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黄、环留言:
我想说在汕头市澄海区环保局所有基层人员从未领过高温补贴!为何国家有政策却迟迟得不到落实!请省长帮我们基层工作人员做主!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汕头澄海区环保局从未发放高温补贴。根据领导批示,汕头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5日
汕头市政府回复意见: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2〕l17号)第二条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本办法发放高温津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绝大多数人员是编制内人员。编制内人员与其工作单位所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其工资津补贴按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规范,不适用于上述管理办法。另据了解,澄海区环保局及其属下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雇用8位临时工作人员,均没有外派到户外高温场所参与相关工作,故未能享受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