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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 2013-09-12 10:19:3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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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2月11日在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陈继兴

  一、2000年预算执行情况2000年,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中共广东省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继续执行“稳中求进,有效增长”的方针,坚持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加强收入征管,大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推进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逐步提高财政对社会公共项目和重点支出的保障程度;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继续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基本保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财政收支计划和预算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据快报统计,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07.23亿元,为省代编预算837.85亿元的108.3%,超收69.3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766.19亿元增收141.04亿元,增长18.4%;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66.29亿元,为省代编预算1053.45亿元的 101.2%,超支12.8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965.9亿元增支 100.39亿元,增长10.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的税收返还数预计202.49亿元和各项补贴、预算结转、结余,减去支出以及上缴中央款项后,全省一般预算收支可以实现平衡。

  2000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43.6亿元,比年度预算 210.91亿元超收32.69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3.05亿元,比年度预算210.74亿元超支32.3l亿元,剔除工商、公安部门行政性收费收入、中央院校和地质部门下划收入、以及技术监督部门人员经费垂直管理等列收列支项12.28亿元,省级财政实际超收20.41亿元,实际超支20.0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 0.55亿元。

  省级财政实际超收20.41亿元,主要项目包括:1、省税务部门(国税和地税)主管的税收超收17.94亿元;2、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和消费税)中央按1:0.3系数返还超收 3.3亿元;3、上年结余增加4.64亿元;4、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海域场地矿区使用费收入等其他各项收入减少5.47亿元。省级财政实际超支20.03亿元,安排的主要项目包括:南海石化资本金1.45亿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广东省恩平市金融风险处置方案的通知》规定,解决广东发展银行处置恩平市金融风险遗留问题1.3亿元;2000年公费医疗提高标准增支0.28亿元;地方津贴增支0.6亿元;军队脱钩转制企业增加资本金0.65亿元;省对有关市上划省“四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非国有企业所得税)超基数返还10亿元;专项补助珠海市迎澳门回归投入等2.25亿元;安排照顾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补助和帮助困难市消化粮食财务亏损挂账,增加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亿元;解决枫江流域揭东县5个镇饮水工程资金0.3亿元等。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还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我省税收先征后返政策进行清理,对原定安排给企业的先征后返还专项资金7亿元,作了调整安排,一是增加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亿元,二是增加省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5亿元。

  根据快报反映,2000年全省财政预算收支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主体税种增收较多,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增收112.69亿元,占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收额的77.4%.二是支出结构进一步改善,生产建设性支出增幅下降,行政事业经费增支较多,生产建设性支出比上年增长4.4%,行政事业经费增长19.8%,增支额为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增支额的98%,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和工商部门垂直管理,以及政法部门不再经商后增加支出安排。三是部分市县的收入增幅较低,有8个市40个县的收入增幅低于10%,发展不平衡状况仍然较突出。四是中央库和地方库收入增长基本同步,2000年我省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75%和消费税)收入完成449.9亿元,增长22.8%,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快报数)增长19.1%基本同步。

  2000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努力争取中央在国债资金和项目上的支持,2000年中央安排我省国债资金共计17.7亿元;继续管好用好国债资金,加强对国债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了一些违纪违规现象;制定了《关于1999年度国债转贷资金还本付息问题的通知》,督促落实还款资金来源,确保按期归还国债转贷资金本息。

  二是积极筹集资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努力筹集资金,确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资金的落实。为保证专项再贷款的按期偿还,制订了对不能按期归还专项再贷款地区实行扣款的办法;抓紧对中小金融机构和农金会资产的保全、追收和盘活工作。为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拟定了《广东省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办法》。

  三是努力解决部分地区欠发工资问题。对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省委和省政府十分重视,强调各地要把保工资发放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我们对一些市县进行了调查,制定了《关于切实解决市县财政拖欠工资问题的意见》,与欠发工资的市签订了限期消化拖欠工资的目标责任书。针对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以及一些地区财政困难的状况,研究制订了新的转移支付方案,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努力解决影响困难地区改革、稳定的突出问题,2000年省对市县增加安排的转移支付补助9.67亿元。

  四是积极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制定了《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总体方案》等14个办法,抓紧办理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重组、资产划转、产权登记、授权经营等工作。制定了《广东省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暂行办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及时拨付省解困资金 6800万元,用于企业转制职工安置和技改项目补助。拨付帮困资金1670万元,用于部分省属困难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积极做好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派驻财务总监的准备工作,拟定了《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国有企业效绩评价试点。

  五是积极扶持外贸出口。及时核拨1999至2000年度中央出口商品贴息资金6.36亿元。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扩大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的通知》精神,加大对省属企业出口创汇贴息的支持力度,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56家,兑现贴息资金2693万元。加大对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扶持力度,省财政安排了 1000万元,对省属企业高新技术出口商品的开发、生产以及国际市场开拓实行无偿补贴。

  六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做好“两个确保”,对于应由财政负担的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2000年全省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6.2亿元,其中财政安排资金3.51亿元,占总额的56.6%;全省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2亿元。加强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对各级的养老、失业保险基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大力支持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

  (二)以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一是着力调整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按照向公共财政转变的要求大力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压缩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支出,省财政在1999年压支3.12亿元的基础上,2000年又压减了2.3亿元。同时,各级财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的顺序,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提高财政对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教育和文化卫生事业、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2000年省财政增加社会保障投入0.8亿元,增加农业投入3.12亿元,增加环保支出1.67亿元,增加教育支出2.22亿元,增加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支出3亿元。

  二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切实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全省实行统发工资的单位5975个,人数26万人。制定了《广东省省属煤矿关闭费用集中支付办法》,对省财政安排的省属煤矿关闭费用,由省财政委托银行或当地财政部门统一集中支付。制定了《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从2000年10月1日起,对纳入省级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由省财政按工程进度直接拨付给项目承建单位,减少基建资金的拨付环节,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各地级以上市都成立了政府采购机构,政府采购金额24.3亿元,节约资金2.2亿元,节约率8.4%,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起草了《广东省政府采购条例》,拟订政府采购目录及实施细则,各地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具体办法和政策措施。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项目。

  四是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试行部门预算制度。制定了《2001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选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监狱管理局等7个部门为2001年编制部门预算试点单位。按照预算编制改革的要求,编制了7个单位部门预算草案。

  五是稳步推进税费改革。在继续做好车辆、交通领域税费改革准备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徐闻、四会、兴宁三个县(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结合中央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制定了《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和《广东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方案》,为今年我省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做好了准备。

  六是加强对政府性基金管理。为解决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基金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力,制定了《广东省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编制了省级200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对省直部门有偿使用资金,省财政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措施,省直部门有偿使用资金从原来的36项减为4项。

  (三)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法纪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定了《广东省2000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定了《省属学校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从2000年秋季开始,全面实行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对原有的中小学收费政策作了调整,统一了标准,减少了乱收费的现象。制定了《关于开展全省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检查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检查。

  二是认真贯彻实施新《会计法》。6月份定为《会计法》宣传月,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加强新《会计法》的培训工作,全省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22万人;圆满完成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广东赛区的组织工作,全省有30多万会计人员参加了比赛。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全省17个市开展了会计委派制试点,被委派单位1966个,委派人员1505人。开展会计信息抽查工作,重点抽查教育系统会计信息质量。

  三是积极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对部分地税机关省级收入征管质量和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开展了核查;对中央扶贫资金和全省财政性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6.3亿元。

  四是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对全省财政系统内部财务收支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制定了《广东省财政厅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换岗的处级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修订和补充了《广东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制度》,强化了财政行政执法监督。

  五是积极开展财政投资审核工作,对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决(结)算进行独立审查,加强了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管,防止乱铺摊子,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省各级财政审核机构初步审核的投资项目核减率在10%左右。

  (四)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政府理财水平2000年,各级财政部门在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在中央财税问题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一是抓好财政系统干部的学习培训,2000年举办了6期财政局(科)长培训班。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进行了处级职位资格竞争上岗和干部轮岗交流,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使干部队伍更加年轻化。三是举办了市长财税专题研讨班,各市分管财税工作的市长集中进行了4天的财税专题学习和研讨,通过学习,提高了大家的理财水平和管理经济工作的能力。

  二、2001年预算草案

  (一)2001年全省一般预算草案我省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依法征税,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按公共财政要求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力度,确保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教育、科技、农业、环保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大力支持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农村税费、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等各项财政改革;坚持量入为出,保持收支平衡,为加快实施外向带动、科教兴粤、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出积极的贡献,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2001年全省国民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计划,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997.98亿元,比 2000年快报数增长10%。根据全省一般预算收入计划997.98亿元,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预算结转、结余和中央专项补助,减除各项上缴中央款项后,全省可支配财力为l,162.31亿元。按此可支配财力,全省一般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1,162.31亿元,比2000年快报数增长9%。

  (二)2001年省级一般预算草案1、2001年省级财政收入计划根据全省财政收支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省级财政具体情况,省级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272.34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241.75亿元,增收21.97亿元,增长10% (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2.3%);各市净上交收入计划15.6亿元;省级税收返还收入计划38.26亿元;上年结余0.55亿元;上交中央财政计划23.82亿元。

  2、2001年省级财政支出计划2001年省级可增加安排的财力为65.78亿元,主要构成:一是省本级收入增收21.97亿元;二是省级税收返还增收5.36亿元;三是各市上交专项收入增加6.01亿元;四是2000年结余 0.55亿元;五是收回到期资金28.18亿元;六是2000年专项补助,2001年不再安排6.5亿元;七是2000年结余比1999年减少4.89亿元;八是水库移民经费及中央和省属企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1亿元并入专项转移支付安排。

  根据2001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对省级财政可增加安排的财力提出如下具体安排意见:

  (1)按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原则,拟增加安排10.4亿元,其中:教育、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和支农支出增长10%;农林水、卫生事业费增长8%;文体广播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增长6%;地质勘探、工交、流通部门、民兵等其他事业费增长5%。

  (2)根据中央、省委、省人大有关规定和决定,以及省政府拟安排的项目共39.77亿元。

  (3)各单位要求增支项目经审核后拟安排14.63亿元。

  以上三方面共增加安排64.8亿元。

  2001年省级支出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国有企业技改及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3.77亿元,增加4.7亿元,重点用于国家重点技改项目配套及中小企业、民贸企业贷款贴息、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设立补充省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调剂储备资金)、关闭煤矿、糖厂以及湛江清欠农民甘蔗款等。

  (2)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安排支出7.32亿元,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基数按10%增长。

  (3)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农业(含水利)投入26.93亿元,增加4.09亿元,主要是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飞来峡工程还贷、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等。

  (4)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支出30.54亿元,增加6.83亿元,主要是增加高校重点建设和事业费增长及政策性调资,增加额占财政正常支出比重为4个百分点,超过了《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根据各地实际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的要求。

  (5)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共安排支出 4.31亿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费、营造生物防火林带、环保排污等。

  (6)扶持外贸出口,促进外贸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安排支出0.96亿元,其中增加安排高新技术出口补贴和省属出口商品贴息0.66亿元。

  (7)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对公检法(含监狱、劳教)的投入,安排支出13.37亿元,增加2.5亿元,主要是干警经费标准提高。

  (8)承办及备战“九运会”安排专款7.31亿元,包括省级场馆建设和承办经费等。

  (9)落实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保证各项改革措施出台安排支出10.76亿元,包括:预留2001年调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及支持完善粮改政策增支需要。

  (10)预备费安排3.5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预备费按支出总额的1-3%设置,现安排3.5亿元,占支出总额的 1.54%,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11)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加省对困难市县的转移支付资金22亿元,其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标准增加5亿元;增加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亿元;帮助困难市县解决一些影响稳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社会保险扩面征收经费、消化粮食亏损挂账等,增加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亿元。

  (1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安排15.4亿元。

  (13)省计委统筹基建计划安排1.93亿元。包括:广东陆军预备役炮兵师综合训练基地超支0.18亿元,省女子监狱增加0.5亿元,珠岛宾馆1号楼改造0.5亿元,援疆南粤图书馆与博物馆792万元,省委办公楼0.3亿元等。

  (14)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200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剔除继续压支3%用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后保留以下项目:政法专款1.46亿元;农口专款0.91亿元(另有水库移民经费0.5亿元并入转移支付安排);教育专款6.81亿元;科技专款1.52亿元;卫生文化专款0.91亿元;农村卫生投入0.5亿元;开拓广货市场资金0.15亿元;体育专款0.34亿元;精神文明及统战专款等0.61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0.4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0.9亿元;环保专项资金0.5亿元等。

  (三)200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按照财政部《2001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纳入2001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范围的项目包括电力建设基金、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农村电话初装费、邮电附加费、供电贴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等。按上述基金范围,200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113.64亿元,比上年增加6.62亿元,增长6.19%;支出计划安排113.64亿元。

  (四)2001年省级7个单位部门预算草案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 1999年省级决算的决议》要求,按照财政部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我们试编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监狱管理局7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各单位2001年的部门预算草案详见附件三。

  三、坚定信心,锐意改革,乘势前进,努力完成2001年各项财政工作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要求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出发点,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新时期的新形势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完成2001年预算任务,为实现“十五”计划开好头、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按照江泽民同志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把握大局,锐意改革,乘势前进,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做好国债项目的选项,切实把握国债资金的项目投向,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选择好技术改造项目,突出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进一步加快国债资金的拨付进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严防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强化还贷意识,注意做好转贷资金的还款测算和准备工作,落实还款资金来源,确保按期归还国债转贷资金本息。

  (二)着眼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特别是支持高新技术的发展,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二是重点管好、用好预算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技术改造资金和专项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国债资金,严格评审项目,监督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开发投入的措施和办法,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三是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积极筹集和落实资金,确保按期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继续抓好中小金融机构和农金会资产的保全、追收和盘活工作。四是加大力度,确保按期消化粮食新增财务挂账。三年消化粮食新增财务挂账是国务院下达我省的任务,现在消化期限已过两年多,消化任务完成不到一半,任务还很重,应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消化粮食亏损挂账资金,保证按期完成国务院下达的任务。五是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筹措社会保障资金,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收缴率。六是强化社会保障支出的监督和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对重点支出项目,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要及时、足额发放。同时,进一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还政策的通知》,不得随意实行先征后返,不得擅自减免缓税,更不得以各种方式变通税法和税收政策,也不能收“过头税”。二是继续改进和强化税收征管手段,抓好“金税工程”的建设,深化征管改革,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尤其是坚决从重打击内外勾结,走私贩私,偷逃税款和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集团。三是按照中央有关税制改革的部署,深入分析税制改革对财力的影响,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四)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继续压减对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投入,将财力主要用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特别是公务员、教师的工资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等,要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好支农、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要抓住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做好定编、定岗工作,解决财政供养人员过多的问题。三是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对凡是能够通过市场取得稳定收入的事业单位,要逐步推向市场,减少事业性支出。

  (五)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体制创新。一是进一步完善我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转移支付的科学性和规范化。省对下级的专项补助和专项资金应逐步纳入转移支付范围。二是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编制部门预算要在7个试点单位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三是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快政府采购立法工作,加大政府采购实施力度,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逐步把政府采购项目扩大到机关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以及公共设施建设和相关服务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四是加快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继续推行财政委托银行统发工资的办法,按照《广东省财政供养人员个人经费统一支付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人员编制、工资标准的清理,积极推进人事管理、预算制度等配套改革,建立工资统一发放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委托银行统发目标的实现;同时,以财政基建投资及部分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为突破口,对省级交通专项建设资金、水库移民经费、优抚人员补助费等财政性资金尽快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办法,有效地解决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浪费等问题。五是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按照中央的规定和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的部署,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放在重要位置,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加强配合,确保改革取得成功。省财政通过建立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大力支持这项改革。

  (六)努力解决历年工资拖欠问题,确保调资政策的落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解决财政拖欠工资问题的认识,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市县财政拖欠工资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按照“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从制度上、机制上切实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省财政将视省级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各地要通过精减机构,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和补贴,调整支出结构和实行工资委托银行统发等措施,在今年内解决历年欠发的工资。在年初预算安排中要打足今年调资所需的资金,不得留下硬缺口,确保中央调资政策的落实。

  (七)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法纪,营造良好的财经秩序。要坚持收支并重,加大对收入和支出监督力度,特别是重点支出要实行全过程监管。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机制,认真整改落实各级审计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内部的约束机制。二是加大对基层财政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力度,加强对财政机关内部经费使用的监督,规范财政资金账户管理和财政拨款程序。三是继续落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抓紧落实对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派驻财务总监工作。四是认真贯彻《会计法》,深入做好《会计法》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财会工作中的假凭证、假账册、假审计行为;积极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继续深化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抓好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完善财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制度和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建立和推行财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

  (八)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财税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从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采取得力措施,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财税干部队伍”的要求,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从思想上,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清财政工作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树立为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而奋斗的坚定信念。二是从制度上,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三是从管理上,继续加强对财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实现干部教育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