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留言:
你好!这些天看到广东落实中央扶贫政策,实为感动,但是也发现一些问题,贫困村评选有失实或不公地方,建议贫困村评选公开化,接受社会监督!谢谢!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贫困村评选公开化,接受社会监督。根据领导批示,省扶贫办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省扶贫办回复意见:
我省于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组织了新时期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村申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新时期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扶办〔2015〕164号),确定了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出了申报工作要求。相对贫困村申报程序是:坚持自愿申报、逐级审核的原则,在基层群众自愿申报基础上,实行村申请、镇核实,县核查、市抽查、省确认。2016年3月24日,在村申报,镇、县、市审核,县、市公示的基础上,省扶贫办对相对贫困村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映。
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如涉及具体贫困村,可直接向省扶贫办反映,该办将组织进行复核,确属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剔除。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对扶贫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