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留言:
自统发以来,梅州丰顺教师工资终于得到了难得的增长!极大响应了十八大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号召,也让基层教师终于摆脱了低收入群体。但今年七月份以来,丰顺教师工资一减再减,特别是县直教师,干得最多,却人均减额1000以上!现有如下几个问题请求答复:1、为何梅州全市其它县市教师都在加工资,唯独丰顺教师减工资?为何丰顺其他单位加工资唯独教师减工资?2、所谓的部分津贴刚性必须减掉的文件从何而来?为何其他单位津贴不用减,唯独教师减?3、减完津贴,又把低得可怜的津贴分割出来做绩效,请问09的绩效试用办法是否到今天还有效?4、工资接连被砍,丰顺的房价又那么高,物价也那么高,请问领着比农民工的工资还低的工资如何生存?只求公平公正对待,让教师能有尊严的活着!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自今年七月份以来,梅州市丰顺县教师的工资平均减额1000多元。根据领导批示,梅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30日
梅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113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实施办法》(梅市人社〔2016〕110号)精神,梅州市丰顺县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印发〈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丰人社〔2017〕8号),从2017年9月份开始,对该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离休费进行调整。经查,不存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加工资而丰顺教师工资平均减额1000多元的现象。
关于梅州其它县市教师都在加工资,唯独丰顺教师减工资问题。丰顺县严格按照粤府办〔2016〕113号、梅市人社〔2016〕110号和丰人社〔2017〕8号等文件要求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进行调整,调整后虽然规范津补贴额度人均减少216元,但人均实际工资总额增加314元。同时,根据粤人社发〔2015〕221号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学校老师山区津贴纳入乡镇工作补贴项目,县城教师不在此列。
关于部分津贴减少问题。根据粤府办〔2016〕113号、梅市人社〔2016〕110号和丰人社〔2017〕8号文件精神,部分规范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已纳入基本工资。
关于将津贴分割出来做绩效问题。根据粤府办〔2016〕113号、梅市人社〔2016〕110号和丰人社〔2017〕8号文件精神,事业绩效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性绩效工资;二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随工资系统统发,占绩效工资总额7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按奖励性绩效分配制度发放,占绩效工资总额3成。
下一步,丰顺县将加强对省、市、县等相关调整工资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和理解相关政策,避免不必要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