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留言:
1、程序不合法。A、早在2017年3月份政府发出一份征求意稿,限定我们百姓一个月要提交意见,否则视为赞同意见稿。3月份我们绝大部分人都积极提交了书面意见书,但是,一直没有公布我们提交意见的结果;当初开座谈会时,答应我们正式方案出来前,会邀请居民代表参与讨论,并监督核点提交意见书的意见份数,主流意见是怎样的。但是12号文件却在与我们没有任何沟通与预兆的情况下,却在2017年8月14日突然张贴,并快速突击装修形成“拆迁指挥部”。强行让没有民意基础的12号文件生效和执行。让广大百姓民心惶惶。
以上行为已经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和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这一条还有第二款“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的法律规定!
2、方案中提出的货币补偿不合理12号文件中提到补给我们的房屋价格为11000元/平方米(不含奖励补偿),远远低于我们被拆迁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花都区北站附近的楼价已高达25000元/平方米。这,难道是让我们去做房奴吗???难道百姓都是任人宰割的糕羊吗??
如果我们接受这种用脚趾头想一下都知道不公平、不合理、毫无代表性的方案,我们就无法在类似地段购回类似的房屋,只能到僻远的地方去购买,到乡下去购买,这不是让为了配合政府而牺牲家园的人们,生活质量下降吗?这不是让我们的日子越过越穷吗?
3、方案中提出的房屋置换不合理A、地点不合理:我们现在生活地点城市的繁华地段,不但商业发达,而且学校、医院、市场、公园等配套非常完善,离车站、高铁、地铁、轻轨等近在咫尺,出行便利,非常适合居住。特别是工薪阶层居住。
而12号文件,却在没有征求我们被拆迁户意见情况下,一厢情愿又非常霸道地要将我们安置在离中心区域七八公里左右、一片杂草众生的偏僻地块,没有任何配套。我们的孩子上学怎么办?我们的老人看病怎么办??我们日常买菜怎么办??
B、置换数量不合理我们原本在中心区域生活得好好的,却突然让我们去到离中心区域七八公里远的地方安置,面积还确定为1:1,这不是笑话吗??这好比是别人拿一个石头跟你换珠宝,别人说1:1跟你换,请问你愿意吗??
C、置换方式不合理房屋置换方案中,只蜻蜓点水、一笔带过地说,将们安排到一个目前杂草众生的、鸟都飞不到的、僻远的所谓“万达西”地块。请问:这块地手续在哪里?规划批文在哪里?为什么不公布出来?
方案中只简单地提到有多少种户型可以选择。但是一个居住的地方,连容积率是多少,绿化率有多少?车位有多少?小学、初中、高中、医院、市场等重要、必要、日常的配套却只字不提;什么时侯开工,什么时侯收楼,也全然不管;这样的方案,难道要我们将自己房子交给你们拆了之后,然后我们又可怜巴巴地乞求你们给我们安置吗?我们又不傻!
最不合理的就是,只画了一图,就敢要求我们搬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拆我们的房子,拆迁方得先安置好被拆迁的人员,得先盖好安置房!如果真有诚意,请先根据愿意房屋置换的人数,盖好楼房,建好小学、中学、医院、市场等,让我们高高兴兴地搬进去。
你们也许会说,时间紧迫来不及了。这个项目也有六七年以上了,这几年相关部门都去哪了?
4、横空出世的所谓“广州北站东广场拆迁指挥部”的成立手续是否齐全受质疑刚才说了,我们所要求的,就一直迟迟不给答复,比如我们上交的民意意见反馈……而你们要求的就要我们“于XX期限内完成,否则……”等带有吓、恐的字样。
特别是“广州北站东广场拆迁指挥部”成立,十几点办公一字拉开,好威风,从装修到开放,短短的几天时间就办成了。这作风,要是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将会有多少百姓甚幸!
我们百姓,开一个士多店,或者个体户混口饭吃,都要办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消防,食监……请问,你们偌大一个机构设在我们居民楼下,有证、照、件吗?有上级的批文吗?职能、营业范围是什么?有法很律规定的吗?
这么大一个机构,主管机关是谁?直接责任人是谁?坐在里面的人,都属于哪个部门?有工作证吗?我们好怕到时咨询完事,反映完意见,或者出什么事情了,最后一句话:那个是临时工……
最后问一句:这么大的一个机构到底合不合法?百姓民心惶惶!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花区广州北站周边地块(铁路以东)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存在以下不合理:一是程序不合法;二是方案中的货币补偿不合理;三是房屋置换不合理;四是“广州北站东广场拆迁指挥部”成立手续是否齐全。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2日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有关程序问题。《决定》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穗府〔2014〕38号文规定,在完善规划选址、用地审查及公开征求意见等手续后,经广州市花都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本项目不属于旧城区改建,不超过半数以上被征收人反对,无需召开听证会。
有关货币补偿问题。据评估调查,目前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屋评估价格约8000元/平方米。《决定》中货币补偿标准结合被征收房屋市场价值和周边新建住宅价格评估确定,符合国务院令第590号及穗府〔2014〕38号文“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但该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的规定。
有关房屋置换问题。《决定》明确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1的原则进行调换,符合穗府〔2014〕38号文“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少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的规定。安置区选址中轴线CBD范围,紧邻万达文旅城,周边配套医院、中小学、体育设施、公园、图书馆、少年宫、音乐厅等公共设施。安置区已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容积率、绿化率、车位数量等按照有关规定规划设计,计划2017年底开工,2019年底竣工。
有关拆迁指挥部问题。花都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征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省、市重点项目征拆安置工作,并在新华街设立了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推进项目征拆补偿安置工作。东广场拆迁指挥部是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现场设立的临时办公点,便于被征收人咨询征拆政策和办理补偿安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