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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 2013-09-12 10:31:1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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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1月28日在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陈继兴

  一、2001年预算执行情况2001年,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广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认真执行“稳中求进,有效增长”的方针,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同时,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基本保证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财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省预算收支计划完成情况良好。

  据快报统计,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57.43亿元,为省代编预算997.98亿元的116%,超收159.45亿元,比2000年决算数910.56亿元增收246.87亿元,增长27.1%;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318.79亿元,为省代编预算1,162.31亿元的113.5%,超支156.48亿元,比2000年决算数1,080.32亿元增支238.47亿元,增长22.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各项补贴、预算结转、结余,减去支出和上缴中央款项后,全省一般预算可以实现收支平衡,有所结余。

  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350.48亿元,比年初预算272.34亿元超收78.14亿元,剔除“收支两条线”列收列支等项目后,超收65亿元,主要项目是:1、各项税收超收49.5亿元;2、 中央根据各地上划“两税”(增值税75%和消费税100 %)按1:0.3系数返还的收入超收6亿元;3、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超收9.5亿元。

  省级财政总支出完成349.12亿元,比年初预算271.36亿元超支77.76亿元,主要项目是:1、2000年结余安排支出6.99亿元,已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2、当年超收安排支出65亿元,已报省人大常委会;3、“收支两条线”列收列支等项目超支5.77亿元。

  2001年省级财政总收入350.48亿元,总支出349.12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1.36亿元。

  200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主体税种增收较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四个税种增收额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收总额的88.4%。

  二是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增长高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我省上划中央“两税”收入591.36亿元,增长29.10%,比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出2个百分点。

  三是各市收入增长不平衡,增长率最高的为48.9%,最低的仅为6.2%。

  四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幅较大,增长46.2%,超过一般预算支出平均增长水平近一倍。

  2001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2001年,中央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经过努力争取,中央安排我省国债资金26.33亿元(其中有偿19.31 亿元,无偿7.02亿元),地方也筹集了一部分的配套资金。这些资金的投入,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了投资环境,拉动了需求,对促进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我省在初步化解了地方金融支付风险后,当前面临的是金融资产风险问题。一年来,省政府召开了4次全省性的专门会议,狠抓清收金融资产工作。截止2001年底,全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保全资产535.03亿元,占应收资产总额的84.9%;确权资产421.18亿元,占应收资产总额的66.8%;追收资产191.36亿元,占应收资产总额的30.4%,资产变现44.84亿元,占应收资产总额的7.1%。同时,努力筹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保证了中央专项再贷款的按时偿还。

  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省财政安排关闭煤矿费用 4.9亿元,关闭糖厂及清欠农民甘蔗款1.1亿元,劣势企业退出市场资金3.08亿元,粮食储备费用和消化粮食企业亏损挂账等资金9.6亿元,按期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消化粮食企业亏损挂账任务。积极落实支持外贸发展的各项政策,及时核拨中央补助的外贸出口商品贴息资金4.72亿元、省外贸企业贴息资金0.7亿元,促进了外贸出口。同时还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制定了省属国有企业托管和资产经营责任制等办法,开展企业效绩评价试点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省财政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补助资金5.97亿元,补充省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调剂储备资金1亿元,保证了“两个确保”资金的落实;补助困难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26亿元,切实解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群众的生活问题。继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2001年全省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征缴额增加62.75亿元,增长34.8%。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社保资金管理,制订了社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开展对各项社保资金的专项检查,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切实解决行政事业单位拖欠工资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拖欠工资的市县要把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此,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消化拖欠工资责任制,清理工资标准和补贴项目,建立工资发放专户,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制度;同时,省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困难市县补助11.2亿元。2001年我省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没有再出现新的拖欠工资,2000年底前的旧欠也已基本消化。

  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用于对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书杂费补助,解决了近60万名孩子上学难的问题;安排高校建设资金6.47亿元,支持我省高校提高办学水平和完成扩招任务。

  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省财政安排水利建设资金14.8亿元,重点支持农村水利建设,改善了农业的生产条件;林业资源保护资金3.02亿元,有力促进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农业综合开发和多种经营项目资金2.47亿元,农业科技推广资金0.5亿元,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资金0.43亿元,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收购粮食价外补贴1.9亿元,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农业税政策性减免0.8亿元,减轻了灾区农民和困难农户的负担。

  (二)以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大力推进财政改革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省基本实现行政政法机关人员、教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由财政统发的目标,纳入统发工资的人数达132.8万人;对关闭煤矿的有关费用,委托银行或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实行集中支付;对省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资金,也直接支付到项目承建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减少了资金拨款环节,有效杜绝了单位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的违规行为。

  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为实现三年内省级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的目标,2001年扩大了部门预算改革试点范围,试点单位从7个增加到27个,市县也加快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编制部门预算工作的开展,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了预算透明度。

  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认真抓好徐闻、四会、兴宁三个县(市)税费改革试点,为今后全省推开农村税费改革积累了经验。从试点情况看,较好地规范了农村税费管理,减轻了农民负担,减负率60%左右。

  认真抓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对基建项目、大宗物品和服务项目等实行了公开招标,全省政府采购金额达43.9亿元,增长80.6%,节约资金5.7亿元,节约率10.9%,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遏制了分散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切实做好财政投资审核工作。各地级市均成立了投资审核机构,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管。全省审核项目资金的核减率在10%左右,年核减额超过10亿元,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造价,节约了财政资金。

  (三)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坚决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健全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认真清理整顿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全省共取消违规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和罚没项目185项。通过规范政府部门的收费行为,减轻了群众及企业负担,对遏制乱收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

  认真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积极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抽查省农话系统、电力系统、省属26所中专学校的会计信息质量和56家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认真开展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全省共撤销违规银行账户3988个、预算外收入过渡户1172个。通过检查清理,规范了各单位的财会行为,严肃了财经纪律。

  积极开展会计委派试点和派驻财务总监工作。各地级市都开展了会计委派试点,全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7200个,委派人员2108名;实行村账镇管的行政村991个;委派会计人员835名;向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派出财务总监848人,24个重点基建项目也委派了财务总监。推行会计和财务总监委派制,强化了财务管理,加强了财政监督。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税干部队伍”的要求,认真抓好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财政工作中。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针对机关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三是认真抓好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对个人收受“红包”的清理,建立“廉政账户”,制定了加强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四是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使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化、经常化。

  二、2002年预算草案

  (一)2002年全省一般预算草案2002年我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依法征税,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大调整支出结构力度,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为实施外向带动、科教兴粤、可持续发展战略作出积极的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2002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1,273.17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根据全省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预算结转、结余和中央专项补助,减去上缴中央款项后,全省可支配财力为1,437.21亿元。按此可支配财力,全省一般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1,437.21亿元,增长9%.

  (二)2002年省级一般预算草案根据我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是:

  (1)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保证教育、科技、农业、环保、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支出的正常增长;

  (3)保证中央、省委、省人大有关规定的支出安排;

  (4)确保调资政策的落实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发放;

  (5)加大对困难市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6)继续筹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

  1、2002年省级财政收入计划2002年省级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365.24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319.66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0%);各市上交收入计划18.21亿元;中央税收返还收入计划49.76亿元;2001年结余1.36亿元;上交中央财政计划23.75亿元。

  2、2002年省级财政支出计划(1)2002年新增支出安排情况根据省级财政收入计划,2002年可用于安排新增支出的财力为94.9亿元,来源构成是:省本级收入增收13.26亿元(已扣除所得税分享改革中央从省级集中的财力);中央“两税”返还增加5.5亿元;各市上交收入增加2.61亿元;收回到期不再安排资金78.78亿元;2001年结余比上年减少的可用财力5.25亿元。

  根据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上述新增可用财力计划安排94.56亿元。其中:(1)保证教育、科技、农业、环保和社会保障等支出正常增长,增加安排18.64亿元;(2)落实中央、省委、省人大的有关规定,以及省政府拟安排的项目增加43.51亿元;(3)落实省级调资政策,增加安排6.46亿元;(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安排25.95亿元。

  (2)2002年省级总支出安排情况上述新增安排加上需继续安排的支出,2002年省级财政总支出计划为364.9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0.34亿元。

  2002年省级支出安排的具体情况如下:

  1)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计划安排国有企业改革及社会保障资金23.59亿元。其中:安排国家重点技改项目配套及中小企业、民贸企业贷款贴息等2.56亿元,关闭企业职工安置费3亿元,关闭煤矿资金5.5亿元,补助湛江清欠农民甘蔗款0.3亿元,补充省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调剂储备资金1亿元,省属企业离退休干部离退休金补助0.78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02年国有企业改革及社会保障支出增加3.78亿元,增长21.05%.。

  2)增加科技投入,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计划安排9.56亿元。其中:事业费3.68亿元,科技三项费用2.2亿元,省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资金0.5亿元,高新技术发展资金0.5亿元,自然科学基金0.1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02年科技投入增加2.27亿元,增长31.48%.。

  3)增加教育投入,发展教育事业。计划安排41.16亿元(不包括补助广州市大学城建设资金10亿元)。其中:正常经费22.29亿元,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书杂费补助3亿元,调整中小学布局补助1亿元,高校建设专项资金6.47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02年教育投入增加7.61亿元,增长22.78%。教育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比2001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达到了国务院关于“根据各地实际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的要求。

  4)增加农业投入,发展农村经济。计划安排32.05亿元。其中:农林水等部门正常经费1.92亿元,潮州供水枢纽工程建设资金2亿元,飞来峡工程还贷资金2.9亿元,东深供水工程归还预收水费和贷款贴息等3.26亿元,其他水利建设资金10.57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02年农业投入增加4.83亿元,增长17.8%.。

  5)增加环保投入,改善生态环境。计划安排5.68亿元。其中:生态公益林补偿费2.04亿元,营造防火林带等0.8亿元,环保专项经费0.4亿元,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流域涵养林建设0.4亿元,人工渔礁议案资金0.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02年环保投入增加0.86亿元,增长19.10%.。

  6)促进外贸出口。计划安排1.1亿元。其中:科技兴贸资金0.5亿元,支持外贸出口专项资金0.6亿元。

  7)增加卫生投入,逐步建立全民医疗保健制度。计划安排13.91亿元。其中:正常经费5.72亿元,血站建设和艾滋病防治经费0.6亿元,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资金0.72亿元,省级医院基建资金1.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02年卫生投入增加2.61亿元,增长26.5%。

   8)保证国家机关正常经费。安排省级机关人员和办公经费等72.01亿元,增加10.81亿元。其中,公检法部门(含监狱、劳教)支出17.63亿元,增加3.92亿元。

  9)落实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安排调整工资经费15.2亿元,增加6.46亿元。

  10)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安排58.55亿元,增加25.95亿元。其中,按2001年转移支付基数递增10%或8%增加补助2.93亿元;2001年第二次调资翘尾巴增加补助6.75亿元,提高第一次调资补助标准增加4.52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增加1.5亿元;2002年调资补助预留9.4亿元;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资金0.85亿元。

  11)支持广州市大学城建设,安排征地拆迁专项补助资金10亿元。

  1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安排32.08亿元。

  13)预备费安排5亿元。

  1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200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剔除继续压支3%用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后,具体安排如下:政法专款1.42亿元;农口专款0.89亿元(另有水库移民0.5亿元通过转移支付安排);教育专款6.61亿元;科技专款1.48亿元;卫生文化专款0.88亿元;农村卫生专款0.5亿元;开拓广货市场资金0.15亿元;体育专款0.33亿元;精神文明及统战专款等0.49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0.4亿元;环保专项资金0.3亿元;省计委统筹基建安排1.93亿元等。

  (三)200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按照财政部《2002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纳入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有9项: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供电贴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基本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按上述基金范围,200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114.9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4.64亿元,增长15%;支出安排111.00亿元,收支相抵,结余3.93亿元。

  (四)2002年省级27个单位部门预算草案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编制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27个单位的2002年部门预算。

  三、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完成2002年财政预算任务2002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我国将作为世贸正式成员在更广泛领域和更深的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认真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2002年预算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转变作风,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一是要依法组织收入。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和稳定税制、加强征管的要求,严格依法治税管费,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逃税行为。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部署,对部门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脱钩和收缴分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特别是对公安、法院、环保、工商、计划生育等执收执罚部门的预算外收入,要全部上缴国库。二是要合理安排财政支出。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认真落实李岚清副总理关于“不拖欠工资是第一政绩”的指示精神,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发放,坚决杜绝发生拖欠工资现象。同时,要继续压减对一般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支出,将财力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方面,保证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和培育内需。一是要努力争取中央国债资金并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国债资金的管理,把保持投资力度与保证投资效果结合起来。二是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调资政策,适当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落实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和“两个确保”资金,提高居民购买力,促进消费需求。三是要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和科技推广,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认真落实粮食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培育和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三)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编制部门预算改革,省直单位要全面实行,市县也要求在2年内全面铺开。二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加快政府采购法制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加快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逐步将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以及大型修缮资金、政府采购资金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四是农村税费改革要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面进行试点。五是认真抓好所得税分享改革工作,按照中央所得税分享改革办法,研究制定我省的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

  (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认真整顿财经秩序。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的基础,是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朱?基总理对财会人员提出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的要求,深入开展《会计法》的执法情况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做假账行为。继续稳步推进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扩大财务总监的委派面,进一步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

  (五)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积极稳妥地实施好债转股、国有股减持政策,改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支持企业重组改制,促进企业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经营机制。二是认真落实关闭企业补助资金,严格监督资金的使用;积极支持依照法定程序关闭一批资源枯竭、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落后生产企业,做好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工作。三是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从整体上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改革和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对出口生产企业全面实行“免、抵、退”办法,实行外贸企业代理制。

  继续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优先安排社会保障所需资金,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扩大征收面,提高收缴率;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六)继续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为解决我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农金会金融风险问题,到目前为止,我省已向中国人民银行借用专项再贷款356亿元,2002年需还款45.62亿元。由于2002年所得税实行中央与地方分享改革,影响地方可支配财力,欠发达地区按期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有困难,为保证我省金融信用,需省财政垫付资金。因此,2002年省财政要继续筹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以确保人民银行再贷款按期偿还。同时,各地要加大筹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的力度,切实抓好中小金融机构和农金会资产的保全、追收、盘活和变现工作。

  (七)加强学习,转变观念,积极做好“入世”的应对工作。要增强紧迫感,加强培训和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WTO的相关规则,认真分析“入世”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深入研究并制定应对措施。要按照WTO规则要求,对我省现行财税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清理、修订和调整,积极主动改革财政审批制度。要加快转变财政职能,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八)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结合财政部门实际,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狠抓落实,使财政部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明显好转。进一步抓好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责任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2002年要在珠江三角洲8个市的镇一级全面推广南海市财政管理信息化的做法,山区县三分之一乡镇要进行试点,争取三年内全省镇一级实现财政管理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