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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199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 2013-09-12 10:29:12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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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1月27日在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陈继兴

  一、1998年预算执行情况1998年,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执行“稳中求进,有效增长”的经济工作方针,按照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预算,紧紧围绕确保1998年经济增长10%的目标和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强化收入征管,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各项重点支出需要。积极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基本保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财政在扩大内需、鼓励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据快报统计,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36.66亿元,为省代编预算595.02亿元的107%,超收41.64亿元,比上年增收82.55亿元,增长14.9%;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23.43亿元,为省代编预算724.17亿元的113.71%,超支99.26亿元,比上年增支129.26亿元,增长18.62%,如剔除特殊增支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只增长9.3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的税收返还款预计182亿元和各项补助款、预算结转、结余,减去支出以及上缴中央款项后,全省一般预算总收支可以实现平衡。

  据快报统计,1998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55.86亿元,为年度预算133.65亿元的116.62%,超收22.21亿元;省级财政总支出完成153.26亿元,为年度预算133.56亿元的114.75%,超支19.7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2.6亿元,比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增加净结余2.51亿元。省级财政总收入超收22.21亿元的主要项目:一是省级组织收入超收14.46亿元;二是按l:0.3系数省级税收返还收入超收3.79亿元;三是上年结余增加3.96亿元。省级财政总支出超支19.7亿元,主要是增加了年初预算没有安排的一些支出项目,包括:安排增值税、所得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列支返还支出10.75亿元;广州白云机场迁建支出3亿元;补助困难市县调整工资支出2亿元;用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出1.36亿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经费1.03亿元;公费医疗超支费用0.76亿元;星海音乐厅投资增加O.6亿元;三水妇教所建设资金0.2亿元。

  1998年全省财政预算收支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全省财政收入增长略高于经济的增长,增收主要来自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共增收66.49亿元,占全省增收额的80.5%.二是部分市、县收入增幅较低,有6个市的收入增幅低于8%,不平衡状况仍然突出。三是财政支出结构有所调整,一般性支出得到控制,行政事业经费低于生产建设性支出增长4.34个百分点。

  1998年我省财政预算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运行基本正常,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有的市县出现欠发工资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欠发工资4.9亿元。二是收入流失的现象仍较严重,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依然存在。三是财政支出结构仍不尽合理,财政供给“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有的单位仍未真正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乱花钱的现象仍有发生。四是对财政规章制度执行检查的力度不够,财政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金融风险波及财政的问题在一些地区表现日益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大改革的力度,切实强化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1998年,为确保全省预算任务的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一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经济发展方面所采取的拉动经济增长的政策和措施,加大了财政的宏观调控力度。在扩大内需方面,在保证预算内重点项目支出的同时,积极筹集资金,增加了对水利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的投入,加快了基本建设支出的拨款进度;认真做好中央安排我省28.8亿元国债转贷资金的管理,制订了《广东省国债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转贷国债资金协议书》,及时拨付了国债转贷资金,并做好资金的配套和监管。积极支持我省产品的促销工作,从资金和政策上扶持“广货”的销售,扩大了“广货”的市场。在鼓励出口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对纺织品、煤炭、水泥、机械、船舶等出口产品适当提高退税率的政策,加快了出口产品的退税进度,加大了“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为支持外经贸公司和自营进出口国有企业的出口,对1998年出口收汇超过1997年出口实绩15%以上的企业,实行当年缴纳属外贸出口创造的所得税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同时,省财政安排0.3亿元作为省属外贸企业出口贷款贴息资金。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资金需要,全省共安排了3.04亿元,其中省财政就安排了1.13亿元。大力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开展了对全省粮食企业亏损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的清查审计,制定了加强粮食风险基金和粮油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努力筹集资金,建立各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并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二)严格依法治税,狠抓收入征管,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一年来,各级财税部门面对收入任务重、困难大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国务院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及时部署了组织收入的各项具体措施。认真落实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和交通运输企业运费抵扣比例的新政策,加强对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的管理;严厉打击出口骗税,推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从严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规范和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纠正了某些地方违反税法、擅自越权停征契税的做法,改进了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的征收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工作,对烟草、电力、石化、石油等行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通过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和在新闻媒体上曝光部分欠税大户的方式,大力清理和压缩欠税,全省“两税”欠税额压缩到9.5亿元,超额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下达我省“两税”控制指标11.5亿元的任务。继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管,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针对一些地方侵占、截留、拖欠省级收入问题,及时颁发了《关于严格按预算级次组织收入入库的通知》,进一步严格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促使省级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从严控制一般支出,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一年来,各级政府在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趋缓,财政支出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大力压缩和从严控制一般支出,优先保证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业、教育、科学技术、环境保护等项目。省财政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安排资金用于补助部分市县发放工资,保证各级政府正常运转所需的开支。继续做好财政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省扶贫基金的管理,扩大省扶贫基金规模(目前已达7.78亿元),继续从资金上扶持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省财政安排水库移民经费0.6亿元,新丰江、枫树坝水库移民脱贫资金0.8亿元,扶持贫困管理区发展资金0.12亿元等。认真贯彻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李岚清副总理提出的财政开支“八不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各级政府都按1998年年初支出预算3%的比例压缩支出,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进一步加强了对汽车、电话、会议等重点支出项目的管理,特别是对公费安装、配备通讯工具进行了彻底清理,并折价拍卖给个人,全省共回收资金2.2亿元,节约通讯费用2亿多元。积极推进支出管理改革,试行车辆统一投保,积极推行政府招标采购办法,颁布了《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大宗物品招标采购暂行规定》。

  (四)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草拟了《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颁发了《广东省关于加强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对四部门经费核算,做到经费开支和单位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彻底分离;大力推进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委托银行代收款,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从1998年11月1日起,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四部门的24项收费项目试行委托银行代收款;加强对罚没收入管理,实行处罚票款分离,修改上报了《广东省罚没财务管理条例》,做好罚没收入入库和办案经费的核拨工作。社会保障基金纳入了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高要市、广宁县开展了向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派驻财务总监的试点。

  (五)加强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一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针对财政和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抓好整章建制和规范管理。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财政性资金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整改,并对财政性资金开户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省财政厅共清理取消了34个银行帐户;同时,制定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制度,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省级预算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关于对下级财政日常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等10多个规章制度。这些做法得到了财政部的肯定,并转发全国财政系统执行。二是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颁发了《广东省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办法》,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继续推进企业财务决算由中介机构审计的工作,加强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三是加强境外企业财务管理,按照我省境外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对省属3家驻港澳地区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进行了检查,并根据企业的财务管理状况,制订了进一步加强对境外企业财务管理的措施。四是继续大力开展整顿会计秩序工作,制订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会计证专业知识培训管理办法》,开展了会计人员会计证年检工作。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二、1999年一般预算草案

  (一)1999年全省一般预算草案1999年,我省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认真贯彻省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二次会议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行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各项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税收征管,改革收费制度,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支出,提高财政对社会公共项目和重点支出的保障程度,从严控制一般性开支,财政支出增长要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坚持量入为出,保持收支平衡,为保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实施“科教兴粤”战略作出积极贡献。根据上述原则,1999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700.33亿元,比1998年快报数增长10%.一般预算收入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增值税25%地方分成部分104.06亿元,比上年增长13%;营业税236.14亿元,比上年增长11%;个人所得税55.07亿元,增长17%;农业税9.63亿元、耕地占用税2.95亿元,与上年持平;农业特产税2.73亿元、契税13.64亿元,增长5%;企业所得税117.34亿元,增长13%。根据1999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计划700.33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预算结转、结余和中央专项补助,减除各项上缴中央款项后,全省可支配财力为897.53亿元。按1999年可支配财力,全省一般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897.53亿元,比1998年快报数增长9%.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121.53亿元,比上年减少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47.3亿元,比上年减少2%;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38.3亿元,增长10%;文体广播事业费24.89亿元,增长6%;教育事业费119.26亿元,增长10%;科学事业费10.82亿元,增长10%;行政管理费60.99亿元,增长5%;公检法司支出71.07亿元,增长6%;卫生经费42.23亿元,增长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29.55亿元,增长5%。

  (二)1999年省级一般预算草案根据全省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以及省级财政的具体情况,对1999年省级财政收支计划作如下安排:

  1.收入方面:1999年省本级财政收入计划安排增长8%。经过初步测算,1999年省级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156.71亿元,其中:省级直接组织的收入为158.79亿元,增收11.76亿元,增长8%;各市净上交收入16.55亿元;省级税收返还收入计划20亿元;调入资金计划0.2亿元;上交中央财政总额计划41.43亿元;上年结余2.6亿元。

  2.支出方面:1999年可增加安排的财力为26.45亿元,其中:l、到期收回专项资金23亿元;2、省本级收入增收11.76亿元;3、预计1998年结余比1997年减少8.3l亿元。1999年可增加安排的财力与各部门、各单位要求增加支出有较大差距。经认真审核,并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对1999年省级财政支出作如下具体安排:l、按重点支出正常增长、增人增支拟安排1.68亿元,其中:科技、教育、支农支出增长10%;农林水、卫生经费增长8%;文体、广播、抚恤费增长6%;民兵及其他事业费增长5%.2、根据中央、省委、省人大有关决定和规定,以及省政府拟安排的项目,共23.59亿元。3、各单位要求增支项目拟安排1.18亿元。共增加安排26.45亿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199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要逐步退出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适度减少生产性基建投资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做好1999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要求,拟对1999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在上述安排的基础上再作如下调整:一是省直各单位经费及专款在1998年压支3%的基础上再压支3%;二是减少基本建设和企业经营性支出,包括:省计委统筹的基建支出减少l亿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减少1亿元;企业税收列支返还压减10%,预算内政府性基金压减10%,宣传文化发展基金有偿部分压减15%.按上述项目核增(减)支出后,1999年分科目支出计划是:

  (一)基本建设支出22.04亿元。其中:省计委统筹安排1.93亿元;列支返还企业增值税6亿元;梅坎铁路、粤海通道财政注入资本金1.7亿元;省监狱、劳教所扩建增容1.2亿元;省广播中心建设0.6亿元;星海音乐厅基建款0.4亿元。

  (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59亿元。其中:工交技改资金1.8亿元;技术创新专项资金0.5亿元。

  (三)科技三项费用1.5亿元。其中: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0.35亿元。

  (四)支援农村生产支出5.96亿元。其中:全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费1.28亿元;省属电厂水库移民及水库遗留问题0.3亿元;山区造林种果及林业第二次创业0.45亿元;营造生物防火林带0.23亿元;渔港建设0.2亿元;枫树坝水库“淹田不淹屋”贫困农民脱贫资金0.2亿元。

  (五)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3.0l亿元。其中:专项安排防汛费0.1亿元;农口企业政策性补贴0.15亿元。

  (六)工交部门事业费0.74亿元。其中:“九五”期间每年增加环保投入0.2亿元。

  (七)流通部门事业费0.51亿元。其中:外贸出口专款贴息0.3亿元。

  (八)文体广播事业费4.24亿元。其中:计划生育社会养老保险0.65亿元;山区文化设施建设补助0.3亿元;边远山区广播电视覆盖盲点设施0.3亿元。

  (九)教育事业费15.34亿元。其中:高校、普教专款4亿元;高校“211”工程1.3亿元:“普九”改造薄弱学校0.8亿元;职业教育0.3亿元。

  (十)科学事业费5.9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2亿元;科技风险投资基金0.5亿元。

  (十一)卫生经费5.34亿元。其中:公费医疗经费1.26亿元;农村卫生投入l亿元。

  (十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5.89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补助和再就业经费1.13亿元;社会保险信息系统0.6亿元;关闭煤矿补贴2.4亿元;(另0.2亿元在煤炭亏损补贴中安排);湛江关闭糖厂补助0.8亿元,帮困解困资金0.5亿元。

  (十三)行政管理费3.41亿元,比上年增加0.22亿元。

  (十四)公检法司支出8.13亿元,其中:政法部门不再经商经费保障增支0.84亿元(公用经费0.34亿元,个人补助0.5亿元);外调犯人及三水妇教所经费安排0.48亿元。

  (十五)政策性补贴支出7.81亿元,其中:垫付消化粮食亏损挂帐资金2.7亿元,粮食风险基金2.61亿元;平抑市场肉价补贴0.5亿元,菜篮子工程建设0.35亿元。

  (十六)其他及专项支出37.34亿元,主要是安排企业所得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列支返还12.43亿元,“九运会”场馆建设等投入6.5亿元,预留省级调整工资经费2.32亿元,补助市县调整工资2亿元,白云国际机场搬迁2亿元,援藏专款0.6亿元,开发建设广州赤岗领事馆区0.45亿元,番禺虎门炮台基地二期工程0.15亿元。

  按上述安排,1999年省级财政总收入为156.71亿元,总支出为156.71亿元,收支平衡。

  三、转变职能,强化管理,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全面完成1999年财政预算任务努力做好1999年的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对把广东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迎接新中国成立50周年和澳门回归具有特别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财政职能,深化财税改革。要充分发挥财政稳定经济、调节分配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等宏观调控的职能,服务经济大局,加强政策研究,提高政策水平,逐步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要继续深化各项财税改革,根据中央对财税体制和政策的调整,适时调整我省的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保证我省与中央体制和政策相互衔接和统一。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制度实施范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按规定的筹资比例,落实财政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基本保证职工的医疗需求。同时,要健全财务制度,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把分配给市县财政的一些补助资金纳入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资金分配的随意性。要完善和改进预算制度和预算的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财源建设,强化收入征管。要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增加对科技的投入,把加强财源建设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提高科技产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在持续、巩固和不断壮大的财源基础上。税收工作要坚决贯彻李岚清副总理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严格依法治税;要在大力加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征管的同时,大力抓好非主体税种和非税收入的征管,充分挖掘潜力,坚决堵塞漏洞,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严格执行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以及税收入库级次,严禁各种形式的包税和越权减免税,对违反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的,坚决予以纠正。继续大力开展企业欠税的清理,制定详细的清欠计划,逐步减少企业的欠税。继续做好财政周转金核实、清理和催收工作。

  (三)保证重点需要,从严控制支出。财政支出管理要认真贯彻李岚清副总理提出的“调整结构,有保有压,厉行节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前提下,从严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一是保重点支出的需要,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并保证资金及时到位。认真贯彻中央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精神,确保消化粮食亏损挂帐目标的实现。省财政拟从1999年起,在3年内每年安排2.7亿元,借给部分市县用于消化粮食挂帐。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关于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的意见,切实落实有关的财税政策,积极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改革,特别是要大力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保证政府机关的正常运作所需的开支,优先保证1999年调整工资的资金落实。认真执行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定,保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的落实。二是要积极推进支出管理改革。针对当前财政支出管理上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李岚清副总理提出的支出“八不准”要求,抓紧制订和完善有关的管理措施,规范和调整财政的供给范围,压缩不合理的开支。积极探索政府公共支出预算管理体系,细化政府公共支出预算的编制,改进财政核定拨款和补助的方式,强化对公共支出预算的约束。要加强对支出的稽核和检查,扭转支出管理上重拨轻管的现象,堵塞管理上的漏洞,真正把各项财政资金使用好,发挥更大的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一是要抓好各项制度建设,《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要尽早出台。二是在全省范围内加快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委托银行代收代缴款的步伐,推动委托银行代收代缴款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省级第二批收费项目也要在今年6月份开始实行银行代收代缴款。三是要研究制定一个预算外资金和预算内资金统筹使用的管理办法,努力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要认真总结高要市、广宁县向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派驻财务总监的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要求每个市都要选择1-2个县作为试点。五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收费、基金票据的管理,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工作,加紧将省电力发展基金纳入财政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一是要加强对本级预算资金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落实有关具体规定,要以日常监督为主,以收入的征缴、入库、资金使用的审批、拨付和帐户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继续开展以强化会计基础管理和依法建帐为中心内容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二是要加大对基层财政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对下级财政日常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逐步规范基层财政部门的管理,提高基层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按章办事的自觉性。三是对掌管财政资金分配、审批、拨付等权力敏感岗位,要实行岗位轮换和干部交流制度,并做好离岗(离任)的审计。四是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财政职能转变的要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改革财政部门的机构设置,加强财政部门的常规性管理,公开办事制度,增加财政工作透明度,逐步做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稽查,实行干部岗位轮换等办法,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当前,财政部门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必须有一支与其相适应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是做好财政工作的关键。要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理财清廉的财政干部队伍,首先必须要对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不断增强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其次是要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对基层财政干部要通过集中轮训的形式,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财政管理水平。第三是要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竞争、公开、公平、择优的用人机制,对领导岗位要逐步推行竞争上岗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