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留言:
你好,我想反映关于我省各地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没有落实对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加分的情况,曾经向省人社厅反映,得到的答复是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依然有效,但对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加分政策各地的落实情况却没有得到监督,特别是今年取消了粤东西北事业单位招聘后,没有统一的加分或者定向招录,有些地方招聘就对加分限制服务地,有些则改成定向招录,有些地方则完全忽视这一政策,这样一来,有加分的地方限制服务地考不了,自己服务地又不加分,当初参加项目时的优惠政策成了空话。
曾咨询广州市人社局为什么广州增城、从化(有招募三支一扶的地区)的事业单位都不加分,得到的答复是2010年国家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已经取消了加分政策,上位法优先,既然没有再提到事业单位加分所以暂时没有。
我省开展三支一扶项目已经多年,相关政策若不适应发展需要应该修改,建议省相关部门尽快制定事业单位招聘对三支一扶期满人员统一的加分或者定向招录政策,明确地区,公开监督投诉渠道,让大家享受到招募时说的相关优惠政策。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未落实对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加分政策。根据领导批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9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回复意见: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至于您反映的有些地方不加分改为定向招聘问题,因定向招聘只招聘服务期满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故等同于落实了加分政策。省人社厅将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文要求继续督促各地落实相关政策,并公开监督投诉渠道,使“三支一扶”优惠政策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