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亮留言:
请求省政府帮忙协调解决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编制问题,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粤机编办[2010]193号)的规定,以2015年12月在校全日制学生数10652人计算,该校应配备教职工岗位数986个,而当时省编办给该校的事业编制岗位数为692个,严格不符合规定要求,请省编办给个说法,今后立即配足该校教职工编制数!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解决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编制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编办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6日
省编办回复意见: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属于省教育厅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92名。2011年底该院在校学生数为7612名,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粤机编办〔2010〕193号),应核定该院事业编制700名,核定692名事业编制基本满足了该院当时教学发展需求。
2012年,中央明确本届政府任期内地方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由省级政府负责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根据中央和省有关严控机构编制的精神,近5年省编办暂缓了核增高等学校人员编制。今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提出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制订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指导标准和试点方案。下一步,省编办将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联合省教育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着力解决高校教育事业发展对人员力量增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