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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199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 2013-09-12 10:29:55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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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月22日在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陈继兴

  一、1999年预算执行情况1999年,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继续执行“稳中求进,有效增长”的方针,坚持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各项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支出;认真落实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努力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基本保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财政收支计划和预算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据快报统计,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61.68亿元,为省代编预算700.33亿元的108.8%,超收61.35亿元,比上年决算数640.75亿元,增收120.93亿元,增长18.9%;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966.47亿元,为省代编预算897.53亿元的107.7%,超支68.9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825.61亿元增支140.86亿元,增长17.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的税收返还款189亿元和各项补助款、预算结转、结余,减去支出以及上缴中央款项后,全省一般预算收支可以实现平衡。

  1999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13.43亿元,比年度预算156.71亿元超收56.72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总支出完成212.63亿元,比年度预算156.71亿元超支55.92亿元,剔除地税局、工商局人员经费垂直管理、行政性收费收入和东深供水收入等列收列支项目31.93亿元,省级财政实际超收24.79亿元,实际超支23.9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0.8亿元。

  省级财政实际超收24.79亿元,主要项目包括:省级税收返还收入比预算增加7亿元;上年结余增加5.92亿元;省地税局主管税收收入超收11.87亿元。省级财政实际超支23.99亿元,主要项目包括:安排金融风险资金21亿元;省科技中心征地款1亿元;省地税局超收奖励征收经费增加1.3亿元;补助湛江关闭糖厂资金增加0.4亿元;补助市县调整工资增加0.29亿元。

  根据快报反映,1999年全省财政预算收支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收入继续保持较高幅度的增长,增收主要来自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增收85.9亿元,占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收额的68.7%.二是部分市、县的收入增幅较低,有8个市的收入增幅低于10%,发展不平衡状况仍然较突出。三是生产建设性支出和行政事业经费增长基本同步。生产建设性支出增支37.75亿元,增长15.8%,主要是广州市和深圳市基建支出大幅度增支,共增支19.53亿元;行政事业经费增支81.62亿元,增长19.7%,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和水利建设资金支出由原直接从东深供水收入中安排改为在预算内列支安排。

  1999年,为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积极落实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对策建议〉的通知》精神,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增收节支,筹措资金,基本保证按调整收入标准和时间兑现给个人。全省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共安排支出14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3.3亿元(补助下级财政2.3亿元);为帮助落实收入分配政策有困难的市县按时兑现调资政策,省财政还给予临时借款3.03亿元。全省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标准安排支出3.1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了1.61亿元(补助下级财政0.93亿元)。二是积极利用国债资金促进经济发展。1999年中央下达我省国债资金计划26.3亿元,已到位资金15.51亿元。同时,我们认真做好国债资金的管理,加强对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较好地发挥了国债资金的效益。三是认真落实有关税收政策,促进出口和扩大需求。为及时把提高出口退税率政策兑现到企业,各级财税部门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省共办理出口退税12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6%;从1999年7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现行税率实行了减半征收;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恢复征收了个人所得税。

  (二)积极筹集资金,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199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克服困难,大力调整支出结构,通过压减预算内财政支出以及政府性收费和基金、清理回收财政周转金等多种办法,积极筹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为我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另外,为加强资金管理,制定了《广东省财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规范准备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突出重点,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一是认真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切实落实财政应负担的三分之一资金,全省各级财政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3.83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了1.69亿元,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减员增效创造了条件。二是抓好13个省属煤矿企业关闭及其他煤矿的转制工作,落实煤炭行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财政政策和资金,共拨付关闭转制各项补助资金5.12亿元;三是做好1999年纺织压锭7.43万锭的工作,监督企业用好财政的补助资金,保证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共安排补助资金0.12亿元。四是积极支持我省制糖行业结构调整,按照对湛江关闭一间糖厂省财政补助1,000万元的决定,及时拨付了资金1.2亿元。五是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通知》和《关于鼓励扩大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的通知》规定,落实了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做好出口商品贴息资金拨付和清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企业,全年共拨付出口贴息资金1.57亿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研究制定和落实了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四)深化支出管理改革,积极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各级政府继续贯彻“调整结构,有保有压,厉行节约,严格管理”的原则,积极探索支出管理改革,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逐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制定颁发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专项资金请款确认制度,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着力调整支出结构,减少了经营性和竞争性支出,仅省级财政就压减了3.12亿元。改革了预算编制方法,对省直部分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收支统管,编制了综合财政预算,并将预算批复到二级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全省有8个市正式成立了政府采购机构,10个市开展了政府采购试点,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政府采购金额4.6亿元,节约资金0.49亿元,节约率为10.7%.积极探索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制定了《广东省财政供养人员个人经费统一支付实施方案》,并通过招标确定了承办银行,为实施省直单位统发工资作好了充分准备。同时,认真把好“人、车、会、话”支出口子,加强了对支出的稽核和检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继续强化收入征管,确保收入预算任务的完成。各级政府继续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加强了对个人所得税、契税、农业特产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征管体制,实现了地税系统的垂直管理;继续加大清缴欠税的力度,仅广州市就清缴欠税18.2亿元,开展了发票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税法宣传,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凡到期的均恢复征税;继续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偷税、漏税、逃税的违法行为;使税收收入继续保持了较高幅度的增长,超额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此外,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抓好对部门有偿资金的清理整顿和财政周转金的清理回收工作。

  (六)稳定和加强农业,加大扶贫力度,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各级政府进一步增加对农业投入,安排落实好水利建设资金,利用财税政策,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全省各级财政安排支农支出达48.9亿元,比上年增加13.4亿元,增长37.7%;其中:省财政安排28.16亿元,增长26.5%,认真落实各项扶贫资金,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省财政安排面上的水库移民经费0.6亿元,省属水库移民经费0.5亿元,枫树坝水库移民脱贫资金0.35亿元,扶持贫困管理区发展资金0.12亿元,安排山区造林种果资金0.2亿元,山区小水电贴息资金0.3亿元等。积极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努力消化粮食财务亏损挂账,省财政共垫付了消化资金2.7亿元;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保证粮食补贴资金的落实,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粮食风险基金9.49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2.61亿元。

  (七)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定颁发了《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全省共取消收费(基金)项目1,087项,降低标准108项。积极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委托银行代收工作,在全省逐步实行票款分离,全省5,381个单位的21,356项收费(基金)已实行了委托银行代收;对个别不能实行委托银行代收的单位,也严格建立健全执收执罚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和开户审批制度,并对预算外资金账户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在总结高要市、广宁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开展了向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的试点;草拟了电力发展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办法。

  1999年我省财政预算完成情况良好,但必须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部分市县欠发工资的数额有所增加。二是财政支出结构虽然有所调整,但力度不足,财政“越位”和“缺位”现象仍然存在,离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一些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问题较为突出,有些地方的商业银行由于出现支付困难,使财政资金调度紧张,影响到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四是财政监督力度不足,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财政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努力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

  二、2000年全省和省级一般预算草案

  (一)2000年全省一般预算草案我省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继续实行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规范收费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落实好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力度,调减竞争性、经营性支出,增加科技、教育、环保、社会保障和扶贫等重点项目的投入,逐步向公共财政转移;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实施外向带动、科教兴粤、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我省2000年国民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计划,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837.85亿元,比1999年快报数增长10%.根据全省一般预算收入计划837.85亿元,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预算结转、结余和中央专项补助,减除各项上缴中央款项后,全省可支配财力为1,053.45亿元。按此可支配财力,全省一般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1,053.45亿元,比1999年快报数增长9%。

  (二)2000年省级一般预算草案

  1、2000年省级财政收入计划按照全省财政收支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省级财政具体情况,省级财政总收入(不包东深供水收入)计划安排210.91亿元。其中:省本级直接组织的收入计划198.9亿元,增收17.75亿元,增长9.8%;各市净上交专项收入计划5.5亿元;上交中央财政收入计划23.9亿元;省级税收返还收入计划29.6亿元;上年结余0.8亿元。

  2、2000年省级财政支出计划2000年省级可增加安排的财力为35.32亿元,主要构成:一是收回到期不用安排的资金21.89亿元;二是省本级收入增收17.75亿元;三是省级税收返还收入增收2.6亿元;四是1999年结余比1998年减少7.72亿元;五是1999年结余0.8亿元。增加的财力与各部门、各单位要求增加的支出有一定差距。

  按照省级财政可增加安排的财力35.32亿元,提出如下具体安排意见:(1)按保重点支出的原则,拟增加安排2.63亿元,其中:教育、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和支农支出增长10%;农林水、卫生事业费增长8%;文体、广播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增长6%;工交流通部门事业费、民兵及税务等其他事业费增长5%。(2)根据中央、省委、省人大有关规定和决定,以及省政府拟安排的项目共25.97亿元;(3)各单位要求增支项目经审核拟安排6.55亿元。

  以上三方面共增加安排35.15亿元,尚有结余0.17亿元。支出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1)确保中央12号文件政策落实增加安排支出8.81亿元。主要包括:一是增加财政困难县(市)转移支付资金5亿元;二是继续安排补助财政困难县(市)调整工资增加支出2.3亿元;三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补助增加0.68亿元;四是省本级调整工资增加支出0.53亿元;五是最低生活保障线补助增加0.3亿元。

  (2)农业投入增加1.91亿元。主要包括:增加水利建设投资1.15亿元,主要是增加飞来峡和东深供水三期工程改造利息支出;支农支出正常增长增加0.31亿元;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增加0.22亿元;海洋开发资金增加0.1亿元等。

  (3)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增加安排支出3亿元,主要是安排煤矿行业关闭转制增加支出3亿元(总额安排5.4亿元)。继续安排关闭糖厂资金0.8亿元。

  (4)落实《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增加科技三项费用0.5亿元。

  (5)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和计划生育共增加安排支出1.77亿元,主要包括:增加环保支出1.67亿元,其中:生态公益林补偿费增加支出0.76亿元;新丰江水资源保护增加支出0.45亿元(总额0.95亿元);环保投入增加0.3亿元;自然保护区建设增加0.16亿元。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增加0.1亿元,主要用于补助贫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

  (6)“九运会”专款增加安排2.78亿元。包括:省级场馆及信息网络建设增加支出2.42亿元;备战“九运会”及聘请外籍专家增加支出0.36亿元。

  (7)教育增加支出1.94亿元。增加额占财政正常支出比重为1.2%,基本达到了《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

  (8)预备费增加安排0.5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预备费要按支出总额的1-3%设置,现安排3.5亿元占支出总额的1.67%,主要用于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9)监狱、劳教部门增加安排支出1.34亿元,包括:干警增编及每人增加经费1000元,增加支出0.71亿元,干警调资及增发补贴0.37亿元;提高犯人伙食费标准增加支出0.26亿元。

  (10)省直公费医疗经费增加安排0.38亿元。主要是公费医疗超支财政负担50%部分增加支出。

  (11)继续做好扶贫工作,扶贫资金安排2.65亿元。其中:老少边穷及帮扶资金0.75亿元;省属电厂水库移民及水库遗留问题0.7亿元;三峡移民试点资金0.65亿元;扶贫专款0.55亿元。

  (1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计划安排0.86亿元。该项资金不再分配到有关单位,由省财政掌握,主要用于国家安排重点技改项目配套以及贴息。

  (13)压减企业挖潜改造资金、重要商品储备费用、菜篮子工程资金等2.3亿元,用于煤炭、糖厂等特困行业关闭和调整。

  (14)省计委统筹基建计划安排1.93亿元。包括:广东援藏项目负担50%部分0.5亿元;安排广东陆军预备役炮兵师综合训练基地负担50%部分950万元;广东援疆项目负担50%部分426万元;国家粮食基地县建设配套200万元;省委大楼0.3亿元;档案馆基建缺口0.5亿元等。

  (15)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今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剔除继续压支3%用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资金后保留以下项目:政法专款1.51亿元;农口专款1.46亿元;教育专款7.03亿元;科技专款1.57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2亿元;卫生文化专款0.94亿元;农村卫生投入1亿元;菜篮子工程资金0.2亿元;开拓广货市场资金0.15亿元;体育专款0.36亿元;精神文明专项资金0.37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0.35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0.65亿元等。

  三、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开拓进取,努力完成2000年预算任务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国有企业3年改革和脱困关键的一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完成2000年预算任务,对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各项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按照江泽民同志对财政工作重要批示的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两年来的实践证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中央决定今年要继续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要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资金的支持,严格项目审核和执行签订的转贷协议,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要注意使用国债转贷资金与当地政府财力相适应,避免项目过多,资金分散,杜绝在国债转贷资金使用上的短期行为,谨防形成地方政府新的债务包袱。同时,要切实加强国债转贷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落实中央出台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所需资金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贯彻落实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关财税政策。

  (二)加大征管力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完成和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对于顺利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支出需要,促进经济发展尤为重要。依法征税是保证收入任务完成的关键。各级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严格执法,依率计征,既不能收“过头税”,增加企业和纳税人负担,也不能收“人情税”以及包税。继续对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加强对收入漏征漏管户的清查,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压老欠,控新欠,防止收入流失。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改进征管手段,加强税收宣传,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努力建立科学有效的收入组织机制。

  (三)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四次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以产权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方式,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利用财政贴息等政策手段,大力扶持有效益、有市场的重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分配政策。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研究制定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派国有产权代表和财务总监的工作条例,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和依法经营。同时要继续清理涉及企业的基金和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四)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财政资金应逐步转移到满足公共支出需要上来,突出财政的公共性特征,逐步提高财政对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支出需要的保障程度,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解决财政“越位”和“缺位”问题。要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做好行政机关定编定岗工作,清理超编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加快事业单位财政支出改革步伐,在区分事业单位“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前提下,兼顾其收入能力,减拨部分事业单位经费,逐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下决心退出或压缩财政在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支出。继续积极筹措资金,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各级政府除人员工资和离退休金不压减外,对企业税收返还、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继续按一定比例压减,用于增加本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改变计划经济模式下形成的各个部门都掌握部分资金进行分配的“撒胡椒面”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有关的管理和监督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一是要改进预算的编制方法,开展细化预算编制试点,逐步建立规范的部门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改革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今年在15个县(区)和省直行政单位推行由财政委托银行统一发放工资和离退休费,不再由单位财务部门分散发放。三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招标制度。今年要在县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招标制度。同时,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商品的范围,由招标采购汽车扩大到大型医疗设备、计算机、空调、电梯等。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我省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省对市县的财政补助款,要逐步纳入转移支付范围,省的补助款原则上对市不对县。同时,要根据有关市的困难情况,适当调整转移支付补助标准,逐步完善转移支付办法。五是要积极做好“费改税”方面的准备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测算交通和车辆“费改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同时,要认真研究和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六是要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实行统一征收的改革,逐步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扩大覆盖面。

  (六)加强和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进一步清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等预算外资金项目;省级电力发展基金等要全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账户,建立健全开户审批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只保留基本账户,切实解决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过多过滥问题,对于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账户资金一律没收上缴财政,并给予有关人员行政处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委托银行代收工作的全面开展,完善财政一个窗口收费制度。通过试点逐步加强教育收费和医疗收费的财务管理。研究制定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管理办法,促使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进一步建立有效的财政监督机制,在总结高要、广宁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向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办法,省财政将向省公安厅、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科委、省工商局派驻财务总监。

  (七)强化财政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要认真抓好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订财政机关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要在继续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减少具体审批事务,改变传统体制下形成的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监督,重日常业务轻法规建设的状况,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财税法规政策,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经济行为,通过职能转变和改进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使财政监督管理形成制度,形成机制,形成体系。要加强《会计法》的宣传,不断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建立统一报表制度,明确责任,把会计监督落到实处。要抓紧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发挥其积极作用。

  (八)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干部素质。今年将进行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了,任务加重了。要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把“三讲”教育成果体现在各项工作中,塑造财政部门的新形象,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继续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工作,积极筹备举办财税问题市长研讨班;在完成对基层财政干部培训的基础上,要加强对财政系统的科、局级干部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