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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 2013-09-12 11:17:23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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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2月10日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刘昆

  各位代表: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广东省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2003年,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严格依法理财,努力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非典”疫情防治经费,制定有效的财政措施,保障防治工作的经费来源,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依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强化财政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受“非典”疫情冲击,在营业税和其他税收受到极大影响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增收节支措施,促进增收。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完成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据快报统计,2003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13.32亿元,为省代编预算1257亿元的104.48%,超收56.3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收168.85亿元,增长14.75%.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694.93亿元,为省代编预算1657亿元的102.29%,超支37.93亿元,比上年增支174.95亿元,增长11.51%. 2003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各项补助和预算结转、结余,减去支出及上解中央款项后,全省一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03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411.71亿元,比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411.08亿元超收0.63亿元。超收的主要项目是:(1)省级一般预算收入超收0.05亿元;(2)上下级结算及中央返还收入增加0.06亿元;(3)上年结余增加0.52 亿元。

  省级财政总支出完成411.15亿元,比预算410.61亿元超支0.54亿元,超支的主要项目是:(1)2002年净结余安排支出0.5亿元,已经省十届人大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2)上下划单位经费列收列支0.04亿元。

  另外,由于中央调资政策推迟至2003年7月1日实施,省级预算预安排的调资资金8.03亿元须作调整安排,加上非典疫情发生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1.56亿元,共9.59亿元,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调整用于防治“非典”、高校建设、农村税费改革等新增支出项目。

  2003年省级财政总收入411.71亿元,总支出411.15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0.56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详见附件一)。

  2003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支持“非典”防治,加快公共卫生建设步伐。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在“非典”疫情发生后及时提出了14项财政性措施,从资金、政策上有效地支持“非典”防治工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一是狠抓增收节支,为“非典”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从5月1日起,除人员工资、科技、教育、重点建设安排、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资金及其他法定支出外,省级预算内一般性支出、预算外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一律压支5%,支持了防治“非典”等重点支出需要。全省各级财政用于“非典”防治的经费23.68亿元,其中省财政6.5亿元;二是制订、落实相关减免税费政策措施,帮助受“非典”影响严重的行业渡过难关,全省直接减少困难企业约9亿元的负担;三是大力支持公共卫生建设。用于公共卫生建设的资金15亿元(通过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安排),支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用于定点医院建设的资金1.1亿元,提高定点医院的应急救护能力。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保证了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相关的资金需要,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培育和扩大有效需求。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投资、刺激消费、扩大出口,促进经济增长。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十项重点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以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较好地发挥财政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二是积极支持外向带动发展战略。用于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贴息的资金2.27亿元、科技兴贸资金0.5亿元、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0.25亿元等,有效促进了外贸出口;另外,投入资金1.26亿元支持海关和口岸设施建设。三是用于旅游业短期贷款贴息和工商收费缺口补助各0.5亿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0.2亿元,大大减缓了“非典”疫情对旅游业的不利影响,帮助旅游企业解决了部分困难,加快旅游业的恢复发展。

  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充分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安排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1.6亿元、促进再就业专项补助4.64亿元、智力扶贫补助0.35亿元。为支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补助投入2亿元,提高重点优抚对象补助1亿元;为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帮助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投入0.92亿元,困难地区基本医疗救助专项补助0.20亿元;为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打官司难”问题,支持贫困地区政法系统建设和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投入1.46亿元。

  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用于关闭破产煤矿及煤矿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3.36亿元、省属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专项资金2亿元、省属企业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金补助1.11亿元、省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专项资金1.80亿元,有力支持了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促进了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用于企业挖潜改造的资金2.79亿元、省属重点企业技术中心拨款0.5 亿元、重点装备工业发展扶持资金2亿元,促进了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用于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奖励经费0.85亿元,支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用于中央粮食风险基金的配套资金2.61亿元,省属储备粮库5亿公斤仓容建设资金1.5亿元,推进我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

  推进科教兴粤,建设教育强省。为加快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用于建设高水平大学及高校“211工程”等的专项资金4.7亿元、高校广州新校区的建设资金10亿元、高校基建贷款贴息的专项资金6亿元,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支持高校扩大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投入3.88亿元用于对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书杂费补助,解决了103万名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难”问题;投入5亿元支持全省664所中小学布局调整;投入3亿元改造了1000所老区、山区农村学校。投入11.55亿元增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我省的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支持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农村税费改革2003年7月份在全省全面推开,用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资金12.17亿元,保障了镇、村两级的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确保了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之后,我省农民人均年负担税费由106.93元降为17.40元,减负率为83.73%,减负率为全国之最,普遍得到全省农民群众的好评。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省财政投入0.5亿元扶持年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发展集体经济;投入3亿元解决省属水电厂与面上水库移民生产生活问题。为支持农业发展,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配套的资金1.63亿元、农业科技推广议案的资金0.50亿元、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及奖励资金0.53亿元、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补助资金0.30亿元、农业标准化的建设资金0.15亿元等,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巩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

  促进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增强我省经济发展后劲。为促进我省县域经济的发展,省财政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为58.79亿元(不含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2.17亿元及已抵减各市老体制上解资金9亿元),为欠发达地区基本工资发放和相对均衡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了财力支持,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为减轻欠发达地区历史债务负担,筹措120亿元,其中,100亿元用于减轻地方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过程中借入的中央专项再贷款负担;20亿元用于减轻农村兴办教育所欠的历史债务。为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用于民营企业的贷款贴息2亿元、民营科技园的建设资金4.2亿元、民营企业科技三项费用0.5亿元、民营企业接收下岗职工社保补贴0.5亿元等,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了社会资金的投入。经过绩效评价,省财政投入民营科技园建设资金4.2亿元,共带动103.8亿元社会资金的投入。

  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省财政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的经费4.14亿元、营造生物防火林带等0.80亿元、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涵养林建设0.40亿元、人工鱼礁议案资金0.50亿元、海洋科技开发专项资金0.20亿元等,加强了我省林业海洋资源的保护;投入1.30亿元,支持列入省“十五”环保计划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环保专项资金2.02亿元,支持珠江流域整治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9.56亿元用于省属火力发电厂脱硫资金;投入韩江枢纽建设的资金4.4亿元、北江大堤除险加固建设的资金3亿元、珠江八大口门整治建设资金0.2亿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议案资金4.4亿元、城市防洪工程、江海堤除险加固资金2.59亿元、水利特大防汛应急资金0.63亿元等,有力地支持了水利建设,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财政改革。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充分总结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04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意见》和《部门预算编制指南》,规范了支出项目和口径,改进了预算编制方法,提高了预算透明度。同时,加强对市县改革的指导,积极推进市县部门预算改革。

  加快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总结省计委、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改革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将试点范围扩大到40个部门和16个基层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减少了资金拨款环节,有效杜绝了单位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的违规行为,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

  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采购管理不断规范,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信息公告制度和严格的招、投、评标监管制度;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基建项目、汽车保险、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服务项目等都实行了公开招标;2003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122.55亿元,增长41.15%,资金节约率为12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推进,强化了预算约束,节约了财政资金,加强了廉政建设。

  (四)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委托银行代理收缴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规范了罚款收缴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展了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对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和国土资源系统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稽查,规范了政府收费行为。

  抓好省直机关单位资金清缴,规范收支管理。组织16个核查小组对89个省直机关单位和122个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核查,并做好资金清理收缴工作。在全面清理核查省直机关的收入来源、支出渠道、银行开户、奖金和福利发放情况的基础上,对经费管理使用开支范围、标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从源头上杜绝了单位私设“小金库”、滥发补贴的行为。

  完善财政监督体系。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省财政扶持14个市各3000万元民营科技园建设补助资金进行使用效益评价,努力探索建立财政支出效益评价工作制度;加强对收入征管机关、预算执行部门、金融机构的监督,特别是加强了对防治非典专项资金、社保、扶贫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严厉打击做假账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组织123个检查组对358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近2亿元;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提高执业质量和水平;继续稳步推进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完善财务总监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全省彩票市场的监管,规范彩票市场秩序,提高彩票资金使用效率。

  二、2004年预算草案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继续向好,我省经济增长速度将持续快速增长,2004年财政收入呈稳步增长趋势。但是,由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投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财政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地方几大主体税种几乎都存在政策性减收因素,减收增支的因素较多,财政收支平衡任务十分艰巨。2004年仍需大力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收支安排应积极稳妥,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相适应。

  (一)2004年全省一般预算草案。

  2004年我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促进发展。严格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建立激励型机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落实出口退税负担政策,促进外贸出口增长;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新增财政资金重点向“三农”倾斜,向社会发展倾斜,向环境保护、扩大就业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倾斜,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制度创新,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改革,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坚持以人为本,有效运用财政分配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2004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4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按1319.3亿元安排,按可比口径增长10%(即考虑2004年需从地方退付的出口增值税25%部分)。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预算结转、结余和中央专项补助,减除各项上缴中央款项后,全省可支配财力为1855.8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04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1855.8亿元,比2003年增长9.5%(详见附件一)。

  (二)2004年省级一般预算草案。

  根据我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为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权威性,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完整统一和真实可靠,做到公开透明、准确预算,2004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和重点是:(1)依法编制预算,坚持增收节支、量入为出;(2)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到期项目支出一律取消。根据《预算法》,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凡2003年到期的支出项目一律取消,收回资金作为2004年省级可用财力,重新编制支出预算。(3)确保政权运转;(4)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确保教育、“三农”、科学、卫生、建设文化大省等重点支出需要,并保证财政对教育、科学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特别是东西两翼、北部山区。加强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力度,继续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书杂费等;(5)确保改革和社会稳定。落实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支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安排好就业和再就业所需经费。加大对农民增收减负、农村税费改革、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农村“四难”问题以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力度;(6)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项民心工程”、“十大工程”以及山区工作会议各项资金的落实。保证人大提出而又有财政支付能力的议案的开支需要,解决好热点、难点问题。改革财政投融资体制,财政用于经济建设投资的支出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7)落实“收支两条线”、厉行节约。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要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部门支出实行预算制。2004年原则上不受理行政事业单位购建和装修办公楼的财政支出;(8)细化预算内容,实行零基预算。改变“基数加增长”的做法,法律法规规定增长的事业费不与单位基数挂钩。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实行零增长;(9)强化规范性、提高透明度。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认真清理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逐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透明。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及使用效果的财政监督和评价,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性、有效性、安全性;(10)建立激励机制。完善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制度,建立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实现全省财政、经济有效增长。

  1、2004年省级财政收入。

  2004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安排423.75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327.2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9.5%;各市净上交收入27.92亿元,比2003年预计数增加3.24亿元;中央税收返还省级收入92.30亿元(包括上划“两税”返还收入62.06 亿元和所得税基数返还30.24 亿元),比2003年预计数增加5.8亿元;上年结余0.56亿元;上交中央财政收入24.23亿元。

  2、2004年省级财政支出。

  根据2004年省级财政总收入,2004年可安排新增支出的财力为60.32亿元,来源构成是:省本级收入增收3.32亿元;上划中央“两税”增量返还增收5.8 亿元;各市上交收入增收3.24亿元;收回到期支出资金42.72亿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比2003年减少安排5亿元;2003年结余0.56亿元(比上年结余减少0.32亿元)。

  在可安排新增支出的财力60.32亿元中,拟安排新增支出59.75亿元,加上继续安排的支出363.43亿元,2004年省级财政支出423.18亿元, 收支相抵,净结余0.57亿元。

  2004年省级财政支出的构成是:(1)省级一般预算支出314.11亿元,其中扶持经济及基本建设支出76.20亿元,占24.26%;科教文卫体等事业费支出109.63亿元,占34.90%;行政政法支出64.76亿元(其中,行政管理费38.93亿元),占20.62%;社会保障支出34.51亿元,占10.98%;预备费及金融风险准备金10亿元,占3.18%;专项及其他支出19.01亿元,占6.05%;(2)补助市县支出109.07亿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1.99亿元,高校广州新校区及南沙开发区建设补助20亿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及调资补助等67.08亿元。

  2004年省级财政支出安排的具体情况如下:

  (1)加大“三农”投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安排农业投入37.44亿元,其中:农林水部门正常事业费2.2亿元,专项投入35.24亿元。农林水专项投入主要包括:扶持农业生产各项投入12.11亿元,潮州供水枢纽工程建设资金2.5亿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议案资金4.00亿元(另基金预算安排0.4 亿元),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10.85亿元,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议案资金1.2亿元,渔业转产转业议案资金0.7亿元,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资金0.70亿元。按可比口径,2004年农业投入增加3.7亿元,增长10.34%;二是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21.99亿元,其中,补助珠江三角洲地区1.5亿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20.49亿元。

  (2)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巩固和发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投入6.3亿元,其中:国有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56亿元、装备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重点流通企业技改贷款贴息资金0.21亿元、名牌战略专项资金及注入国企资本金等1.53亿元;二是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投入3.25亿元,其中:民营企业贷款贴息2亿元、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0.25亿元、民营企业科技三项费用0.5亿元、民营企业社保补贴0.5亿元;三是支持外向带动发展战略,安排外贸出口扶持资金3.65亿元,其中:欠发达地区出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5亿元,出口反倾销应诉资金0.08亿元,科技兴贸资金0.5亿元,出口创汇奖励0.3亿元,支持外贸出口专项资金0.15亿元等;四是实施扩大内需方针,增加有效投资。安排南沙经济开发区建设10亿元,省级基本建设支出6.97亿元(不含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基建支出)等。

  (3)保证社会保障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资金34.51亿元,其中:省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6.15亿元,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专项经费5.79亿元,省属企业离退休干部补助1.11亿元,关闭煤矿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资金补助3.70亿元,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统筹缺口补助0.51亿元,军转干安置、培训及退伍军人补助等0.99亿元;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补贴标准1亿元,补充省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资金1.80亿元。按可比口径,2004年社会保障投入比上年增加4.28亿元,增长12.25%。

  (4)增加教育投入,建设教育强省。安排资金55.67亿元(不包括安排高校广州新校区建设资金10亿元),其中:正常事业费33.77亿元;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等专项投入12.06亿元,包括高校基建贷款贴息专项资金6亿元,高校“211工程”专项资金2.4亿元;职业教育经费0.6亿元等;农村教育投入9.84亿元(加上农村税费专项转移支付中教育经费补助约10.9亿元后为20.74亿元),包括困难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5亿元,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书杂费4.08亿元、山区中小学英语和信息化试点经费0.3亿元等。省级普教经费支出主要向农村倾斜。按可比口径,2004年教育投入比上年增加5.71亿元,增长10.58%。

  (5)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竞争力。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按可比口径增长10%,共安排资金12.44亿元,其中:正常事业费4.2亿元,科技专项投入8.24亿元。科技专项投入主要包括经常性科技三项费用2.92亿元,省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资金0.5亿元,高新技术发展资金0.50亿元,自然科学基金0.20亿元,院士、博士后专项补贴0.24亿元。

  (6)建设文化大省,改善人文环境。投入14.85亿元建设文化大省(含基金预算投入1亿元),其中:高校广州新校区建设10亿元,省博物馆建设0.5亿元,中山图书馆建设0.2亿元,粤剧艺术中心建设0.10亿元,省广播电视微波电路数字化改造0.47亿元,文化企业改制专项资金0.3亿元,其他文化大省建设专项项目资金(含列入基金预算的文化建设费安排的1亿元)3.28亿元。实施禁毒工程,安排资金3.86亿元,其中:用于省级强制戒毒所扩建及市县强制戒毒所建设补助3.55亿元,强制戒毒人员生活补助0.13亿元,强制戒毒所修缮费0.1亿元。

  (7)确保卫生投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安排资金 17.04亿元,其中:正常事业费7.0亿元,卫生专项投入10.04亿元。卫生专项投入主要包括:农村卫生专项投入1.50亿元,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引导资金1.02亿元,职业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防治专项经费0.42亿元,医改及公费医疗超支款等3.55亿元,市县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补助0.3亿元等。

  (8)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生态环境。安排资金9.86亿元,其中:生态公益林补偿费4.14亿元,营造生物防火林带等0.80亿元,环保专项投入2.1亿元,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涵养林建设0.40亿元,人工鱼礁议案资金0.50亿元,珠江整治专项投入0.25亿元,水质保护专项资金0.4亿元。

  (9)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安排转移支付资金67.08亿元(不含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1.99亿元及抵减各市老体制上解资金9亿元),增加8.29亿元。包括2003年调资翘尾巴3.03亿元。

  (10)保证行政政法部门(含省垂直管理系统)正常运转支出。安排64.76亿元,其中,安排公检法(含监狱、劳教)支出23.84亿元。

  (11)预备费安排5亿元。

  (1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安排5亿元。

  (三)200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财政部《2004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纳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有9项,包括:养路费、公路客货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根据财政部《2004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并缴入国库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才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由于省级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目前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未缴入国库。因此,200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未涵盖社会保险基金。

  按上述基金范围,200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7.62亿元,比2003年预计数增加3.93亿元,增长5.33%;支出安排77.62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二)。

  (四)2004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

  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2004年省级部门预算由115个单位组成,列入部门预算的支出总计为225.10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08.53亿元,详见附件三)。

  三、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2004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五个统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方面都与财政改革和发展紧密相关。新形势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2004年预算任务,对于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当好“排头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四次全会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把促进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实现财政收入的有效增长,并把财政平衡建立在有效增长的基础上。一是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出口退税改革政策,结合我省的实际,认真做好分析研究和测算工作,妥善安排预算,保证出口退税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出口退税改革在我省顺利推行。二是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中央提出的“国债和新增财政资金的使用要重点向‘三农’倾斜,向社会发展倾斜,向生态建设和环保倾斜,向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倾斜”的精神,做好国债项目的选项工作,把握好国债资金的投向,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的安排,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严防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三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强对经管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支持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抓好制糖、电力、粮食等重点行业的改革,做好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管好、用好预算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技术改造资金和专项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国债资金,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制度,加强省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四是发挥好财政政策特别是激励机制和投融资体制的引导功能,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上新的台阶。五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确立财政分配的主体地位,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二)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卫生、教育、文化等事业经费增加部分重点向农村倾斜,相对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一是,针对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支出压力日益增大的状况,按照社会公共需要的标准来科学地界定财政支出的供给范围,突出解决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对事业单位包揽过多的问题。二是,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的实施,合理安排好“三农”、教育、科技、环保、卫生等项重点支出,实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级财政用于卫生、教育、文化等事业经费增加部分要重点向农村倾斜。三是,继续压减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入,将财力主要用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确保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需要。特别是要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执法办案所必需的经费,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等的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妥善解决我省退役士兵的安置问题,同时,认真落实促进再就业政策措施。

  同时,研究和制定措施,整合财政资源,包括整合预算内外资金、各类专项资金、国有资产收益等,统筹使用各类资金,按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清轻重缓急,集中财力重点支持 “十项工程”以及“十项民心工程”等项目,抓好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确保把有限的资金优先投在事关经济社会全局、最急需的项目上。

  (三)建立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划分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正确处理省与市县的财政分配关系,切实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同时,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壮大县域经济”的要求,要对现行转移支付办法进行改进和完善,引进激励机制,将转移支付与财政收入挂钩,使转移支付补助既体现公平,又讲求效率,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根据省级财力状况,逐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争取更大程度上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均衡。

  (四)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积极配合人大对预算的审批监督,要从制度上规范政府行为,有效防止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防止财政资金的乱用、挪用。在自觉配合接受人大、审计监督的同时,财政监督也要扩大范围,必须涵盖整个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预算外收支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检查、事后评价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新机制,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政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督、跟踪检查。对省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工程建成,全程实行财务监督、跟踪检查,并选择2—3个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检查,及时了解项目立项所需财政资金等情况,监督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并对竣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和经费节约。二是,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提高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把监督检查工作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效益情况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监督机制。三是,实现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运行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程序及拨付渠道,使每个环节财政资金运行都能做到有章可循。

  (五)积极探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断总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开展支出绩效评价,把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加强财政管理不可或缺的环节。按照公共财政的理财思路,建立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财政支出的经济、社会、政治、环境等综合效益进行评价,评定支出行为和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据此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积极探索绩效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的新机制,鼓励珠江三角洲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开展绩效预算、零基预算改革的试点,先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开。

  (六)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继续抓好税费改革补助资金的分配落实,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辖区农村税费改革出现的收支缺口,按规定给予转移支付补助。针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市、县的指导和督查,全面落实各项配套改革,进一步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做到人权、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大力推进县、乡镇财税管理体制规范化;加大“并镇”、“并村”的力度,以县(市、区)为单位要达到“并镇”15%的目标,并推进机构编制依法管理;因地制宜,积极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做好“并校”工作,深化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核定教师编制、严格控制教师人数。同时,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农村税费改革督查网络。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特别是顶风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真正实现农民利益切实得到保护、农村经济和重点事业健康发展、农村社会稳定等目标。确保减轻农民负担。

  (七)大力支持建设教育强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决定,发挥财政职能,采取有效措施,从政策、资金上大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一是,发挥财政教育拨款的主导作用,按照高等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改革现行高校经费基数加增长的拨款方式,实行学生综合定额加少量专项资金的新的预算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安排财政资金,调动高校扩招的积极性,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二是,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立足长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认真落实资金,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并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全面检查。三是,继续完善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制度,解决农村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难”问题,分类核定我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确保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

  (八)稳妥推进地方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合理界定财政投资范围,通过优化投资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的质量。要明确财政投资的重点,主要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财政投资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积极探索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对确需财政投入的建设资金,重点通过参股投资、贴息方式,使财政资金起到“四两拨千金”的作用。同时,健全财政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实现财政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而避免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九)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财政改革步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今后的财政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提出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我省的财政改革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重规范,重实效,重配套,通过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着力解决财政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一是,部门预算改革要抓规范,进一步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科学性,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逐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事后三个环节的监督;二是,国库集中支付要抓扩大试点,加快试点进度,逐步将政府所有部门和单位纳入财政集中支付范围;三是,政府采购要扩大范围和规模,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收支两条线”规定要进一步抓落实,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凡能纳入预算的都要纳入预算管理,从体制上防止截留、挤占、挪用预算外资金;五是,做好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清理工作。对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使用、管理(含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房屋建筑物、土地等经营性资产进行清查登记、资产界定和资产处置,抓好工作方案和各阶段工作的落实,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单位物业、资产进行经营获利问题和杜绝私设小金库、乱发滥发钱物的现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规范管理,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当好“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