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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补贴未做到公平一致

时间 : 2017-10-11 10:53:00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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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留言:

  有关2017年广东省积分入学申请公办或民办补贴的政策,我提出我们打工者的意见。政府提出这项政策的目的是减轻广大人民的负担,可是事实却没有做到公平一致。现在积分入学政策补贴有年龄要求,对以前在上学路读了三四年级或其它年级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来说,这种一刀切的政策是不合适的,难道我让孩子再回去复读一年吗?这对孩子的发展是有不良影响的,如果不复读则无法享受到应有的补贴。现在一方面各个学校学费在上涨,一方面我们无法享受到政府的补贴,请问这对我们普通劳动者是不是增加了负担。这种做法公平吗?政府应要有个缓冲期。比如说现在还没有读的小孩子从一年级开始要考虑好,而不是己经读了的学生进行一刀切。希望政府能尽快回复并处理。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补贴未做到公平一致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东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1日

东莞市政府回复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今年东莞市在继续实施积分制入学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积分制民办学位阶梯式学位补贴政策,适用于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被录取,但未能被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时规定“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您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年龄不符合申请插班年级要求,因此无法提出积分入学申请以及享受学位补贴。

  如果您小孩目前已在我市民办学校就读,则可享受市财政给予的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教科书补助的普惠性政策(中小学每生每年1270元,初中每生每年2155元)。如您希望您小孩就读公办学校或享受民办学位补贴,可根据相关政策,待小孩小学毕业后,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我市公办初中学校或享受民办学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