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兆团留言:
本来惠民生的好政策怎么变成无家可归,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城中村改造,20多万平方米复建回迁住宅不翼而飞,造成今日几十户村民7年多还没住宅回迁,“改造”结果与宣传的成“两样”,合同明明写原地住宅回迁,7年不能回迁还连房子也没了?请督促解决。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请求督促解决海珠区琶洲城中村改造几十户村民住宅回迁问题。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9日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琶洲城中村改造是以琶洲村为改造主体,按照经政府批准的改造方案及经村民表决通过的补偿安置方案实施。琶洲村全权委托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具体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2010年3月启动签约,2014年11月安置房建成并通过摇珠方式分配,目前超过98%的村民已回迁。当时共有包括您在内的196份协议对象未参与摇珠,保利公司为该部分协议对象随机指定了安置房源。根据琶洲村上报的改造规划方案及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复建安置地块规划计容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2.2万平方米。规划住宅量与拆除住宅量之间的差额采用公寓安置。
目前,保利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动员大户弃产等多渠道筹集住宅房源,经协议双方充分沟通,已解决170份协议对象的回迁问题。海珠区将继续跟进包括您在内的未收楼群众的回迁安置事宜,督促协议双方继续保持沟通,按相关方案和协议积极协商解决回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