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ID4779923留言:
我是外来深圳务工的人员,我小孩在深圳石岩镇应人石育才学校,自从九月份开学到现在收了八九次费用,什么文貝费资料费周报费水费电费空调费校迅通费用上等等,甚至逼着上什么兴趣班!照这样发展下去是不是去洗手间也要收费!我们实在伤不起啊!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学校收取文具资料费、水电费、校讯通费、空调费等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深圳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8日
深圳市政府回复意见:
关于文具费、资料费、周报费问题。经核查,该校已按照相关规定免费为学生发放相关配套教辅资料和作业本,未收取此类费用。个别班级老师根据学习需要向学生推荐文学名著、练习册等书目,由家长自行购买,未发现统一收费和强制要求的情况。
关于水费、电费问题。该校在操场等公共场所免费提供饮用水,但部分家长认为到操场打水不方便,通过家长委员会自行组织在教室安装饮水机并采购桶装水,产生的费用由家长平摊。未发现学校收取水费、电费的情况。
关于校讯通费问题。经核查,该校个别班级老师出于教学原因,推荐学生家长自愿使用协同课堂(即家长所指“校讯通”),并产生10元每月的服务费,费用由服务公司收取。
关于空调费。近段时间,陆续有家长反映教室温度较高(学校教室装有6-10台风扇),建议学校安装空调,由各学生家长平摊空调产生的电费及损耗等费用。学校就此征询了广大家长意见,鉴于个别家长持较强烈的反对意见,学校已停止安装空调,并作了解释说明。
在核查过程中,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再次对学校强调了有关收费规定和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学习用品费和资料费,如属代收费范围的,必须以自愿为原则,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实施。规范家委会行为,家委会开展班级工作应先征求班级家长意见,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有收取费用,学校应督促家委会定期向家长公布费用使用、结算等情况。加强和家长的沟通交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