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红尘留言:
亲爱的省长您好,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看到我给你的来信。白色污染这么严重,总是在治理,何不在根源解决。像吉林省一样从根源解决,这样哪来的白色污染。革新肯定痛,不痛怎么会记得,怎么会有力呢。谢谢,来自一个广东的小市民。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广东施行“禁塑令”。根据领导批示,省发展改革委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30日
省发展改革委回复意见: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快淘汰超薄型塑料购物袋,我省及时在《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将其列入了淘汰类,并制定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8〕30号)。2011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通知》,我省制定《广东省2011年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要求全省开展限塑联动执法行动和集中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
我们已注意到吉林等兄弟省市在此项工作上的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接下来将积极学习借鉴,切实推进“限塑令”取得成效。