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广“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我厅起草了《广东省自然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测绘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在厅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1家单位1条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1.企业在申请资质时或资质升级核准时,除明文规定要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外,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材料,也不得将未要求的资料作为核准的依据。不予采纳,因为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行政许可不得额外增加规定以外的材料,本文件不再重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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