閱分辦。

  2.關於人事科的領導問題經請示古副主席指示,各廳人事科業務工作,隸屬於省民政廳人事處,同時受其直屬行政主管的領導,不能成爲獨立部門。人事科如有不接受其直屬行政主管領導情形,應該提出批評幷予糾正。各廳人事調動、任免、與敎育,人事科應擬具處理意見,呈廳長批准,或秉承廳首長指示,提交民政廳人事處經一定的主管機關核定。

  3.擬辦文稿問題:擬辦公文或其他稿件,必須掌握情況,把握中心,必須明確具體和通順。這首先要有政策頭腦,要瞭解情況,其次也要有一定的文化修養。在擬鹽之先,必須嚴肅對待,認眞硏究,然後以負責的態度和精神去擬處。各單位的負責同志,又必須親加審閱及必需的修改,然後核判。過去有些文稿辦得不好,一部份固然是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低,或情況不明的關係,而有些確是太輕率,太馬虎,太不審愼所致。今後必須力求改善,改善之道無他,主要的就在加强學習,提高我們的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熟悉情况,精通業務,同時要有厳肅認眞與負責的態度和精神來審愼處理。

  4.深入檢査嚴加督促:我們以往辦岀去的公文,往往辦出去就算,很少檢査督促,等到發生偏差錯誤之後,才反映到上面去,這是不好的,這不是使領導與實際結合,而是使領導與實際脫離的一個主要關鍵,這是一種典型的官僚主義的工作作風。以後必須把檢查工作搞好。辦公室和秘書科負責同志,要帮助主管把重要的事件登記起來,過了一定時朝,就去檢査督促,尤其是我們辦公廳同志,更要在這方面多負責任,把這一工作,當作制度一樣執行下去,從執行過程中了解實際,總結經驗,健全領導,改進工作。要把一般诚召或指示與具體領導、帮助、深入檢査,很好的結合起來,以便及時糾正,補充或堅持下去,貫澈執行。

  5.辦公室和秘書科工作同志,必須注意與各方面建立緊密聯系,首先必須掌握各種會議,會報及請示,報吿制度,協助首長和各部門擬定短期工作計劃,必須把廳與廳之間,各科處與各科處之間,以及上下級之間的聯系緊密起來,以便掌握情況,交流經驗,相正配合,推進工作。我們省村各部門都住在廣州,尤其應多多利用電話商量,或親自派人接洽會商,及時解决問題,搞好工作,盡量減少文牍往來,和避免積壓拖延,這是非常重要的。文牘主義,及積壓拖延現象,是一種最壞的官僚主義的表現,害人害己,浪費人力精力物力,和妨害工作,必須堅决反對,迅予克服。究竟要怎樣才能更好的提高我們的工作效能,還希望在位同志提供更具體的意見和更有效的辦法來。

  6.各廳處科要建立値日制度:過去有些單位,在星期日及下辦公以後的時間,不收公文,不接電話,不處理當日應辦而未辦好的事務和重要工作,是不對的,以後星期日、假日或下辦公以後的時間,一定要有値日,廳的値日要由處級同志負責,處的値日要由科級同志負責,勤雜人員也要有値日,輪流充當,不要隨便的留一個人收公文,接電話就以了事,這是主席的命令,必須遵行。目前我們的工作,還沒有完全走上軌道,與北京、武漢情況有所不同,我以爲星期日、假日或下辦公時間,對於緊急的、重要的或必須趕辦而未辦好的,也應當自動趕辦,幷抓緊時間,加緊學習。希望各單位即建立及健全値日制度,大家互相督促,要爲人民多做一些工作,多學一些本領。

  7.以後秘書會議,原則上毎月召集一次,今天大家有問題,請記起來,以便在會議上討論解决。我想講的就是這些,請同志們加以討論却指教。

  (三)討論决定事項:

  (1)關於簽呈辦稿:

  1.由於各單位都是省府組成的一部分,因此,外來文件送交省府的,或本府各單位呈送主席,簽呈、請示、報吿等,均按其內容之性質,分別交由本府各該主管單位辦理,審核或簽擬呈核,其辦理之府稿,應叫做「承辦府稿」或「廳(會、局、院、署、行)辦府稿」不應叫做「代辦府稿」。

  2.爲弄淸事情始末,便於審核判行,各單位之簽呈或府稿中,如有引叙某機關來文者,應將原文一倂送核。如屬從前會經辦理過,現在繼續辦理者,也應將原案件一倂送核。

  3.盡可能採用簽稿併呈,以减少來往時間。

  4.辦理稿件,不論內文長短,均應摘錄事由,以便利登記。

  5.各單位之簽呈及承辦府稿,須有該單位首長之簽名或蓋章,方爲有效。

  (2)關於會簽會稿;

  1.爲減少公文來往,對於小問題,應與有關部門進行洽商解决,不必行文。

  2.對於比較重大問題,可於簽擬或辦稿前,先照有關部門商得一致意見,於辦稿或簽擬後,再送有關部門蓋章,然後呈請核判。

  3.如辦稿或簽擬前,未能商得一致意見,亦應於辦稿或簽擬後,送有關部門蓋章時,由有關部門加簽意見後,方可呈請核判。

  (3)關於淸稿與送繕:

  1.爲分淸責任,便於審核判行,及减少善後困難起見,各單位辦理府稿,經該單位負責同志修改後,應該實行【清稿】,重新謄正,才可呈報。

  2.各單位承辦府稿之附件或附抄原呈,要由各單位自行繕印,附呈核發。因各單位到本身業務熟悉,繕寫校對均較容易。

  (4)關於層級負責:

  1.承辦人承辦文稿,應簽名或蓋章。

  2.各單位轉報事故或轉達請示時,須加具處理意見或建議,不可「云云照轉」。

  3.各承辦人或各級負責同志,簽擬、批示或核閱後,均應簽名或蓋章,並註日期(速件要寫明某時某分),以明責任。同時簽名不宜過草,以便別人看得懂。

  (5)關於催辦制度:

  1.承辦人要經常與適時地向上級、下級或受理機關催辦。

  2.嚴格分別使用白、紅、藍三色公文夾,不得隨便亂用,亦不可完全不用。

  3.文件退稿後,要交囘承辦人,以便隨時檢査督促。俟一案辦理完結後,才由承辦人彙送管檔員歸檔。

  (6)關於收發工作:

  1.收發宜分內外,均須有專人負責,收發印章應由專司收發者保管。

  2.休假或休息期間,必須派員輪値,負責收發急件。

  3.外收發的位置以設於樓下近門口處爲宜。

  4.發送各單位所屬機構之公文或信件,如因地址不明或其他原因而送至其轄管單位轉發者,各該單位應該負責簽收及轉送。

  5.爲作好保密工作,凡發送公文及附件,不論大小,均應包封完好,對於未經包封或包封損破之文件,可以拒收。

  (7)關於銜名序列:

  1.凡發給本府各單位之公文,受文者一欄或文内上欵可寫:「本府各廳、會、局、處、院、署、行」。

  2.爲加强專署對縣之領導,發給各專、市、縣之公文,除有時間性或特殊事項,可逕發各縣,幷由各縣逕向我府直接具報外;一般應該發由各專署轉發各縣,各縣具報時,亦應送由專署彙轉。因此,在受文者一欄或文内之上款,可如,排列:

  海南軍政委員會幷轉各 市縣人民政府

  各區  專員公署幷轉各 縣人民政府

  汕頭、湛江市 人民政府

  (8)關於抄致抄呈:

  如發文與其他機關有關者,可用抄致或抄呈辦法,於文件後面加寫一行抄致(抄知)

  △△△機關

  抄呈

  △△△機關

廣東政報第一卷第三期正誤表


2

上倒2

1



54

7

20

6

19

36

地是很

地很


54

8

2


7

15

32


54

8

18

11

5

7

員第

會員第


54

14

3

言音

語言

16

倒6

1



60

4

37

17

4

倒18


63

上倒2

6

20

倒3

倒3

同領担

同綱領


63

上倒1

倒4

22

倒2

7


64

上1

12

拘之

拘留之

24

倒2

1



75

下6

14

26

11

6

的地

地的


76

下4

6

27

5

10


77

下倒2

8

調

32

11

31


77

16

倒7

32

12

23


80

1

1

32

倒1

倒2

黨動

黨反動


8頁後第二表

倒11

4

種食

種糧食

33

11

10

件案

案件


87

倒10

26

指,示

指示,

39

下倒1

1



91

上8

倒1

41

13

4



93

上9

13

42

14

倒21


97

上倒4

21

通將

通廳將

43

6

10


10

下倒10

6

代改

代表改

45

上15

倒2

計積

積計


112後將表內補助數欄內所有數字之.皆改為,

46

上14

6



116

下12

倒2

、陽

陽、

46

上18

倒8



117

第三格

1.180

1,180

47

下23

1

真為

為真


117

第三格

1.125

1,125

48

下倒1

7

市省

省市


117

第七格

1.035

1,035

48

下倒12

2



119

上17

倒10

改的

改造的

52

上倒6

6


120

倒8

12

作工

工作

53

上4

1

平均


122

下倒4

1

聯繫

53

上8

5


113

上9

22

15.073

15.073

53

下1

6

商代

商界代


123

上10

12

405.746

405.746

53

下19

1


124

上7

10

54

6

倒3


124

上9

8

4,44,000

444,000

54

6

倒21


127

下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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