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小鸟留言:
我们家于去年9月初购买越秀东风广场一手楼,按照开发商要求于11月缴付首期楼款,并于11月中旬出具银行同贷书。当时银行贷款有82折,因为广州一手楼限网签,无法及时网签,导致银行同贷过期。于今年2月又找开发商指定的另外一家银行出具同贷书。当时银行有85折,可是又因为广州一手楼限网签,至今无法网签。而现在银行贷款已取消折扣!我们只是普普通通的工薪阶层,我们辛苦工作买房,本来房贷压力就已经很大了,可是现在雪上加霜,从原来的82折到现在的无折扣,我们要多付50.8万的利息,平均一个月要多将近1千5,而且是长期性的。如此高的房贷,严重影响我家的正常生活开支。请问广州市政府对我们这些因为限签无法及时银行贷款,而现银行贷款折扣有变化的,如何解决?如何妥善处理?出什么条例来保护我们的利益不受伤害?为什么要我们普通百姓受苦?为什么要我们普通的百姓去承担这些本不该由我们去承担的损失?我们有何错?如果去年11月,不按开发商的要求及时出具同贷书,都要赔偿开发商利息!但是现在我们的损失,所有人(包括市政府、开发商、银行)都不想去负责,我们问开发商,开发商说是房管局的问题,我们问房管局,房管局说是市政府的问题,请求省长大人为我们作主!又不是我们自身主观行为不网签,同贷书都出了两次了!我们还整天要担心政策变化,这几个月以来,我们一直处于忧虑中!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现要求广州市政府回复,与本人协调解决,并出具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快递给本人。如不能解决我们银行贷款折扣问题,市政府需要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本人深知这次事件影响比较大,若省政府选择不对外公开信件,本人可以理解,但市政府必须解决我们的问题!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广州市政府限制一手楼网签。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6日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目前,广州市正在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17〕146号)要求,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关于您反映的2015年购房后不能网签问题,请具体提供相关资料并联系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拨打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