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666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本人来中山十多年了,已经在中山买了房子成家立业,由于近年来物质消费与收入不成正比,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今年想购买一部6万元左右的车用来做网约司机,由于交通局出来的新政是要13万,本人新买的车就不能用于做网约司机了,本人购买的新车也是贷款买的,一下子陷入水火之中,为什么您们要提高这么多的购车价格呢,为什么不留给市场定呢,政府为什么要把我们的饭碗拿掉呢,为什么限制我们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呢?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中山市降低网约车准入标准。根据领导批示,中山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8日
中山市政府回复意见:
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中山市于2017年5月4日出台了《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府〔2017〕38号)。在制定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时,该市对现有存量网约车进行了深入研究,参考省内外其他城市的准入标准,并充分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及社会公众意见,最终把网约车的购车价格调整为销售发票金额(或评估价格)不低于13万,该标准符合国家“高品质、差异化发展网约车”要求。下一步,该市将根据市场供需及网约车、巡游出租车的平衡关系,阶段性调整准入标准,以确保网约车、巡游出租车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