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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升民办教师地位,改善民办教师待遇,优化民办教师服务

时间 : 2018-12-04 11:32:36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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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留言:

  9月10日,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刚刚过去,在这祝愿天下的人民好教师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我是东莞的普通市民,也是学生的家长,值这个节日里再一次感谢广大教育系统的老师们,孩子的成长离不开教育,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知识,教师与学生始终是教育的共同体。这几天在学校跟老师们交流,我家孩子所在的是民办教育的学校,小学一年费用也要3万块钱,在当地也算是民办高端的学校了,这几天刚把孩子送到学校去,看到学校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为学生的事忙前忙后的,又是课堂上的事又是生活上的事,特别多琐碎的事情,作为家长也看在眼里,心理都是感激,感谢教师们。我家孩子小学低阶段时候是在公办小学上,现在高阶段在民办学校上,一前一后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就读,所看到的确实有一定的区别,大家都有值得学习的方面,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在这向教育系统提些意见和建议:

  1、教育模式方面。公办学校比较传统,普遍采取市教育局、区镇教育局的的统一模式,拥有一套完整的教育模式,很规范,很全面。民办学校大多根据自己的教育模式因材施教,每个民办学校都有很大的差距,高端民办学校当然比较完善,同时对学生的要求更加严格,正所谓严师出高徒嘛,学生较为独立,这种教育方式也不一定比公办教育模式差,社会竞争是残酷的,高规格要求也许是好的,这点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要互相吸取经验,取其精华。作为教育部门,可以探索教师轮岗模式,就是说公办学校教师与民办学校教师定期轮岗,互相学习,摒弃教育领域里较为传统、不求创新的教育方式,同时,也让公办学校的教师到民办学校去体会民办学校教师原来都是这么高负荷工作的,强化职业责任心,另一方面,让民办教师到公办学校去传授与社会接轨的教育模式,特别是注重口语、动手能力方面的教育,说到这一点,大家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应该加强交流,所谓的交流就是轮岗,轮岗是最直接的方法,但是,公办教育工作者一般都不会这么做,公办学校的教师是不会愿意到民办学校去从教的,因为民办学校的待遇情况、教学条件、工作强度、工作时间——大家都清楚的,不过,还是非常鼓励,互相取长补短。

  2、教师待遇方面。公办学校教师大多采取公办在编教师和合同制、临时代课三种模式,民办学校教师,由于是企业性质,只能单一的根据学校的收益决定教师待遇高低的唯一标准,但是,民办学校教师不管是个别高端学校的教师还是普通农民工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待遇差距是非常大的,据老师们反映,例如东莞小学阶段吧,公办在编教师每月工资收入大概6000-8000左右,社保扣费1300左右,公积金2500左右,年底绩效15000左右,年终奖10000-20000左右,下来年收入大概每人10-13万之间;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年收入为8-10万之间,公办学校临时代课教师为7-8万之间;民办高端学校4-10万不等,民办低端学校4-5万之间,民工学校教师扣社保200多块,公积金也是200多块。民办学校根据学校收益情况学校教师待遇差别很大,但是从这个收入数据可以看出来,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待遇差距很大。从市到区镇的学校里面,也占据很大一部分是民办学校的学生,所以从此可以看出来,民办教育的资源很有限,只要学校效益不高,民办教师的待遇就上不去,民办学校教师在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难免会出现身体的不适需要看病,但是每月社保的扣费太低,根本不到在编教师的三分之一,社会保障力度不够,更不用说公积金了,公办在编教师普遍都有购房安居乐业的基础,但是民办学校教师就无能为力,普遍住学校集体宿舍,难以在东莞安居乐业,之前看到某些报到以及教师反映,东莞教育系统已经给非在编的公办学校教师增加工资待遇,跟公办在编教师待遇看齐,这一点,东莞财政以及区镇财政也确实是增加了投入,减少了不少差距,这点确实做得非常好的,编制有限,教育本来是为了学生,教师待遇应该要向在编的看齐,很表扬各级领导的对教育的投入。目前,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待遇已经基本上了轨道了,算比较满意,另外,现在应该关注的是那些教师呢?应该是民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问题,民办学校很多优秀的教师,他们所承担的工作强度与待遇是不同正比的,民办学校尤其是寄宿的学校,教师早上6点半就要到校,晚上9点后才能离校,每天12个小时工作时间,这种工作强度是远远超出公办学校的工作时间(早点7:30到校,下午5:30下班),公办学校的教育强度是没法比的,所以,呼吁广东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财政预算里面,要探索体制改革,把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提上去,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不能只关注公办学校教师待遇问题,要努力把民办学校的教师待遇也提上去,地方财政应该发放民办教师补贴,让民办教师的待遇都能达到公办学校非在编合同制教师的水平,同时,社保医疗养老的缴存比例,以及公积金缴费要努力跟上公办在编教师的水平,让这些老师安居乐业,一心一意为教育作奉献。同时,对一些优秀的民办学校教师应该享受公办在编教师的待遇,甚至吸收到在编系列,提高教育的积极性,体现全社会教育的公平。民办教师每月工资是基本工资2千多,每月每天算课时费算加班费的,所以,导致工作强度非常大,每月下来工资也非常低,根本达不到公办校最低档次的临时代课教师的水平,应该要改变这种工资分配制度,教育行业不是工厂,这点是真心希望民办学校的教师也能得到当地政府的关心,而不至于被当做是给“工厂”打工。

  3、教师进出方面。公办学校教师进出相对比较完善,以前学校、村和镇区的自主权比较大,后来由市教育系统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制度,做得比较好。然而民办学校,由于是企业性质,教师进出比较随意,自主权基本全归学校,就犹如当年的村一级的公办学校,学校、村、镇都有自主权,所以,教育系统应该要进一步规范民办教师进出体制,根据学校学生数量核定教师数量配置,教师工作强度过大的民办学校,应该适当从公办学校调配教师过去交流促进公办与民办相互共赢的教育体制,最好能下方文件核定当前民办学校的教师数量,仿效公办教师考核的相关制度,对民办学校教师进行考核,对优秀的民办教师仿照公办教师待遇进行补贴,提高低端民办学校教师门槛,从而提高教育质量,补贴高端民校教师,稳定教师资源,避免优秀教师流失过快,同时,补贴低端民校教师,提高教育质量,让学生都有好的教育,提高学生素质,减少教育的不公平性,换句话说,教师有差距,学生教育必然有差距,那么大部分的学生的教育质量就受到影响,这点,希望各级政府能够重视起来,探索好的路子,实现教育资源公平,使公办与民办达到共赢的教育制度。民办教师工资上去了,作为学生家长也放心把孩子放到学校去,学生受教育以及安全管理问题都受到保障,希望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不光是关注公办学校教师的待遇问题了,民办教师应该是比较受关注的教育群体。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提升民办教师地位,改善民办教师待遇,优化民办教师服务。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30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待遇,由学校开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随着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有所提高,但与公办学校相比还普遍存在着明显差距。为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待遇,较好地维护了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

  关于民办学校教师地位。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求,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教师培训等方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

  关于民办教师待遇。201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意见的通知》对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后,部分地市也相继出台政策文件,保障和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水平。如广州市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学历教育(包括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的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发放从教津贴,大力解决民办学校教师入户问题。深圳市出台《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向在民办学校连续从教三年以上的专任教师,依据从教年限每人每月发放长期从教津贴。

  下一步,将积极推动落实《广东省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将民办学校教师统筹纳入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范围,由学校自主设岗,按规定程序开展职称评审和聘任;建立完善鼓励公办学校优秀教师到民办学校挂职或支教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制度,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机会、同标准、同要求的业务培训,保障教师培训经费;积极引导和监督民办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