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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199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 2013-09-12 10:16:4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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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二年一月八日在广东省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  曾炳生

  一、一九九一年预算执行情况

  1991年,在中共广东省委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按照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年度预算的要求,以“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为中心,落实各项增收节支措施,财政收入随着我省国民经济的发展而相应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上保证了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我们树立顾全大局的思想,为国家财政多作贡献,保证了上缴中央财政任务的完成。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正常的。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省去年的财政收支预算作了部分调整:财政收入预算从原来的l,522,238万元调整为1,548,065万元,财政支出预算从原来的l,583,539万元调整为l,603,539万元。调整的原因:一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将农业税计税价格由原来每50公斤粮食18.2元提高到21.97元,结算价格差额5,827万元原列在“调入资金”收入中,从去年起改为列入农业税收入;二是财政部分配我省1991年财政收支计划和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年度预算中,均未包括教育费附加收支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精神,我省教育费附加20,000万元要纳入预算管理,因此,我省1991年财政收支预算各增列20,000万元。上述调整,已经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备案通过。

  由于1991年决算尚未汇编,现在根据预计数字向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预计的各项收支数字不同于往年的快报统计数字,与决算数字相比会有一定的出入。待1991年决算正式编成后,我们再报请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1991年全省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70.58亿元,为年度预算154.8l亿元的110.19%,超收15.77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收26.65亿元,增长18.17%。全省各市财政收入均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主要收入项目的预计完成情况是:

  (一)工商税收152.40亿元,为年度预算142.08亿元的107.26%,超收10.32亿元,比上年增收19.92亿元,增长15.04%。工商税收增收较多,主要是由于国家采取的一系列启动经济的措施和各项政策逐步到位,全省经济继续好转,生产稳步增长,流通搞活,外向型经济进一步发展所带来的。表现在:生产环节的税收保持增长,产品税、增值税预计完成52.5l亿元,增收4.33亿元,增长8.98%;流通环节的税收稳定增加,全省城乡市场回升较快,物价保持平稳,市场购销活跃,营业税收入预计完成56.56亿元,增收7.39亿元,增长15.03%;涉外税收和其他工商税收增长较快,外商投资企业增加和部分涉外企业减免税到期恢复征税,涉外税收预计完成13.85亿元,增收5.17亿元,增长59.56%。此外,集体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和地方各税等税收收入也有较多的增长。

  (二)企业收入,包括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上交利润和亏损补贴,净退库5.4l亿元,为年度预算净退库5.83亿元的92.79%,少退库4,203万元。其中:工业、商业企业收入2.32亿元,短收1.51亿元,主要是企业经济效益指标未能完成计划,削价处理一些积压商品以及欠交财政收入增加;外贸企业出口补贴按国家规定取消,在年度预算中没有包括此项,但在预算执行中,国家保留外贸出口奖励金和行政经费补贴部分,使外贸企业出口补贴增加退库2.73亿元;粮食企业亏损补贴完成5.18亿元,为年度预算9.82亿元的52.72%,减少退库4.64亿元,原因是去年我省粮食提高销价后,对应上交财政的提价收入,我们在财务处理上规定抵扣应拨给粮食企业的价差补贴和亏损补贴,因此,在预算执行中表现为退库和补贴减少。

  (三)农业税收入完成3.77亿元,为年度预算3.55亿元的106.20%。

  (四)农林特产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完成1.09亿元,为年度预算1.93亿元的56.48%,短收8,400万元在于这两项收入预算是按财政部下达偏高的计划数编列的。

  (五)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两项分成收入完成4.95亿元,为年度预算4.24亿元的116.70%,超收7,085万元。

  (六)排污费收入完成1.15亿元,为年度预算1.07亿元的107.90%。

  (七)其他收入完成8.84亿元,为年度预算3.96亿元的222.95%,超收4.88亿元。主要是各级政府大力治理“三乱”和打击走私贩私活动,加强了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而增加的收入。

  此外,去年全省购买国库券9.78亿元,完成国家分配任务6.86亿元的142.63%。

  1991年全省财政支出预计完成162.35亿元,为年度预算160.35亿元的101.25%,超支2亿元,比上年增支14.36亿元,增长9.70%.主要支出项目的预计完成情况是:

  (一)基本建设支出20.34亿元,为年度预算18.77亿元的108.32%,超支1.57亿元。主要是广州、深圳等市基础设施投资大,广梅汕铁路开工等增加了支出。

  (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0.00亿元,为年度预算8.06亿元的124.16%,超支1.94亿元。主要是配合“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各级政府增加了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

  (三)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38亿元,为年度预算1.16亿元的118.75%,超支2,180万元,比上年增支3,041万元,增长28.24%。

  (四)农口事业费及支农支出12.73亿元,为年度预算12.09亿元的105.38%.其中:支农支出完成7.83亿元,为年度预算7.32亿元的106.95%,超支5,092万元,比上年增支10,517万元,增长15.5l%。

  (五)城市维护费支出11.5l亿元,为年度预算10.15亿元的113.46%。

  (六)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40.27亿元,为年度预算39.22亿元的102.69%,超支1.05亿元。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23.51亿元,为年度预算23.11亿元的101.76%,超支4,066万元,比上年增支2.12亿元,增长9.90%。

  (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2.62亿元,为年度预算2.32亿元的113.10%。

  (八)行政管理费支出12.36亿元,为年度预算11.05亿元的111.85%,超支1.3l亿元。主要是行政机关人员增加、车辆购置增多和提高粮食销价增加补贴等因素影响。

  (九)公检法经费支出6.93亿元,为年度预算6.5l亿元的106.44%。

  (十)价格补贴支出13.25亿元,为年度预算17.67亿元的74.99%,短支4.42亿元。主要是用粮食差价款抵拨了应上缴财政的提价收入。

  (十一)其他支出19.71亿元,为年度预算17.69亿元的111.4l%,超支2.02亿元,主要是深圳、珠海两市归还基建贷款本息增加和罚没收入办案经费、城市土地开发建设支出增多等因素影响。

  1991年,全省财政收入预计170.58亿元,加上中央财政专项安排的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等,减去全省财政支出162.35亿元和按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中央的财政支出,以及各级财政结转下年的支出等,预计全省可以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1991年是“八五”计划的第一年。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按照顾全大局和过紧日子的指导思想,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调整和理顺财政分配关系。一是调整和完善财政包干体制,分配落实增加上缴中央财政任务。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省对各市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重新核定了财政上缴市的上交基数和递增比例,并将中央分配我省的多作贡献任务,按照富裕地区多负担、一般地区适当负担、困难地区少负担或不负担的原则分配落实到市,确保了上缴任务的完成。二是处理好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在落实新一轮承包工作时,发挥财政部门的分配和管理职能,积极参与有关财务指标的发包工作,注意掌握政策界限,增强企业活力,保持发展后劲。三是调整和完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属下经济实体的财务体制,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二)帮助企业搞好扭亏增盈。去年,国务院提出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我们努力促产促销,支持生产发展和科技进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通知和省政府的贯彻意见,重点抓住扭亏增盈,做好服务工作。年初,制订了盈利企业增盈比例和亏损企业减亏比例等目标,定期通报全省各市和盈亏大户的扭亏增盈情况。政策上实行了推销积压、滞销产品(商品)和扭亏增盈两项鼓励措施,行动上注意抓落实,选准重点,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大力组织各项税收收入。为了完成年度收入预算任务,保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税收的征管工作。从早、从紧安排落实收入任务,对缓期缴税、减免税到期的企业进行清理,认真做好涉外企业所得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两个新税法的贯彻落实工作。针对存在问题,重点推进税收征、管、查三分离或两分离的征管改革;落实各项征收管理制度,开展了增值税、涉外税收、个体税收和出口退税等多项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出口退税计划与出口计划挂钩等新的管理办法。我们还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税收法纪观念,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形式,扩大社会影响,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量入为出,保证重点。针对我省财政支出增长过快的状况,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的原则,把财政支出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研究制定加强行政事业经费管理的办法,颁发了《广东省各级国家机关经费支出考核奖罚试行办法》和《广东省党政群机关实行编制与经费挂钩试行办法》,从控制增人和降低消费性支出入手,进一步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在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方面,贯彻落实全国控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购管理制止社会集团非生产消费膨胀的紧急通知》,加强控购指标管理,对小汽车等专控商品购置的审批适当收紧。在控制支出的同时,各级政府注意统筹安排各项开支,重视和增加对科技、农业、教育等重点项目和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我们还针对去年省内外的灾情,积极支持抗灾救灾,及时拨付救灾款,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支持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去年,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山区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按照分类指导的政策要求,从财税政策和资金安排上继续帮助山区脱贫致富。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补助达2亿元。对山区县投放周转金实行倾斜和优惠政策,支持山区造林种果,继续帮助山区农村解决食水困难,支持韩、北江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落实减轻林农负担和加快石灰岩地区脱贫的税收政策。我们还制定了《关于财政补贴县分期分批实现自给方案》,在十二月初召开了全省财政补贴县实现自给工作会议,研究帮助财政补贴县分期分批实现财政自给。全省原有49个财政补贴县,到去年已有11个实现了完全自给或部分自给。

  (五)支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去年,国家对粮食购销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我省结合实际,从五月一日起提高了粮食销价,增加了定购粮奖售化肥的补贴。省财政对粮食购销政策调整后有关财务收支处理以及城镇干部、职工的生活补贴问题作了规定,核定了各市粮食提价收支指标和专项上交数额,逐步把对粮食的财政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进一步调整分配关系,支持物价改革。我们还配合外贸体制改革,在国家调整汇率,取消出口补贴的形势下,促进外贸企业转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努力降低换汇成本,减轻了国家财政的负担。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当作财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着重抓了机构、人员的落实和组织发动工作。一月初,成立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李鹏总理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保卫、后提高”的指示,抓紧对国有资产存量的摸底调查和统计,加强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基础工作。八月底,省政府在广州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我省国有资产管理与改革的有关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到年底,全省已有19个市和40个县经当地政府批准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六)配合治乱,强化财政监督。在前段治理“三乱”工作的基础上,公布了罚款项目、合法罚款项月的罚款标准、罚没收入处理以及罚款票证管理的政策界限,使治乱工作得以深入、有效地进行。我们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清理拖欠税款与清理企业“三角债”、严肃结算纪律等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欠税大户,帮助企业做出清欠计划,限期入库。认真开展1991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对国营企业中的历年违纪大户及屡查屡犯违纪户、粮食企业(包括省、市、县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店)和经营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公司进行了重点检查。在大检查工作中,一方面注意做到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不被挤占;另一方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在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功夫。

  在199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完成不够好。年初提出盈利企业增盈30%和亏损企业扭亏50%的目标,部分市、县还未能达到,影响到全省企业效益指标的完成。据去年十一月底统计,全省预算内国营工业盈利企业实现利润19.05亿元,增盈4.04亿元,增长26.90%,企业亏损面仍达三分之一左右,亏损额虽然下降了20.3l%,但仍达6.65亿元;商业企业补贴前实观利润0.28亿元,下降85.68%,亏损额为2.19亿元,增长12.62%。二是财经纪律仍然松弛。过去几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查出并纠正了不少违法违纪问题,但由于法制尚未健全,遵纪守法观念比较薄弱,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抓财政效益还没有取得明显的成绩,在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还未能真正转到依靠提高效益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路子上来。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一九九二年预算草案

  1992年是我省经济走上稳定发展的一年。根据中央七中、八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我省作出了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加快山区脱贫致富步伐,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等一系列决定,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为增加财政收入提供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省财政仍然面临许多困难。从财政状况来看,由于全国去年局部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加上企业经济效益较差和预算安排的增收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等原因,国家财政困难增加,今年继续采取一些新的增收节支措施,将会增加地方财政的负担。虽然今年没有新的增加上交任务,但国家增加了我省国库券的认购数额,全省财政递增上交的数额也不断增多,基数加大。我省地区之间发展又不平衡,对一些新出台的政策性增支措施,一些市、县财政承受比较困难。从企业方面来说,国营企业亏损数额较多,尚未弥补的亏损挂账和潜亏数额相当大,负债重,企业经济效益不够理想,影响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从支出需要来讲,目前财政支出“缺口”很大,支出基数、开支标准都很高,增支势头较猛。现在是每办一件事,就要增设机构,要人要车要编制,要钱、要政策,这已经成了当前我省财政的一个突出矛盾。年初安排支出预算盘子,既要保证“吃饭”钱,又要保证社会各项事业与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财政面临很大的压力。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省国民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1992年我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大力支持改革开放,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加对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项目的投入,积极扶持山区经济发展,提高财政补贴县的自给水平。继续过紧日子,从严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以法治税,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上交中央财政任务的完成,为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持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经省政府研究,现在提请大会审议的1992年全省财政收入预算为182.38亿元,比上年收入预计数增加11.80亿元,增长6.92%。剔除电力包干收入(维持原包干基数)、外贸出口奖励金补贴(按财政部规定,从1992年起改列企业营业外支出)、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分成收入(按财政部分配数编列)这四项特殊因素后,则增长6%.我们认为,全省财政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6%安排是比较稳妥的,符合预算编制坚持积极可靠、稳定增长的原则。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一)工商税收收入164.50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12.10亿元,增长7.94%。其中:产品税、增值税收入56.37亿元,增长7.36%;营业税收入61.95亿元,增长6.52%。

  (二)企业收入,包括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上交利润和亏损补贴,净退库1.4l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减少退库、增加收入4亿元。其中:工业企业收入2.63亿元,增长3.43%;商业企业收入退库l,470万元,减少33.75%;粮食企业亏损补贴5.44亿元,增长5%;城市开发企业从今年起纳入预算管理,增列收入1.29亿元。

  (三)农业税收入3.55亿元,比上年预计数减少2,200万元,下降5.84%,原因是上年基数中包括了契税收入2,600万元,剔除契税,实际增长1%。

  (四)农林特产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1.93亿元,按财政部分配数编列。

  (五)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分成收入4.04亿元,按财政部分配数编列。

  (六)排污费收入1.2l亿元,增长5%。

  (七)以港养港收入4,952万元。

  (八)教育费附加收入2.31元,按财政部分配数编列。

  (九)其他收入4.50亿元,比上年减少49.08%。

  此外,1992年国家初步分配我省购买国库券任务21.7亿元,比上年分配数增加14.84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1.92亿元。

  1992年,全省财政收入计划182.38亿元,加上预计上年结转、结余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返还收入,减去上缴中央财政的款项后,全省可支配财力为173.72亿元。按照《国家预算管理条例》的规定,预算编制应当做到收支平衡,1992年全省财政支出计划相应安排173.72亿元,比上年支出预计数(下同)增加工1.36亿元,增长7%。在支出项目中,对支农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教育事业费、科学事业费、公检法支出安排增长9%。主要支出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一)基本建设支出20.34亿元,与上年持平。

  (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0.00亿元,与上年持平。

  (三)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51亿元,比上年增加工,243万元,增长9%。

  (四)支农支出和农口事业费13.68亿元,比上年增加9,500万元,增长7.46%。其中,支农支出8.54亿元,比上年增加7,049万元,增长9%。

  (五)工业、交通、商业等部门事业费1.8l亿元,比上年增长5%。

  (六)城市维护费支出12.09亿元,比上年增长5%。

  (七)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43.28亿元,比上年增加3.01亿元,增长7.47%。其中:教育事业费25.63亿元,比上年增加2.12亿元,增长9%;科学事业费1.45亿元,比上年增加1199万元,增长9%。

  (八)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2.75亿元,比上年增长5%。

  (九)行政管理费支出12.60亿元,比上年增长2%。

  (十)公检法支出7.56亿元,比上年增长9%。

  (十一)价格补贴支出12.86亿元,比上年减少3%。

  (十二)教育费附加支出2.3l亿元,按教育费附加收入数编列。

  (十三)其他支出19.7l亿元,与上年持平。

  (十四)各级财政总预备费5.25亿元。

  三、深化改革、量财办事、努力完成一九九二年的预算任务

  1992年是我省国民经济经过三年多的治理整顿后,步入稳定发展的重要一年。完成1992年的预算任务,虽然面临许多困难和压力,但也要看到有不少有利条件。整个宏观经济环境相对宽松,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矛盾有所缓解,我省市场供应保持平稳,外商投资环境日臻完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将会继续改善,企业经济效益差的状况可望有所改观。这是我省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和改革步伐的十分有利的时机,也是我们做好财税工作、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十分有利的条件。我们要继续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发扬促产培财、增收节支的好传统,以更高的要求努力工作,实现收支平衡、稳定发展、增强后劲的财政目标。为此,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顾全大局,落实增收节支措施,保证完成中央分配我省的各项财政任务。今年,国家为了压缩财政赤字,采取了一些增收节支措施,对我省分配了较高的财政收入指标,国库券分配任务也比较重。这是平衡国家预算的需要。我们要把各项增收节支措施和财政任务层层分配落实下去,注意掌握好政策界限,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与银行、邮电等部门互相配合,积极做好推销国库券的工作,动员全省人民为国分忧,踊跃认购。树立以大局为重的观点,自觉地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为平衡国家预算多作贡献。

  (二)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为了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党中央、国务院制订了二十条政策措施。我省也制订了具体办法。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要认真抓好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我们一方面要帮助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促使企业切实转变内部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要着重帮助企业加强各项基础工作,改进和完善承包经营、工效挂钩等分配办法,克服“以包代管”的现象。做好税利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要按照国家计划要求落实各项经济效益指标,继续抓好企业扭亏增盈,努力实现盈利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实现的利润比上年增加一元,经营性亏损减少50%,非经营性亏损不突破上年水平等政策目标。要采取措施促进和帮助企业逐步解决亏损挂账和潜亏问题。另一方面,要在政策上积极为国营大中型企业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把增提折旧、提高技术开发费提取比例、按销售收入提取补充流动资金、降低所得税税率、折旧基金免交能源交通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等政策性措施落到实处。

  我们还要积极帮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培植和壮大财源基础。要把推动技术进步作为搞好国营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和帮助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和用好技术改造的各项专用基金,继续增加科技投入,以拨款或财政信用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实现产品更新换代,降低物耗,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发展进口替代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提高技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切实加强收入的征收管理,坚持以法治税。要严格执行政策,防止地方和部门巧立名目,自定章法,随意减免、挖挤、截留国家财政收入以及偷漏税收、拖欠税款的现象发生。要按国家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等主要税种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流转税不受侵犯。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税法规,依法征税,把紧减免税的口子,完善减免税收的追踪反馈制度。对国营企业的税收要继续严格征管。对“三资”企业、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收入,要针对其面广、分散、漏洞多、极易流失的情况,加强源泉控制,防止漏税和逃税。对偷漏税者,依法进行处罚。

  (四)加快财政改革步伐,积极搞好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解决财政问题,无论是提高效益,壮大财源,增强调控能力,还是调整结构,控制支出,理顺分配关系,都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才能逐步实现。要加快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改革,抑制公费医疗开支的不合理增长。要继续完善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经营的制度,支持事业单位创收,抵补国拨经费的不足。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冻结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的决定,继续推行编制与经费挂钩的办法,从经费上制约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不断膨胀的势头。继续对社会集团购买力严加控制,把县以上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增长幅度控制在5%左右。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克服支出使用上的铺张浪费现象。

  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面,要做好清产核资的前期准备工作,搞好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要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确定企业经营使用国有资产的目标和责任,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同时,积极支持和参与物价、工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搞好测算工作,发挥财政的分配职能,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把各项改革引向深入。

  (五)进一步支持农业发展,加快山区脱贫致富步伐,搞好财政补贴县“实现自给”工作。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搞好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是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继续做好财政支农工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做好农业发展基金和其他农业专项基金的筹集和安排工作,用好各项支农资金,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农业区域综合开发和农业先进技术的研究、推广和运用,搞好农村社会化服务工作。要继续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帮助乡镇企业调整结构,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要继续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广开财源,管好用好预算内、预算外和乡镇自筹三项资金。

  要认真贯彻全省第六次山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区脱贫致富步伐若干问题的决定》,继续采取措施帮助山区脱贫致富,缩小山区同珠江三角洲的发展差距,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加快财政补贴县“实现自给”的步伐,像抓造林种果、抓计划生育工作那样抓好这项工作。要落实目标责任制,选准、选好扶持项目,用好各项扶持资金。省财政将设立“财政补贴县实现自给专项基金”,进一步支持财政定额补贴县发展经济,改变面貌。

  (六)强化财政的管理监督职能,继续做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更加重视和加强财税、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把它作为摆脱财政困难的重要工作来抓,巩固和发展治理整顿的成果。继续配合清理“三角债”和治理“三乱”,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要针对当前财税管理的一些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各项财税法规,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会计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国家财经法规,强化财税法制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预算管理条例》,严格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办事。对预算外资金也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要继续做好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工作,把大检查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