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生留言:
家在梅州市丰顺县农村,长期以养猪为生,近期收到通知强制不给养猪,没有任何补偿。之前也听说别人的不给养猪,但有一定补偿,为何我家的强制不给养又不做补偿,是政策,还是贪污,望解释。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梅州市丰顺县强制关停其养猪场并未给予补偿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梅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6日
梅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2017年7月起,梅州市丰顺县开展榕江北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先后出台了《丰顺县榕江北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丰顺县榕江北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奖补实施方案》、《丰顺县榕江北河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验收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并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整治工作。经核查,您家的养猪场地处城中村,未建有环保设施,污水直排,对周边居民及环境影响较大,属于应关停退养的禁养区养殖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关停退养是有补偿的,因需整治的养猪场数量较多,相关部门暂时还未到您家养猪场开展关停退养验收工作。
此外,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已建立起明细监督台账,以严密的制度严防推进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该县榕江北河畜禽养殖污染关停退养补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