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留言:
我是一名外地务工人员,2000年来番禺工作至今,2007参加社保,2014年1月换工作因原单位未及时办理社保减员导致社保断缴一个月,现想在番禺买房被中介告知未连续缴满5年无购房资格(个税也因产假无连续5年,断缴的那个月有交个税)!请问政府的限购政策不是为了抑制房价减少炒房保护刚需者购房吗?这种一刀切的办法是否不太合理?据了解北京对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融的,广州政策可否灵活一点呢?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因换工作社保断缴一个月、因产假无连续五年缴交个税而无法购房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2日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等文件要求,广州市现行住房限购政策明确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