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新留言:
我们是梅州市兴宁市永和镇成鹊村楣杆下村民,我们也认识到,关于“兴宁市南环公路建设”是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它的成功建设,有利于解决道路的拥堵,有利于兴宁市经济腾飞作出贡献,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都表示支持国家交通建设。然而,对于“兴宁市南环公路建设路线规划”,其中,永和镇成鹊村楣杆村设计路线我们村民感到非常之失望,在这不足300米的设计路段中,要强制拆除三层的楼房十幢,你们可否知道?其实,请看卫星航拍图,大家谁都会明白,其实,只要对现有路线稍微做适当调整,是完全可以不拆或者少拆这么多的楼房?为此,我们特别咨询了有关专业公司人士,根据道路设计必须同时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的要求,因为楼房前面或者后面均有宽阔平坦的空地可走,只要对现有路线稍微做适当调整是完全可行的方案。你们是否知道啊?如果这样,或许可以避免国家利益蒙受千万损失,这可不是小数目啊!而且,可以避免当地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你们可否知道?在这些被列入拆迁十幢楼房的农民,起早摸黑、省吃俭用,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如今,好不容易才拥有一幢手续齐全合法的楼房呢?这些楼房还与接近二十位高龄长辈们,其中,今年年纪最大为九十三岁,八十岁以上的也有六位之多也有密切关系,他们是兴建楼房的户主或者户主的父母亲,当他们听到很快就要无家可归的时候,被赶出这拥有深厚感情的老家,真是夜不入眠,落流满面,“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这叫我们年轻的后辈谈何容易啊!同时,让我们年轻的村民也无法安居业。今天,恳请,恳请希望各位领导及各级部门同志,是否能够凭借特事特办、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平等、敬业的精神基础上,是否可以尽快安排调查、核实、论证,关于“兴宁市南环公路建设永和成鹊村楣杆村设计路线”的方案真正可行,谢谢!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有关梅州市兴宁市南环公路(含东环大道)建设路线规划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梅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梅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梅州市兴宁市南环公路建设(含东环大道)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规定,路线规划走向是根据省政府批复的《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结合实际地形进行设计,并提交兴宁市人大会议讨论通过。东环大道(梅河高速东出口至成鹊段)路线设计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要求,在确保道路行车安全下,尽量少拆建筑物,目前拆迁房屋数由原来的27户减至23户。
如果按照您提出的线路走向,将路线K0+500处往左侧偏离36.6米,则与城市总体规划偏差较大,对规划用地影响较大,同时还需增加对起点K0+100处左侧房屋拆迁(约1160平方米),且路线往左侧偏移后,起点与省道S226的交角减小,仅为57度(规范标准应不小于70度),不利于平面交叉设计;终点与国道G205线的交角减小,平面交点也需往终点偏移,终点段线型指标变差,不利于行车安全。此外,本项目K0+650处左侧有一条规划路与本项目平交,路线往左侧偏移后该平交口与规划路上下一个平交口的距离拉近,不利于行车安全。
关于您在留言中对村民拆迁后如何安居乐业的疑虑,兴宁市政府作了充分考虑,对拆迁户自行安置建房的,按被拆迁房屋主体占地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偿宅基地安置费(含三通一平费用);拆迁户确实不能自行安置的,将考虑采用集中安置的方式,由所在镇政府与拆迁户另行商定。同时待征拆工作完毕后,统一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征拆工作自今年7月20日开展以来,已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截至目前,需征收的97户田地已全部征收完毕;需拆迁的23户房屋,已有19户签订了拆迁合同,其余4户正在跟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