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子留言:
您好!我是东莞市塘厦镇户籍,非婚生育的小孩无法入户。因无法联系到小孩父亲,《出生证》上没有登记到父亲的资料,现在为了小孩入学,想随母入户东莞塘厦镇,但塘厦镇派出所以非婚生育和《出生证》没有父亲资料不给办理入户。我有以下问题想提问,谢谢!
1.2016年4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上面清楚写明: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自愿政策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那为什么东莞不能办理我的入户呢?惠州都有细则出来可以办理我这种情况入户,为什么东莞就没有?
2.殷切希望东莞公安局能帮忙解决我小孩的入户问题。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因非婚生育和出生证没有父亲资料不让其小孩办理入户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东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3日
东莞市政府回复意见:
省公安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规定“单亲小孩入户不能提供父母双方《结婚证》的,凭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医学鉴定、母亲(或父亲)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登记;其他特殊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公安户政部门批准后办理”。经核查,您到东莞市公安部门办理入户申请时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无记载小孩生父信息属于特殊情形,应进行充分调查。户籍民警现场受理了您的申请,并开展户口调查。目前,户籍民警已对您以及两名见证人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您申请非婚生小孩入户办理程序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