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要做哪些事情?目前进展如何?为方便公众更加清晰了解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及推进情况,我们邀请22个省直部门的负责同志、6个地级以上市市长开展在线访谈,向公众介绍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推进情况,回答网友问题。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南方新闻网将对访谈过程进行直播。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政府工作话你知》又如期开播啦!本期访谈的主题是“完善临时救助配套政策”,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将向大家介绍我省临时救助建设情况。小伙伴们请自备小板凳排排坐好,我们马上开始。
15:00
主持人:
有道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如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各种原因,生活突陷困境,这个时候你该怎么办呢?
15:02
主持人:
各位表担心,2014年5月1日国务院正式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5年1月我省出台了《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突遇生活困难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5:04
主持人:
到底什么是临时救助,什么情况下,什么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对老百姓的生活有什么帮助呢?还是请省民政厅刘厅长给我们介绍吧!
15:06
主持人:
访谈马上开始!刘厅长先给大家打个招呼?
15:08
刘洪: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将在接下来的微访谈向大家介绍我省临时救助方面在的工作,并回答各位网友问题。
15:10
主持人:
2014年省民政厅做了哪些工作,刘厅能否给网友介绍一下?
15:12
刘洪:
2014年,我省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圆满完成了任务。省“十件民生实事”民政事项达标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养育水平均进入全国前列,医疗救助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顺利完成了第六届村委会、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有序推进。
15:14
刘洪:
扎实开展各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全年全省4711户因灾“全倒户”完成重建工作;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组织开展首个“烈士纪念日”活动,按时限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上报的广州、茂名、云浮、阳江4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
15:16
刘洪:
二是打造了一批亮点。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共计1585个;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累计达到3.2万,民办社工服务机构780余家,均占全国五分之一。
15:18
刘洪:
取消了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备案项目,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试行运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率先完成;年全省销售福利彩票206.8亿元,成为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史上首个单省销量突破200亿元的省份。
15:20
刘洪:
调整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政策,出台军休职工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医养结合初见成效;高龄老人津贴普遍实施,“银龄安康行动”开局良好,全省已有160多万老年人获得“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
15:22
刘洪:
“阳光殡葬”建设成效显著,“殡仪馆开放日”活动以及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做法得到民政部肯定和推广。
15:24
主持人:
您对省民政厅2015年的工作有哪些安排?
15:26
刘洪:
一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二是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三是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四是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五是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六是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七是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八是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九是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15:28
主持人:
省政府今年出台了《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很多网友都十分关注,您可以简要介绍文件出台的背景吗?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15:30
刘洪:
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临时救助纳入八项社会救助制度之一。2014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根据国务院要求,2015年1月我省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15:32
刘洪:
这份文件细化了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明确了一般和紧急两种救助程序,建立了社会力量参与和主动发现机制,着眼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15:34
主持人:
有人认为,现在已经有了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政策,临时救助的作用是否会重复?
15:36
刘洪:
临时救助的定位与低保、五保等已有救助有所不同,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救急难”。瞄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二是“托底线”。因其他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获得其他救助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
15:38
刘洪:
三是“广覆盖”。临时救助覆盖全体户籍居民以及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常住居民。既无户籍,也无居住证的困难群众,可向救助管理机构申请救助。
15:40
刘洪:
临时救助并非解决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对于生活困难之外的其他困难,由相应的专项救助进行覆盖。比如罹患重病的困难群众,可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15:42
主持人:
临时救助对象具体是哪些?
15:44
刘洪:
临时救助对象主要有以下五类:一是遭遇突发事件,包括火灾、触电等;二是遭遇意外伤害,包括交通事故、坠物砸伤等;三是突发重大疾病,需要立刻救治的;四是原有的低保家庭,因就医、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增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五是无当地户籍、无居住证的生活无着人员。
15:46
主持人:
符合条件的居民,应当怎样申请临时救助?
15:48
刘洪:
目前,全省一千多个乡镇(街道),每一个都设有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都可以受理临时救助申请。在救助程序设计上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15:50
刘洪:
一般程序适用于通过其他救助、家庭自救等可缓解基本生活困难,且不紧急的情况。持有当地户籍或者居住证的居民可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调查公示审批后,11个工作日内即可获知申请结果,比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缩短20个工作日,保证及时施救。
15:52
刘洪:
对于无当地户籍且无居住证的公民,在遭受意外突发困难时,参照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由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提供救助。
15:54
刘洪:
紧急程序适用于可能危及公民生命或身体健康,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15:56
刘洪:
当公民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时,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或救助管理机构,通过主动发现或接到报告线索之后,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实施先行救助,并在救助后10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审批手续。
15:58
主持人:
临时救助是一种应急性、过渡性的基本生活救助,如何确定救助标准,以保证它的救助效力?
16:00
刘洪:
临时救助标准应当与对象遭遇困难的严重程度挂钩,但又不应当是与损失金额成比例的补偿或赔款。按照“托底线”的政策定位,我省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人不少于当地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救助金额由各地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合理确定。
16:02
刘洪:
对个人对象的救助金额不高于2个月城镇低保标准的,可认定为小额救助,由乡镇(街道)直接发放。我省临时救助均为一次性救助,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时,不得在同一年内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
16:04
主持人:
临时救助办理程序相对快捷,情况紧急时还可以先救助,后审批。但我们也留意到一些质疑的声音,比如,是否有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救助对象“保得准”,救助资金“用得好”?
16:06
刘洪:
针对“保得准”的问题,一是把好事前审批关。符合一般程序的申请人必须通过经济状况核对及入户调查,才可认定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二是延长事后公示时间。通过一般程序获得临时救助的对象,其受助情况要在当地街道和村居公示半年时间,而先行救助的对象更是要公示一年时间,长期接受社会监督。
16:08
刘洪:
而针对“用得好”的问题,临时救助金救助款直接打入对象银行账户。在救助对象身份不明、无法确定个人账户或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发放现金。发放现金时,通过采取发放人与救助对象合影、救助对象亲自签收或按手印领取等方式保证资金去向有据可查。
16:10
主持人:
临时救助在定位、对象、程序上都有别于现有的其他救助制度。我省将如何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16:12
刘洪:
我省主要通过建立三个机制,推动临时救助工作落实到位。
16:14
刘洪:
一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在现有“依申请受理”之外,我省已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应当履行主动发现职责,及时掌握辖区内居民情况,主动告知乡镇(街道),并帮助提出救助申请,确保临时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及时施救”。
16:16
刘洪:
二是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依托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我们在今年将完成搭建救助对象需求与社会救助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同时发布困难群众的求助信息与社会组织的救助资源信息。
16:18
刘洪:
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慈善救助文化,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加入到临时救助中来。
16:20
刘洪:
三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目前,全省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1585个,实现窗口在乡镇(街道)一级的全覆盖,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16:22
刘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出台省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文件,加强与人社、教育、残联等部门合作,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及时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为临时救助提供转介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16:24
主持人:
目前我省临时救助制度取得了哪些成效?
16:26
刘洪:
我省于2014年6月确定了广州市海珠区、番禺区,珠海市,中山市,佛山市南海区,肇庆市广宁县、四会县作为“救急难”试点单位,开展临时救助试点工作。
16:28
刘洪:
截至2015年7月底,7个试点单位共实施临时救助18972户次,政府发放救助金2362万元,发动慈善力量帮扶资金103.4万元,向社会组织转介490次,取得了良好的救助成效。在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我省研究制定了《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16:30
主持人:
临时救助开展以来,一定有困难群众得到救助。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个具体例子?
16:32
刘洪:
可以的,有两个例子,他们都通过申请临时救助得到了帮助。宋立康,东莞市南城街道水濂社区居民,77岁,2014年12月26日因火灾造成唯一居住房被烧,房屋严重损毁,财产损失重大,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
16:34
刘洪:
根据《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关于突发意外事件救助标准,民政部门对该家庭进行了2万元的救助,解决该家庭的临时生活困难。
16:36
刘洪:
另外一个例子是张贤举,79岁,东莞市万江街道官桥滘社区居民。2015年1月因患主动脉夹层内隔绝术后并发症入院,至今仍未康复,目前已自付医疗费6万多元。张贤举夫妻年老没有经济收入,儿子从事保安工作收入低微,无能力负担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16:38
刘洪:
根据《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关于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民政部门对该家庭进行了2万元的救助,解决该家庭的基本生活困难。
16:40
主持人:
#网友问题#我在广东打工,因患病导致生活非常困难,听说现在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大病临时救助。我想问一下这个临时救助怎么申请?需要哪些手续?
16:42
刘洪:
申请广东省临时救助没有户籍限制,这意味着生活困难的来粤务工人员同样也能享受临时救助,非本地户籍人员可以凭当地居住证,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申请。
16:44
主持人:
#网友问题#看到新闻说个人临时救助金不低于当地2个月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如果是大病怎么办?是不是需要在看病之后才能报?
16:46
刘洪:
《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只规定了临时救助标准的下限,具体标准依申请人遭遇困难的类型、程度,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您所说的突发大病,可向户籍所在地申请医疗救助。
16:48
刘洪:
现在我省医疗救助正在全面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如您是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或县级以上政府认定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其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在结算时当场予以补助。
16:50
主持人:
#网友问题#对于临时救助,政府有做相关宣传吗?有时候看到车站、天桥的乞丐,有些甚至是残障,挺可怜的,他们怎么知道有这些临时救助政策?
16:52
刘洪:
我们今年将统一印制宣传海报,同时张贴在村(居)委和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还拟与广东广播电台合作,开办一档宣传救助政策的栏目,每周一期,方便群众从多渠道了解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16:54
主持人:
#网友问题#广东有很多像壹基金这样的基金会,政府有想过跟他们开展一些合作么?近几年很多名人都在做公益,厅长教教我们怎么区分真假啊?
16:56
刘洪:
为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我们目前在建设救助对象需求与社会救助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届时会在该平台发布有志于慈善救助事业的社会组织信息,所发布的信息将经我们审核。该平台建成后,一是在受助需求与社会救助资源之间牵线搭桥,二是在该平台上公布的社会组织,都可确保是真实有效的。
16:58
主持人:
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刘厅长,谢谢大家!也请各位留意明天上午10点的《临时救助申请知多D》,主持君将手把手教大家如何申请临时救助。我们下期再见!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